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携王

2019-12-23  本文已影响0人  来时路ke
周携王

携王(?-前760年,一说前750年),姬姓,名余臣(一说「余」),据战国时代楚国的《清华简(贰)·系年》记载,余臣为「幽王之弟」,又被称为携惠王、惠王。西周末王周幽王废申后及申后所生太子宜臼,立褒姒为后,其子伯服为太子。以幽王朝廷势力为一方,申后之父西申侯势力为另一方的政治斗争数年后转为战争。西申侯联合缯国等诸侯和犬戎,与王师战,幽王败死,西周灭亡。西申侯等诸侯共尊宜臼为周王,即周平王。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为王,史称携王。周二王并立。相持若干年后,晋文侯杀携王,终结二王并立局面。

在《春秋左氏传·昭公二十六年》中记载:「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

《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中的一则:「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大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按照此记载,申侯等诸侯先在申地立废太子宜臼为周天王,形成二王并立的局面。后起兵杀死幽王。幽王死后,虢公翰立余臣为周王。

然而相同的一则,《通鉴外纪》卷三引《竹书纪年》:「幽王死,申侯、鲁侯(当作缯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说明幽王死后,申侯等才立平王。此处与孔正义所引为同一则,而有所不同。

孔颖达正义中引《竹书纪年》中的一则:「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携王。」《通鉴外纪》卷三引《竹书纪年》是:「余为晋文侯所杀,是为携王。」

此处孔颖达正义与《通鉴外纪》相同。

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认为此「二十一年」为晋文侯二十一年,即公元前760年。有人认为此「二十一年」为周平王二十一年,即公元前7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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