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明确下规则

2024-02-18  本文已影响0人  多嬲

    昨天晚上,儿子林和外甥鑫早早完成作业,按照约定,晚饭后林先带鑫去我家附近的理发店理发,然后再去奶奶家打会儿游戏,九点准时回家。

    但是实际情况是他俩昨晚回到家时已经九点五十还多。从九点到九点四十,这期间我打了最少三个电话,鑫还不错,一打电话就接,林刚开始,电话都不接,玩起游戏,他往往六亲不认。

    今中午,约定上交手机时间是一点十分,但是一点十五了,还不见动静。我忍不住上楼,林还是老习惯,两手捧着手机,眼睛不离屏幕,说:“快了快了,这局马上结束!”

      我这次狠下心,上手就夺他手机。

      拿了他的,一边的鑫就主动把他的也给了我,在我家,林的言行直接影响着他的作为。

      被夺了手机的林恼怒地抄起身边的一个啥东西摔在了床上,愤愤说道:“这跟不玩有啥区别啊!”我没理他,只管拿着手机下楼——根据我的了解,这小子是一时气愤,一会儿就过来了。

      下楼我就准备午休了,交代客厅里看手机的阿辉同志到两点喊林哥俩起床学习。

      坐在床上,我并没有马上睡去。想起林昨晚的违约,再有刚才的表现,再想想剩四五天的假期,我想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得晚上吃饭时间得跟俩小子聊聊规则问题。

      就说玩手机的时间规则。一般情况下,他俩每天有两次玩手机的时间,每次玩手机时间当为三十分钟,三十五分钟当可以打两把游戏的,如果时间不够,即时延时时间也不可超过四十分钟。否则,所延时间当从下次玩的时间中扣除。当然,如果哪次昨晚时间没有用完,也可顺延积攒到下次时间段。

    如此规定,我想俩小子当可以接受。希望以此避免违约情形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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