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八道

我的第一次身故理赔5天始末

2019-03-27  本文已影响15人  234dac5bc105

这几天,我在处理一个很棘手的身故理赔案件。从周六早上直到今天,都在围绕这件事转。以至于3月份没开张也扔一边了。昨晚有人觉得日子太苟且,跟我聊天。谁不苟且呢?什么是苟且?什么是诗和远方?

周六早晨,两条微信让本来睡眼惺忪的我汗毛倒竖。

团险客户公司经理A 团险客户公司经理B

两个人在凌晨找我,想必不是小事。打电话给其中一个,果然有个员工意外摔倒,重伤可能不治。

于是我决定其他事先放一放,先去医院了解情况。从周六上午9点半到晚上7点多,我一直在医院。我想看病历本,但直到下午3点多,病人最终去世,我才看到这个据说一直在医生那的病历本。

结果很不幸,病历本第一页第一行字“突发呼之不应20分钟,上厕所时突然发病”。因为客户买的是员工意外险,“突然发病”四个字,如果不能推翻,那就等于给这事的理赔判了“死刑”。发病,就是猝死,非意外。

但我之前听到的目击者描述都是摔倒然后出现症状。要按这样说,那就不是发病,而是意外,只不过这一跤摔得比较严重。

到底是突然“摔倒”还是突然“发病”,两字之差判若云泥。于是接下来,我便想着找到当事医生了解情况,看是不是有描述错误,或者误解,看这两个字能不能改。

首先,我不知道这是哪个科的医生写的,当时陪同挂号的人此刻不知在哪,场面混乱都在忙着安慰悲痛欲绝的家属,这种情况下也不好拿着病历本独自“消失”,我只好拍张照片,自己来到急诊,按照常识找相关的科室询问,先后问了外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最终确认是神经内科的医生。不过当时值班的医生早已下班,我找到的医生表示不知情,爱莫能助。等当事医生再上班你再来问吧……虽然就这么短短几句话,因为就诊病人非常多,医生还动不动就离开诊室去抢救。所以这几句话,是趁着医生诊治的间隙,分了几段沟通完的。差不多用了3个小时。当然,这主要还是拜我第一次处理这样的事所赐。抓不住重点,不明确诉求。但我知道,如果第一时间不沟通、不处理,再过几天,医生还是一样忙,事只能更加难沟通。

周日无事,医生还没上班,我休息。

周一上午,医生上班,先到医院找医生。医生说“当时第一没人看见病人到底怎么倒在地上的(也就是说没法证明是摔倒)。第二,我们是根据病人当时的症状,判断他可能是脑溢血,所以这样写。这没什么问题。你要改病历,要问我们医务科,如果医务科同意,我配合。”我明知这时找医务科没什么用,因为我们的诉求并不是现在修改病历,虽然很明显那行字还是非常不利的证据。但因为这次有病人家属在,他们很着急,我拿不出理由告诉他们暂时先不用找医务科。那只好先去。到了医务科,果然不出所料:“这个情况当值医生最了解,医务科没权利要求医生改病历……”好在至此我总算可以跟家属说“那我们就去找医生要句话把,因为这事涉及一家人的幸福,而且这行字可能是个障碍。重症监护室的医生也说是外伤导致颅内出血,所以很可能这病人真的不是发病。那么如果我们理赔需要,您医生能不能帮着说明这件事,说明发病并非诊断……您愿不愿意在需要时帮这个说明情况的忙?如果医生愿意,那就算达到目的……”家属同意。于是又回急诊科,照例还是等待医生诊治和抢救的间隙,最终医生同意了。看表,已经中午11点半。

跟4个死者家属一起吃中饭,这是很无法形容的经历。我不走是因为我之前听家属说下午1点半拿死亡证明。那上边有死因,是关系是否理赔的重要证据。我明知这情况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先离开,似乎说不过去。转念一想:第一时间掌握这个证据,我安心家属也能安心一些。一起等吧。谁知医院要求先结了住院费才能拿这个死亡证明,而家属不了解上海医院的流程,没拿就诊卡。等终于反应过来要拿就诊卡才能进入结账交费的排队系统,已经是下午1点半左右的事。排前面的还有69位。等结完账,拿到死亡证明,已经是下午3点多的事。好在死因那里写着“外伤致颅内出血”,有力证据。不过还有问题:死亡小结,手术记录……还什么都没看到。而且周六凌晨整个送治过程里,同行的人最后一次看到医生还是送进手术室之前,那是周六凌晨4点多钟,自从病人进了手术室,就再没见到过医生,重症监护室的医生是值班医生,对手术过程,对病人的详细情况一问三不知。所以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还不曾了解整个检查、抢救、手术、重症监护到最终身故,整整12小时多一点的时间里究竟都发生过什么。要问问那些详细资料到底有没有,到哪去拿……

