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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中的12个哲理命题,看看你知道几个(下)!

2018-03-27  本文已影响169人  哲学诗画

前几天,哲学诗画发布了西方哲学12个哲学命题中的前六个 ,很多粉丝在后台留言分享了各自的心得和看法,在这种良好的讨论氛围中,我们对这些带有真理性的认识更加明晰和精深了。鉴于大家的热情度和参与度,今天继续发布后六个哲理命题,希望更多的爱知者参与进来,与大家一起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生命的高度,增进对世界的认识,继而成就非凡的人生。

七,弗兰西斯·培根的“四假相”

培根从唯物主义反映论出发,较为系统和深入地揭露了中世纪经院哲学的错误认识论根源。他认为,经院哲学的长期统治,禁锢了人们的头脑,扼制了人们的激情和创造力,因此造成了各种幻想和偏见,使得人们的思想远离自然,严重妨碍了人们认识自然的真理,他把这些由于宗教灌输和认知偏差所造成的幻想和偏见称之为“假相”,总结起来主要有下面4种:

1,种族假相

指人们经常把人类的本性混杂到事物的本性之中,以为人是这样,自然中的事物也应该是这样,因而歪曲了事物的真相,掩盖了事物的本质。人以自身为尺度衡量世界,决定外物,这缺乏科学所需要的中立态度和客观唯物。

2,洞穴假相

培根认为,洞穴假相来自理智本身,是具体的个人所特有的。每个人都是从其自己的性格、爱好、所受的教育、以及所处的环境和时代出发来观察事物,理解事物,因此带有一定的理智上的局限性,容易歪曲事物真相,让自我活在虚假的洞穴假相之中。

3,语言假相

经过进化,人类虽然形成了自己的语言,但是每个民族的语言不尽相同,甚至有的差别极大,由此我们在来往交际中就会造成语言概念的不确定、不严格和不清晰而产生出思维和概念上的混乱。

4,剧场假相

指人们不加批判而盲目顺从传统的或当时流行的各种科学和哲学的原理、体系及权威而由此形成的错误观念和错误思想。

命题特点:通过对谬误的剖析,揭示出迷信权威、脱离自然、空谈和诡辩、以及教条和伪科学等方面的危害。让我们看到造成错误的各式各样的认识论根源,即人的主观性、片面性和局限性正是认识产生谬误的原因所在。在认识方面,展现了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思维与语言之间的矛盾和统一,启发了后世哲学的更进一步发展和深化。

八,贝克莱的“存在即被感知”

贝克莱是个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者,他的“存在即被感知”学说分为2个方面:

1,存在是被感知的前提。

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后来的一切。和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一样,他认为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所有的观念和知识都是通过人的感觉、反省和想象这三个途径得来的。

2,心灵的重要地位和独特性

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强调:作为认识对象的可感物是不能离开心灵感知而独立存在的。换句话说,就是认识对象(外界的一切事物)的存在依赖于认识的主体,作为主体的心灵、精神或自我是一切可感知事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心灵、精神或自我,其他都无从谈起。

命题特点:第一次明确地肯定了主体、精神的能动作用,揭示了可感对象或观念是被动的,而心灵和精神则是能动的,是具有感知能力和想象能力的主体。外物之所以能够进入心灵和记忆而最终变为观念、思想,促成人的认识,这源于我们的心灵和精神的能动性。突出了心灵的重要地位。

九,经验论和唯理论之争

近代西方哲学在发展的过程中分为了两派——经验派和唯理派。

前者以英国的培根和洛克为代表,认为知识的基础是人们的感觉材料和经验事实,我们单凭经验事实就可获得真知,这个观点中的一部分一直到今天仍在科学中沿用。

后者以康德、笛卡尔、莱布尼茨为代表,认为知识独立于感觉和经验之外,其体系具有自己可靠而明晰的基础,这重基础由少数先验性的、不证自明的理性概念所组成。从这些理性概念中,人们得以构造出科学知识体系,天赋观念是其理论的核心所在。

经验论从实验科学出发,主张一切知识都来自于感性经验并且以经验为基础,试图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来概括出自然的法则。唯理论从理论科学出发,认为感觉经验是个别、相对和偶然的,因此不能充当普遍必然的科学的基础,所以知识乃是由一些理性的天赋观念中推演而出。很长一段时间,两派各执一词,互为褒贬,最终都没能彻底解决认识论的问题。而大卫·休谟的怀疑论使得二者同时陷入了困境,不仅使经验论的企图破灭,而且让唯理论也陷入了难以自圆其说的僵局。

争论结果:让哲学的认识论走入了死胡同,让以崇尚科学和理性为目标的人群变得无所适从,进而走向虚无主义或神秘主义,使得科学中的理性精神发生了动摇。

十,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

在西方哲学史中,笛卡尔提出了著名的“我思故我在”,通过对笛卡尔的研究发现,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主体(即人)通过思考意识到了(我的)存在,由“思:而知道“在”。而一部分人理解为:我无法否认自己的存在,因为当我否认、怀疑时,我就已经存在!因为一旦我思考或怀疑,肯定有一个执行“思考”的“思考者”,所以,这个作为主体的“我”是不容怀疑的,这个我并非肉体的“我”,而是思维者的我。所以,否认自己的存在在逻辑上是不通的,是自相矛盾的。

命题怎么成立呢?笛卡尔指出:这既不是一个演绎推理也不是归纳的结果,而是一个“直观”的命题。“我思故我在”可精炼地理解为:当我使用理性来思考时,我才真正获得存在的价值。理性思考可破除习惯、迷信以及种种所谓的“已成观念”,让真正的思考渗透进自己的人生,那么,我的存在才有真正的意义。

