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兴商学院法律声明
2019-02-22 本文已影响8人
5d5bcacea4c0
近日,我司(深圳民兴商贸有限公司旗下的民兴商学院)发现有其他企业利用本公司知名度的影响力进行虚假宣传、销售、误导客户,对我司恶意中伤,已然构成对我司声誉的诽谤与损害,严重侵犯了我公司及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
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该企业虽也名为商学院,但实际为民兴微学院,注册地址位于西安,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一、深圳民兴商学院隶属于深圳民兴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观路鸿宇大厦,自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企业培训行业,在全国范围均开设有课程。
二、民兴商学院拥有自己的LOGO商标,且已在工商局备案。

三、民兴商学院团队核心讲师为黄一老师、李海洋老师以及清沨老师,以上三位老师一直为民兴商学院努力付出。
四、深圳民兴商学院名下的线下品牌课程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开设,并未如其他企业所宣传的转到线上。希望散布虚假信息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删除已经发布的虚假言论!
五、民兴商学院不会恶意攻击其他同行平台,对于网络上恶意攻击其他平台的均与我司毫无关系。
六、任何个人、法人及组织一旦发现上述或其他冒用我司名义进行宣传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司联系反映。我司会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绝不姑息!我司将保留以合法途径追究散布虚假事实的个人或机构之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之权利。
最后,敬请广大客户注意区分,以免给您带来损失。因受对方误导而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纠纷,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