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其实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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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公司发了通知,定于两周后举行团建活动,一块去郊外爬山。中间还有一些有奖游戏,要求两人一组,男女搭配,自由组合。
消息一出,公司二十来个年轻人便来了精神,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出青春的色彩与活力。
我整日被满脑子的文案、策划搞得头昏脑涨,这次有机会出去放松一下,也是满怀期待,驿动的心暗暗盘算要跟谁搭档,或者谁会愿意跟我这文弱女子搭档参赛呢?
然而,我这里还七上八下的没有着落,早上却招来一通口舌之祸。一上班,公司前台莎莎就板着脸找我麻烦,说我一只脚越界,插在了她跟公司男神叶云州之间。
叶云州,二十六七岁,今年从武警部队复原后来到公司,入职刚满三个月。一米七八的个头,高而不瘦。方形脸,宽额头,短发乌黑透着细腻。脸黝黑脖颈白,重眼皮,不算浓眉,却平直有韵味。目光温柔,会说话一样。鼻直口方,唇红齿白,称得上英俊潇洒,身姿挺拔,被公司一众小迷妹尊为男神。
莎莎,公司前台,人长得漂亮,形象好,气质佳。那个头,那身段,那眉眼,妥妥的公司颜值担当。她也当仁不让,恣意享受着公司上下的青睐和顾盼,让一众帅哥追求者挖空心思斗智斗勇,终究是看得见摸不着。
就个人形象而言,二人确实般配。莎莎混迹职场多年,自诩有识人断事之能,也认为这个男神的未来上天注定要跟她在一起,所以对大家的撮合调侃半推半就,于羞涩之中默许,秋波眉目之间,对叶云州多有亲近之态。
我向来看不惯她那种趾高气昂,目空一切的嘚瑟劲,好像就她是公主,别人都是灰姑娘,都得宠着她,让她处处优先。没想到这次她凭空向我发难,我也是伶牙俐齿之人,岂能容她?两个回合过后,这个“傻白不甜”的主就交待了实底。
原来她对叶云州芳心暗许,想借这次团建活动做搭档增进“友谊”。没成想她向叶云州抛了橄榄枝,叶云州却表示要与我做搭档。她又气又急,以为我在与叶云州交往,想让我退出。
莎莎还在软磨硬泡让我表态,却不知我心里的算盘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叶云州,看来这小伙对我不错,尽管我对他没动过心思,但他这份心意我还是很感激。再说,也要给莎莎一个教训,故意气气她,让她以后少在本小姐面前指手画脚,就打断她的话,冷冷地说:“没人愿意掺和你的事,你也别掺和我的事,各凭本事吃饭,Ok?”
她一脸尴尬,正要张口,却看见叶云州走了过来,马上换了一副面孔,脸笑得像桃花。
“你们在聊什么?”叶云州笑着搭讪,接着对我说道:“团建咱俩搭档吧?”莎莎脸上闪过一丝异样的表情,随即恢复了仪态。我故意大声说:“好啊,一言为定。”顺便扫了莎莎一眼,她只好陪着笑。见叶云州转身离开,她也赶紧丢下一句“跟你说的事记住啊”,笑嘻嘻地傍着叶云州去了。
莎莎在交际方面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她@了叶云州的微博:“我喜欢运动,要不借这次团建爬山比试一下?”
叶云州欣然同意并把这个倡议转发到了公司内部群,群内立即响应者众。大家兴高采烈地提着建议,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最后互相打趣起来,说着自己心里想说的话,撩着自己心里想撩的人。
转眼两周过去,团建活动开始。上午爬山自由活动,下午公司组织有奖游戏竞赛,旨在增强团队协作、凝聚力和向心力。
年轻人的思想总是那么乐观向上,年轻人的身影总是那么轻捷雀跃,年轻人的服装总是那么五颜六色。放飞在大自然宽阔的胸怀里,人人意气风发,处处欢声笑语,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海洋里。
莎莎一身红色运动休闲装格外显眼,衬着红润俊俏的脸庞,是最靓丽的风景。她肩上的旅行包早被热心的帅哥背在身后,使她腾出手来连连自拍,合拍。她转了一圈,跑到叶云州跟前,高举手机,摆了pos,合照一张。于是,招来几个帅哥过来请求与她合拍。她礼貌地笑笑,拉着叶云州一起,分别来个三人拍。
她们闹了一会,纷纷结对爬山,欢声笑语拾级而上。我自幼体弱,落在后面。我喜欢安静,不太喜欢热闹。一个人慢悠悠地往山上爬,仔细领略大自然的美好。蓝蓝的天,柔柔的风,蜿蜒的小路,高耸的山峰,都像一首抒情的旋律,在我心里舒缓地徜徉。
“咦,你怎么这么慢?”话音未落,一个高高的身影迎面而来,站在我的身边。
我猛抬头,只见叶云州笑盈盈地站在我的前面,低着头看着我。
对于眼前这个大伙心目中的男神,我平时没怎么在意,经莎莎这么一闹,仔细想想,还真觉得他对我一直不错。今天这么近距离地四目相对,我心里不禁一颤,他确实长得帅,双目含情,温柔得很呐。
“你怎么回来了,大家不是说好了比试吗?”我有点诧异,心里闪过一丝喜悦。
“比就比,这不才刚开始嘛。”叶云州递给我一瓶苏打水,顺势把我肩上的包拉过去,背在自己肩上。
“我自己背就行。”我一时竟分不清自己是真客气还是假客气。
我与叶云州交往并不多。我负责文案,整日埋头写作,闲时潜心阅读,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有写不完的文案,做不完的策划。像我这种文文静静的女孩子,在公司都是默默无闻。论样貌,算不上多么漂亮但清秀二字当之无愧。论才学,不敢说学富五车但在公司内部可以拔得头筹。论交际,那就甘拜下风,自愧弗如了。
我与叶云州的第一次互动,是他夸赞我文案写得精彩。我记得当时羞红了脸,忸怩地说:“一般一般,差得远呢。”还神使鬼差地问了句,“你的名字是出自《塞下二首》中的‘路出古云州,风沙吹不休’吗?有漠北大侠的神韵。”
他睁大了眼睛,惊呼道:“哇,你牛,真牛,博览群诗啊。”我被他逗笑了,头一次听说“博览群诗”这个词。
还有一次,中午赶稿子,趁着有灵感就连续写,连续写,以至于忘了吃饭。直到他把一份外卖放到我的工位上,我才发现肚子早就咕咕乱叫了。
当时我只是简单地说了声谢谢,并没太在意。在我们这类啥都缺就是不缺美女的公司里,在这个炙手可热的男神面前,我诚然是没有非分之想的。然而,我不是不喜欢。真的。
“想啥呢?灵魂穿越了?”叶云州的话把我从回忆拉回到现实。“哦,哦。没,没穿越。”我结巴着,真恨自己的伶牙俐齿哪去了?妙语连珠哪去了?