家属去重症监护室问,被告知那里没有任何遗落的资料了。正好监护室值班医生要下楼,我在电梯里问医生那些资料的事。医生回答要5个工作日,归档,5个工作日后去病史室打印。于是我有带着家属去病史室“认门”,并且询问打印这些资料都需要带什么。一切确认清楚,我回公司询问理赔。

我跟理赔讲述这个情况,理赔也表示很费解,为什么一个什么病都没有的人,33岁的壮年,上厕所摔一下就变这样了。而且我依据当时知道的情况:没伤口,没骨折……但理赔仍然急人所急,说:“有什么资料先交上来吧,我们尽快立案,可能会派调查公司走访医生,走访目击证人和案发现场。让目击者先写一个过程说明。”

迅速转告家属。但新问题又来了:死者生前住的是公司给租的集体宿舍。几个同事一起住。公司已经租了新的房子,如果死者没出事,那去世的这一天应该是搬新宿舍的一天。也就是说在他去世的当天,那宿舍里的其他同事已经全部搬走,房子交还房东。房东当然会不遗余力的再把房子租出去,中心好地段,这不难。但理赔什么时候派出调查呢?等新房客进来,再去调查现场,怕不现实……所以第一步立案必须快。

再看表,已经周一傍晚5点多。我迅速去找目击者做“笔录”,用大约一刻钟整理清楚了整个事发过程。我手写记录。刚写了个草稿,忽然来消息说死者家属去派出所立案了,要求目击者都去配合调查。我也跟着去了。警察是一个一个的把4个目击者叫进去问话,总共大约不到1小时。利用等待时间,我把草稿又誊抄了一遍。抄完,已经问话完毕出来的目击者看了,又指出几处错误。全部确认清楚后,我决定用电脑敲出来。敲完保存,电脑也没电了。那是周一晚上9点左右了。

周二上午,把情况说明和理赔申请书打印出来,先去找目击证人签字。期间抽空回答了客户公司律师的几个问题。中午,所有签字集齐,去找死者家属签署理赔申请。又回答了一些问题,死者家属对于我要交原件的做法不解,解释了半天,打了详细的收条。后来我想也许让家属跟我一起去交资料更有好处,所以带着死者两个兄弟回公司。下午3点左右回到公司。3点半所有资料(包括病历本,所有医疗费单据,死亡证明,索赔家属以及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完毕。有家属在,公司服务台果然急人所急,马上安排扫描归档。不出半小时,所有资料已经回到家属手中。我送走家属,又去理赔确认有没有看到资料,理赔没看到,我又去服务台催促处理。下班前,理赔表示已经看到资料了。

周二晚上,我接到客户公司的通知,说原房东只同意给留出两天时间来配合调查现场。让我尽快。我知道,这事麻烦了。估计理赔再着急,调查公司也不见得那么快响应。这是我无法沟通的。家属也问我,他们想土葬。不知理赔那行不行。我说明天我问问。

于是今天上午,我再去找理赔。第一,客户公司派人去现场拍照,并明确标识当时病人摔倒后所躺的位置、姿势,我们能不能采信?第二,家属想运回老家土葬,没有火化证。行不行?理赔回答:“第一,有证据总比没证据好,证据多总比证据少好。不能简单的说一两件证据能决定什么,要看整个证据链。第二,我们不介意怎么葬,但土葬也要有殡葬证。总之要有证。”

如实转告家属。并且到客户公司当面解释自己拍照什么概念,并且演示了我认为最为“稳妥”的拍照方式:上下左右,所有细节都要拍到……告诉他们为什么要这么麻烦:拍了,就得尽可能保证有用,虽然咱不能决定,但随便拍拍,怕白忙活一回。下午3点左右,33张照片,包括房间平面结构图准备好。我托同事马上上交了理赔。

这是在这个案子里,这几天我忙的事。不敢跟警察比较。但在派出所里,我问警察问完出来的目击证人,是我问得仔细?还是警察问得细?回答说,你问得细。

也不能说我们理赔要求太多,因为现在理赔看到的,只有病历本跟死亡证明,这两样还有矛盾。这种情况下,理赔大开绿灯,把这事的优先级提高,还想着什么证据可能对搞清真相更有利。已是急人所急。我做这些目的就是尽可能帮死者家属争取时间,让赔偿概率尽可能、尽快变大。殚精竭虑,图的是良心安宁,以及兑现承诺。而且这都是我的本份。

死者33岁,两个孩子。妻子没什么文化,没工作。目击者说他生前最后一天,特别正常。周五夜里,他们睡觉前还简单说过几句话,他当时还在看手机视频。2小时后起来上厕所,厕所出来,不知为什么摔倒了,再也没有醒来。那意外险如果赔下来,20万出头。他生前一个月大约挣1万多。无论意外或疾病,他这显然不算工伤,公司能表示的人道主义,怕是有限。他妻子周六凌晨连夜赶来,3天不吃不喝。希望她能挺过去,这个家暂时绝不能再添个病人了。

春节前,我曾跟死者聊天,说到过买保险的事。他说外边还欠着不少债,暂时没钱。

重症监护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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