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與巴的安全邊際概念
格雷厄姆第一个在证券分析中提出了“内在价值”的概念:“证券分析家似乎总是在关注证券的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但是,我们又必须承认,内在价值是一个非常难以把握的概念。一般来说,内在价值是指一种有事实——比如资产、收益、股息、明确的前景——作为根据的价值,它有别于受到人为操纵和心理因素干扰的市场价格。”
格雷厄姆衡量股票安全边际的计算方法,来源于债券投资。
债券的安全边际是指,公司过去几年连续保持税前利润超过应付利息费用的5倍以上,多出应付利息费用的盈利部分,就形成了安全边际,即使公司未来盈利出现下降,也可以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安全,照样能够还本付息。
格雷厄姆认为,经过修正后,债券的安全边际概念同样可以运用到股票投资上。正常情况下,普通股投资的安全边际是指未来预期盈利能力大大超过债券利率水平。比如根据每股收益除以当前股价计算的投资收益率是9%,而债券利率是4%,那么股票投资人就拥有5个百分点的安全边际。
巴菲特计算股票内在价值的方法与导师格雷厄姆不同,所以衡量安全边际的标准也不同。
巴菲特在伯克希尔1996年的股东手册中对内在价值定义如下:“内在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为评估投资和企业的相对吸引力提供了唯一的逻辑手段。内在价值可以简单地定义如下:它是一家企业在其余下的寿命中可以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
“用贴现现金流公式计算出价值相对于市场价格最便宜的股票是投资者应该买入的股票,无论公司是否在增长,无论公司的盈利是波动还是平稳,或者无论市盈率和股价与每股账面价值的比率是高是低。”
超悟:然則,對於上面第四段,即是說,11倍市盈率的股票,在債券為4%收益率的環境下,提供了安全邊際。安全邊際的概念與當時無風險利率相關。同時,它要考慮的是企業在一般經營情況下,即可根據常識判斷,在可見之未來,它的經營不會出現大問題,謹慎樂觀。(當然,最好能有增長,無論如何,這都引進了定性分析,這點始終是不可少的)。
這只是一種思考問題的思路,不必拘泥於具體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