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量上等层次的话术长什么样
大汉王朝安国君韩长孺(安国)这个人,用太史公的话说,除了有点贪财的瑕疵外,其他没毛病,评价是挺高的,用“国器”两个字形容,看来确实是有过人之处的。比如,涕泪婉言救梁王、将兵败敌于七国之乱、布阵渔阳捕虏匈奴。能协理诸臣,更能分忧帝王。端的是文能定邦,武能固国。
读一些前人留下的史料看,除以上能耐外,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很多场合,很多事件上的立场上的说辞十分精彩,即话术相当有见地,层次高出同类好几个档。一则体现了为人玲珑;二则反映了他识大体,睿智风趣。
先说为人玲珑的一面。
昔日的魏其侯窦婴被罢了官,赋闲在家,好朋友灌夫咽不下这口气。在一次酒场上,因灌夫酒后意气失言被时任丞相的田蚡交给了廷尉,并要论理治罪。在这件事上,窦婴集团和田蚡集团争持不下,一度上升到了政治层面,事儿闹大了,最后燃烧到了朝堂,汉武帝刘彻摆下阵势,决定彻查。到底孰是孰非呢?
当其他廷尉、监管刑狱的公务员们,畏首畏尾,都闪烁其词,不知站在谁家立场的时候,汉武帝问韩安国,让他说说意见。只见他镇定自若侃侃而谈,说:“魏其侯说灌夫的父亲为国而死,灌夫手持戈戟冲入到强大的吴军中,身受创伤几十处,名声在全军数第一,这是天下的勇士,如果不是有特别大的罪恶,只是因为喝了酒而引起的口舌之争,是不值得援引其他的罪状来判处死刑的。魏其侯的话是对的。而丞相田蚡又说灌夫同大奸巨猾结交,欺压平民百姓,积累家产数万万,横行颍川,凌辱侵犯皇族,这是所谓‘树枝比树干大,小腿比大腿粗’,其后果不是折断,就是分裂。丞相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希望英明的主上自己裁决这件事吧。
(原文为:御史大夫韩安国曰:“魏其言‘灌夫父死事,身荷戟,驰入不测之吴军,身被数十创,名冠三军。此天下壮士,非有大恶,争杯酒,不足引他过以诛也。’魏其言是也。丞相亦言:‘灌夫通奸猾,侵细民,家累巨万,横恣颍川,凌轹宗室,侵犯骨肉,此所为之“枝大于本,胫大于股,不折必披。”’丞相言亦是。唯明主裁之。)
只讲事实,不做论断,两边谁也不得罪,且言辞凿凿,都是持褒扬的语气,把双方人情做足的同时,把最后的论断定性的权利抛给了武帝,给了皇家足够的颜面。这是需要经过多少脑细胞燃烧淬炼,才能修炼到这种火候。每读此章节,不能不让人澎湃之余,还有少不了的心有余悸、惊悚莫名之感。“玲珑”乃器物精巧,其人可谓。
再说睿智风趣的一面。
灌夫事件后,田蚡当面对他这种逢场作戏、圆滑老到的言论所鄙的时候,他说:“您怎么这样不自爱自重?他魏其侯毁谤过您,您应当摘下官帽,解下印绶撂挑子,归还给皇上。而韩安国却说:您啊,应该这样说‘我以皇帝的心腹,侥幸得此相位,本来是不称职的,魏其侯(窦婴)的话都是对的’。如这样说,皇上必定会称赞您有谦让的美德,不会罢免您。魏其侯一定也会内心惭愧,甚至闭门咬舌自杀也说不定。可现在倒好,他如果诋毁您,您也诋毁人家,你们这样彼此互骂,好像商人、女人吵嘴一般,多么不识大体呢!
(原文为:韩安国曰:‘臣以肺腑幸得待罪,因非其任,魏其皆是。’如此,上必多君有让,不废君。魏其必内愧,杜门齰舌自杀。今人毁君,君亦毁人,譬如贾竖女子争言,何其无大体也!”)
把当时两位举足轻重的人物的官司,比喻成像商人、女人吵嘴、泼妇骂街一样,弄得不成体统,举国皆知。要知道朝堂是议事论事安天下的地方,这岂不讽刺滑稽,这真是“有趣”的一天。睿智如斯,风趣如斯,韩某人之言。
在评判魏某集团与田某集团之间的酒场风波这件事儿上,在我看来,韩某人面对棘手尴尬的问题,看似慎重持言,实际上就是活了他们的稀泥。只是他“活”出了并不油腻味道。明心见性,他确有宰辅之才。
什么是话术?什么是高能量、高境界的话术,列位再次把韩先生的话提溜出来品品,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