关于标准修订,牛人想说
日前,某权威机构公布了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和复原乳4项标准的修订讨论稿,引起行业大咖的强烈反响,不少专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标准制定和修订,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是使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公开向社会和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确实体现了标准制定程序的巨大进步,值得充分肯定。所以,作为职业牛人之一,作为有幸被征求意见的对象之一,不免也代表自己提上几条,是否采用随意,能否引起思考才是关心的。
第一,为什么有标准管理权的部门不公布?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乳品国家标准的制定主管部门是国家卫计委,而非农业部,为什们公布标准讨论稿的却是某个农业部下属的科研机构(实验室或者质检机构)。通俗点说,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委托某部门牵头起草,但要是公开征求意见,惯例是不委托而是自己操作的,以提高征求意见过程的权威性。
第二,为什么没有不合格乳的处理内容?
生乳标准修订稿中对生乳的概念和分级都做了规定,但都要求是合格乳。在实践中,奶农、乳品企业和消费者面对的生乳,如果没有检测,是很难区分是否是合格乳的,也就是说生乳定义为合格乳,只能是法律规定的概念。《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使用了生鲜乳概念,包括了合格生鲜乳和不合格生鲜乳,并规定了不合格生鲜乳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但缺乏符合法律规定和环保要求的处理标准。作为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乳国标理应加入不合格乳的处理内容。
第三,符合生乳国标的鲜奶能否不拒收限收?
近年来,出现了众多拒收限收现象,诚然,个别牛奶确实因为存在质量缺陷而被拒收,但更多的却是一些乳品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根据消费淡旺季,随意调整高于国家标准的指标,同时单方确定收购数量,故意把成本和乳制品销售压力转嫁给奶农。由于奶类天然具有鲜活、易腐和不易贮存运输的特点,卖不出去的鲜奶只能倒掉,加上以质量安全为名搭售饲料、兽药等生产资料,奶农苦不堪言。
当然,一次标准的修订很难解决所有问题,奶业发展涉及进出口、饲草料种植、奶牛养殖、乳品加工、市场消费和社会舆论等方方面面,但我们还是充满希望,期待我们养的好牛、产的好奶,能够帮助消费者树立好牛奶只能来自本土理念,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健康中国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