借助这个命题,笛卡尔进一步推理演绎出了“上帝”和“精神实体”,建立起了肉体和精神对立的心物二元论,继而借着上帝的权威来保证物质世界的存在。

但是现代西方很多学者尤其是存在主义哲学认为,存在是先于意识的,没有肉体的存在就没有思考和意识的产生,他们彻底推翻了笛卡尔所建立的心物二元论,认为“我思故我在”让我们的认识变得本末倒置,甚至荒唐可笑。

但我们需要承认的是,笛卡尔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这个精神实体的存在,指出了“我”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和特征。

命题特点:强调了人的能思考和会思考的特性,强化了人的精神领域对人的认识和行为的作用。但是所建立的心物二元和上帝实有理论有一定的时代局限和逻辑漏洞。

十一,康德的“人为自然界立法”

康德认为法则虽然是事物之间的普遍必然联系,但这种联系并不是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是范畴所具有的。即范畴不能被运用于物自体,而只能被运用于现象。

我们所经验到的一切现象都服从于范畴的综合作用,它们被范畴综合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现象界的总体,即自然界。范畴就是规定一切自然现象的总和的规律,范畴加诸自然现象之上的法则即自然规律。

康德指出,人为自然界规定的法则或总结的规律并不是自然科学中的具体规律,自然科学中的具体定理或定律必须要经过经验才能被发现和验证,而超越经验或先于经验的范畴规定的自然法则表现为先天综合命题,是不言自明或不证自明的,它们的真理性不依赖于经验,却能反过来赋予经验以普遍必然性,这才成就了纯自然科学。

命题特点:把人本主义精神发扬光大,通过以自我意识为核心的认识论,建立了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确定了人在自然界的中心地位。对人的精神的能动性进行发展和深化的同时,又对事物自身的存在性质进行了客观的揭示。

【物自体解释:康德提出的一个哲学基本概念,又译“自在之物”,指认识之外的,又绝对不可认识的存在之物。它是现象的基础,人们承认可以认识现象,必然要承认作为现象的基础的物自体的存在。物自体作用人的感官,是人的感觉的来源,感觉材料一经主体所具有的先天的时空形式的整理,就变为了另一种认识;先天的时空形式整理过的感觉材料再经认识主体所具有的先验范畴的加工而形成科学的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这种知识更不是对物自体的认识,它们所具有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是人的主体所能动地赋予的。这样,知识同物自体之间就永远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康德看来,人们为了把自己的知识不断推向前进,最终是要在实践上日益趋向道德的目的,故人必须努力追求对物自体的知识,这时,物自体就成了人们出于理性的本性而设定的“理念”,即灵魂、宇宙和上帝,这些都成为了人为的概念或范畴。康德强调物自体虽然不能被认识,却可以被信仰。因为物自体是客观存在的,是作为人的认识能力所不能认识的、但又是存在实有的东西。

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否认了物自体的不可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是不存在的,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可以能动地从事物的现象进入到事物的本质,实现自在之物向为我之物(被认识了的事物)的转化,人们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人们的社会实践和创造的奇迹不仅批驳了自在之物不可知的观点,而且证明了自在之物向为我之物的转化的可能。】

十二,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

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论是在对弗洛伊德主义过于强调人的潜意识的怀疑和不满以及心理学中的实验化倾向的基础上而提出的人格特质理论。主要以个案研究法展开实施,即从很多人的书信、日记、自传中,分析出各种具有代表性的人格特质。比如茨威格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其学说认为特质是人格的基础,反对弗洛伊德虚幻式的人格结构看法和什么都归结到潜意识或性欲的观点。他认为人格特质是每个人以其生理为基础的一些持久不变的性格特征。

奥尔波特首先把特质分为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

1,共同特质

是属于同一文化形态下人们所具有的一般人格特质。它是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下形成,并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的。人格的共同特质,比如:支配-顺从,外向-内向,自信-自卑,合群-孤独,理论兴趣高-理论兴趣低等等。

2,个人特质

是个人所独有的人格特质。奥尔波特特别重视个人特质,他指出:“严格地说,只有个人特质是真实的特质。因为第一,特质是个人的而不是地区社会的;第二,特质是以个人经验独特方式发展起来的动力倾向,所以共同特质不是真正的特质。”

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个人特质是完全相同的,即使两个人在共同特质有相似性,但他们行为上所表现的,仍各具独特性。比如,有两个人的攻击性特质(共同特质)可能相似,但两人对人或对物作攻击表现时,仍有差异;比如,两个双胞胎尽管在外表上很相似,但是仔细观察就会看到,他们的性格和某些行为依然有很大不同。所以个人特质不能在个人间彼此比较。

奥尔波特主张现代心理学的中心应该是研究人的个人特质。他将人的个人特质分为以下三大类:

1,首要特质

是一个人最典型、最具概括性的特质。小说或戏剧的中心人物,往往被作者以夸张的笔法,特别突显其首要特质。如林黛玉的多愁善感。

2,中心特质

是构成个体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特质,在每个人身上大约有5—10个中,心特质。如林黛玉的清高、聪明、孤僻、抑郁、敏感等,都属于中心特质。

3,次要特质

是个体不太重要的特质,往往只有在特殊情境下才表现出来。如有些人虽然喜欢高谈阔论,但在陌生人面前则沉默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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