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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以终为始,可得善终!

2017-09-28  本文已影响275人  谢有为

《高效人士的7个习惯》第二式心法,也就是从依赖期走向成熟期的第二个习惯:“以终为始”。

我以前一直很难理解“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只觉得装逼有余,内涵不足,直到我看到了“以终为始”这个心法描述,始知是我道行不够,理会不深。

以终为始这个概念可以从:目标,原则,计划,三个方面去悟解!

目标:目之所及,即为标的

我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一个朴素的辩证的唯物主义道理:这个世界的变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人自喻万物灵长,岂会甘心认栽?于是有人提出了不一样的观点:“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就可以改变世界”!于是“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修真界的第一鸡汤正式上位。

目之所及,皆可变化,但变化如何,皆由我心。

我心所想,是为目标,这中间,我认为隔着“一条银河的距离”,心口如一,是一种修真境界,非凡人所为,心口不一,才属正常!我们要改变世界,就必须先改变自己,但不论你要改变什么?都有一个目标,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无法清晰的描述出来,无法具现,也就无法变现,也就无所作为,最终碌碌无为,此是因缘所在。只有少部分人能做到心口如一的近圣境界,故圣人常在而稀,凡人常有而惘!

原则:原为本心,则是法则

人类发展到现在的“互联网时代”也就是知识信息爆炸时代,我叫它“普法时代”,最大的好处是,以往圣人绝学,再非贵家独有,有所谓“内事不知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也就是说,“我心所想,化为目标”这中间不再是一条银河的距离,长的让人绝望,现在可能就一条长江之距,凭船可至,或是一条沟渠之离,抬腿便到,然而就算如此,仍然只有少部分人,达圣人之境,能做到“目之所及,皆可随心变化”,盖因“原则二字”,普法时代,我们可以藉由往圣绝学,现人资料,还原本心,明了本意,目之所及,确也能找到标的。但在追逐的路上,我们失却了本心,违背了原则,最后功亏一篑,殊为可惜!“则”为法则,即所行皆依“法”,凡是背法之事,皆不为之,方保目标实现,是故圣人常在只询法,凡人常有皆背法。

计划:以谋为计,而“划”地为牢

能做到“目之所及,有可标的”,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有法可依,依法而行!这样做到了目标,并遵循了原则,是实现“以终为始的前两步。举个栗子:如邓公所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为目标,“坚持一百年,不许变”,是为原则。计划是因目标做的谋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还是继续政治斗争?”在这里,就是谋计。计划又是因原则做的画地为牢,为了百年之后,伟大的中华民族复兴之路能够继续,邓公“划”地为牢“坚持一百年,不动摇”,这100年,安安心心搞经济建设,不要搞政治斗争。

但往往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失去了对外界的掌控,“我命由我不由天”,证明了仅仅只是鸡汤,你会明了,你的的命运从来天注定,半点不由人,于是你就放弃了抗争,放弃了你的目标,或者你会为了达到目标,违反了原则,你说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而最终你将不得善终!

悲乎!圣人之道艰且苦,我辈凡人奈若何!

综上所述,计划,都是为目标和原则服务的。你的目标是从A到B,计划坐高铁去,还是坐飞机去?依现有资源而定!但有一个原则,一律不得逃票,必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如此,可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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