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教堂司事》
沈栀/文
知道《月亮和六便士》、《人生的枷锁》这两部长篇小说,或者是《雨》、《信》、《午餐》等短篇小说的人,也许会知道《教堂司事》。
为什么说也许?
是因为这是毛姆诸多作品中很不起眼的一部三千来字的小说。
前些日子翻开读书笔记,惊觉,高中时代的批注竟然是(我绝对不能陷入对读书写字能力的绝对性中),然后就是一连串的省略号。现在想来,算是很浅显的理解。
有人会问,这样的一篇故事,至于用如此大的篇幅来写一篇无用的文吗?其实,我也不知道,一次次读完了,有新的理解,然后不得不让自己的思路跃然于纸上。
我们从谈恋爱的角度来浅析这部作品。
——第一次见面,你或许只会记住对方的外表,是美还是丑
《教堂司事》中,在银行经理对佛尔曼既不能读又不能写而莫名惊讶地叫出了那句:“上帝啊,我的好人,你不会读不会写都赚了这么多钱,开创了这么大的事业,要是能读能写的话,你还会怎样呢?”佛尔曼先生这个以他幽雅仪态回答说:“那我就还是圣彼得教堂的司事。”
单看这几句话,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至少你读一次,很难去理解最后那一句话的意思。
你心里可能会隐隐觉得,佛尔曼会不会还是不舍得原来的职位,绝对也想不到,这里仅仅只是以幽雅仪态回答而显露出的一种毫无痕迹的幽默。
我们再来看看毛姆本人,本身就惯用反讽手法,所以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了。
而你也会隐隐感觉到,世事人情变化总是太过无常,无论我们愿意或不愿意,变化总是会出现的,有变化才有新的机会,能够抓住这种机会,也许就永远地改变了你的一生。(写完了这几句话,仍然觉得特别空洞。就如同喊口号一般,说出来了真心没什么意思。)
年少时,读完可以得出,不要陷入读书写字的绝对,大概只是因为作品中目不识丁的司事被被解雇,后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内心当时就有了疑问,既然读书和不读书,都会取得某种意义上的成功,那么我们又为何一直在求索的路上,再再延伸一点,读书究竟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二次见面,你或者会慢慢开始注意对方的服饰搭配,或者是对方的饮食习惯
其实这里就是所谓的创作风格,《教堂司事》中,你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里面至少场景有三次转换。
第一次是在圣彼得教堂里,在一个浸礼日的下午,司事佛尔曼在履行他的职责。尽管当时佛尔曼并不喜欢新来的牧师,可是表现得彬彬有礼。
第二次是在街道,被解雇之时,佛尔曼离开教堂,其实心里非常沮丧。在舍不得自己的神职的情况下,又显得忧心忡忡,导致了他走上了街道,一个新的转折应运而生。
第三次则是在银行,经理建议他投资,来获取利润。却发现佛尔曼不会读不会写,根本不能签署合同。
三个场景如此安排,想来也是和佛尔曼的命运改变而息息相关。
——多次见面以后,你或许会带着自己的另一半出入各种场合,听一听别人的评价。
如果读多了毛姆的作品,其实不难发现,很多他模仿了莫泊桑的一些风格。他以有趣的故事情节来推进,却规避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
有一些评论家,这样来评价毛姆,他像一个讲故事的,而不是一个造诣很深的小说家。
其实,《教堂司事》就做到了,情节曲折,有悬念,有高潮,结局也有余波,这个也刚好是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很多写作者缺少的东西,三千字的文,我们大多写过,可是却什么也没有。毛姆作品中笔下的人物,有命运多舛的小家碧玉,有狂妄虚伪的大臣,奴颜婢膝的听差,百无聊赖的名门闺秀等人情世态。
看一些文字,你就如同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一切。
而毛姆自己曾经写到过这样一句话,觉得值得我们每一个写作者深思:
大致是这样说的,记述一件不同寻常的事,场景的设置,简洁清晰,陈述刚好使事实清楚所需要的细节,读者仅被告知涉及人物需要的内容。
由此通过《教堂司事》就可以看出,这一原则毛姆一直在遵循。
最后,回到开头,自己绝对不要陷入对读书写字能力的绝对性中。
其实我国的知识阶层早就对读书既崇拜又怀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一副对联的兴起,其实正告诉我们了一点,我们获得智慧或经验并不完全是靠读书才能取得的。对待读书写字的态度也是一时兴一时衰,有时甚至走到了极端。反过来又必须矫枉过正。
眼下,为考试而教书,为分数而读书,只用学历而选人才的情况大有人在。
读读毛姆先生的这篇小说,抛出其他,倒也是一剂使头脑清醒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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