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为稿费起诉自己学生,被嘲笑有失君子形象,在他眼里钱很要紧
文·段宏刚
1906年1月某天,即将从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毕业的鲁迅(1881年——1936年)先生,观看了一部关于“日俄战争”的幻灯片,思想受到极大触动,“弃医从文”的想法油然而生,这个被他很快付之行动。
在当时,不同职业的收入情况大概如下:纺织女工的月薪为5个大洋,护工每月8个大洋,记者和律师每月收入在60大洋左右,中医的月收入在50——80大洋,西医的月收入能达到60——100大洋。
一名纺织女工依靠月收入完全能养活一家四口,可见,医生在当时的收入相当不错,完全属于高收入人群。
将来有高收入工作可以选择,而鲁迅视而不见,难道他对金钱不在乎?他这样做跟热血青年一样是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这些都不是,相反,鲁迅对金钱是相当敏感的。少年时期,因为祖父周福清“贿考事件”东窗事发,导致家族迅速败落。紧接着,父亲周伯宜身患重病,常年卧床不起,为了给父亲治病,不但花光家里的所有积蓄,还贱卖了许多家产,最终,周伯宜撒手人寰,鲁迅家境愈发贫苦。少年鲁迅很早就尝到了世态炎凉,深知“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困苦。
青年时期,面对人生抉择时,鲁迅毅然而然走上“弃医从文”之路,除了知识分子所肩负的救国救民的伟大使命之外,还跟当时优厚的稿费有很大关系。
清朝同治年间在上海创办的《申报》,是当时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之一,其稿酬相当丰厚,标准是千字3元,其它报纸的稿酬也能达到千字1——3元。可观的稿费,吸引了许多文人撰稿、卖文为生,由此催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职业作家。
然而,此时期的鲁迅虽然发表了不少文章,但在文坛的名气还不够大,想依靠写作为生还不太现实,因此,1906年7月从日本留学归来后,他选择在家乡绍兴做了一名教师,每月有20大洋的薪水。再加上他写文章挣一些稿费,每月总收入能达到30大洋,勉强能养活一家老小共十几口人。
后来,鲁迅随着不断发表文章,在文坛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1912年2月,经过蔡元培先生的推荐,鲁迅开始担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月薪为80大洋,不久后升任教育部佥事,成为教育部的中级官员。职位的升迁带来了工资的增长,到1916年年底,他的月薪达到了300大洋。
1918年5月,鲁迅创作了一篇4700多字的中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杂志上,一石激起千层浪,即刻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轰动,在文坛名气大涨,从此坐上了全国文坛的第一把交椅,迎来了人生的高光时刻,陆续被全国多所大学聘为教授。
经过文学盛名的加持,鲁迅此时期的稿费收入也水涨船高,每个月被多次约稿,稿费从优,甚至都挤不出时间来完成约稿任务。
1919年秋,鲁迅斥资4000大洋,买下北京八道湾11号的一套四合院,并花费1000多大洋精心装修了一番,给家人创造了一个舒适、宽敞的家居环境。购买这套房产时,鲁迅基本上全额付款,可见,他当时的财力已经相当雄厚。
此后的日子,鲁迅在事业上顺风顺水,名利双收,在知识分子界,属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都达到顶层的群体。
从1912年参加工作到1936年去世,在这25年里,鲁迅的总收入情况如下。在1912年到1920年,平均月薪大概在200大洋左右,这9年总收入大约2万大洋。从1921年至1936年,鲁迅步入高收入时期,月均收入大约在1000大洋左右,这16年总收入大约在21万。
鲁迅25年的总收入达到23万大洋,根据《鲁迅与现代稿酬制》来换算,相当于现在的2000多万元,超越了95%以上的工薪阶层,是那个时代生活富足的中产阶级。
在普通人的印象里,文人有一身傲骨,是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但是,鲁迅却是非常看重钱的人,并不介意别人议论自己爱钱。
1923年,鲁迅在一次演讲中说:钱是要紧的,如果有哪些高尚的君子们嘲笑金钱,那么,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
《鲁迅日记》有100多万字,多篇日记里详细记载了家庭开支的情况。
从1927年搬家到上海后,鲁迅谢绝了所有邀请和应酬,每天深居简出,专心写作,每当写完一篇文章,交给夫人许广平校对、抄写和集录。等到文章攒够足够数量,就交给“北新书局”来出版。
交接人是鲁迅在北大的学生李小峰,同时也是“北新书局”的老板。
鲁迅跟李小峰亦师亦友,关系融洽,所以,对他非常信任。李小峰每次送来版税和编辑费后,鲁迅并没有核对实际账目。
有一次,鲁迅在无意中发现,他总共让“北新书局”出版了9部著作,按理说,随着他在文坛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他的书卖得越来越好,他所得的稿酬和版税应该越来越多才是。
然而,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鲁迅并没有看到自己的稿酬和版税大幅度增长的现象。托人核实后才发现,李小峰竟然克扣了自己2万多大洋的版税。
面对学生的小人做法,鲁迅忍无可忍,立刻聘请律师杨铿起诉了“北新书局”,一副追回自己劳动所得势在必得的样子。
结果显而易见,鲁迅追回了自己的酬劳。
令鲁迅没有想到的是,他为了追讨稿费,将自己学生告上法庭的事,经过一些报纸的大力渲染后,立马成为文坛热门的谈资。尤其是一些同行,对他冷嘲热讽,说什么他连自己的学生都告上法庭,实在是不近人情,有违君子形象。
面对外界的风言风语,鲁迅不以为然,大义凛然地说道:自己正当的经济利益受损,本来就应该力争才是,面子能值几个钱?
鲁迅这句话又把那些嘲讽者噎了回去,让他最终笑到最后。
1924年,鲁迅又拿出800大洋,买下了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21号的一座小院落,又花费1000多大洋进行了大修。
仅是购买这两处房产,鲁迅就花费了8000大洋,再加上他要养活母亲鲁瑞,妻子朱安,三弟周建人,二弟周作人一家几口,总共要养活一大家子十几口人,每月还要购买许多书籍和资料,以及各项应酬的开支,他的收入虽然很高,但花费一直很大。因此,他每天吃粗茶淡饭,穿粗布衣裳,在个人生活上能省就省,给人一种比较爱钱的印象。
但是,鲁迅的人格非常伟大,爱财却不贪财,藐视各种权力与金钱的诱惑,一生都以“文化英雄”的姿态,用手中的笔跟敌人进行战斗,把知识分子的脊梁挺得很直,为所有文人树立了一个需要仰望才能看清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