“过来,咱俩合拍一个吧,这地方风景很好。”叶云州笑着对我说。我点了点头,心里没有一点排斥。
叶云州站在我后面,高举着手机拍了合照。“再来一次。”我依旧乖巧顺从,很温柔的样子。不过这次合拍他已经把手搭在了我另一侧的肩头,对我成了环抱之式。
我心里闪过一丝紧张和窃喜,他这种看似自然的亲呢举动已然越界,甚至有些“放肆”,他这是在向我示爱吗?我该怎么办?心里怎么还有些许期待呢?是要热情回应还是故作矜持呢?
正当我神游三界犯花痴,一声娇滴滴的叫声把我打回原形。“云州,你怎么在这啊?我找你好久了。”是莎莎,是摇曳多姿、花枝乱颤的莎莎,香喘吁吁地往这边跑过来。
叶云州朝她招招手,打了招呼,拉着我的手往前走。大伙都在前面,是一个陡坡,大家轮番往上冲刺。他们渐渐都爬了上去,我又落在后面。看着这个陡坡,我没有一点信心,觉得自己绝对没有能力爬上去。
叶云州站在陡坡上面冲我招手,喊道:“加油,肯定行,有我呢。”不知是谁起哄,大喊道:“别怕,也有我呢,哈哈哈。”大家哄笑不止,叶云州红了脸,依旧站在上面,朝我招手。
我咬了咬牙,拼了。但身子骨太弱了,不争气,离坡顶还差好大截就爬不动了。我正要蹲下身子滑下去,叶云州一弯腰,快速冲下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像拎小鸡一样,把我轻松地拉上坡顶。一个女孩调侃道:“好温暖,好浪漫哟,护花使者。”他也不解释,只是笑眯眯的,好像还挺享受。我红着脸,气喘吁吁地蹲在地上,心里也美滋滋的。
再往上爬,山坡已不陡峭,却崎岖不平,坑坑洼洼,叶云州始终在我身侧。莎莎几次跟他套近乎,他只是礼貌地敷衍,一直跟我有的没的扯闲篇,逗我开心。我好像确认了叶云州的心意,不再掩饰内心的喜悦,逐步放开了,蹦蹦跳跳,有点得意忘形。一不留神脚下一滑,跌了个仰面朝天。
叶云州就在旁边,见我跌倒,赶忙过来,急切地问道:“怎么样?不要紧吧?这么不小心,磕哪了?”我红着脸低声说:“不,不要紧,不要紧。”可是,当他扶我起来的时候我发现脚崴了,很疼。叶云州俯下身子端详了一会我的脚踝,说道:“不能再走路了,我先背你回车上吧。”
说着,叶云州在我前面蹲了下来。我犹豫着,不好意思趴上去。他催我说:“快,快点,我背你回去。”见我不好意思,他拽着我的手搭在他的肩上把我背了起来。
大伙纷纷聚拢过来,好像没人关心我崴了脚,全部火力集中在我俩的关系上。有人说:“隐藏得真深,没见过俩人搞暧昧,关系就这么铁,熟透了。”还有人说:“哎呦喂,摔跟头还能摔出爱情来,佩服,佩服。”大家哈哈大笑。叶云州依旧笑眯眯地不做声,背着我往回走。
我羞红了脸,趴在叶云州的背上不敢出声,用余光扫了一下大伙,没有看见莎莎。我心里想:“莎莎,看来这男神归我了,怪不得我,怪你自己情深缘浅吧。”
大伙又热闹了一会,早些时候爬到山顶的伙伴也陆续回来了。女孩们直呼太累,不想玩了,闹着下山聚餐,于是大家三三两两地往回走。
下午,有奖竞赛游戏我因脚伤不能参加,莎莎又来约叶云州搭档。叶云州说要陪我当观众,婉言拒绝。莎莎脸色很不好看,悻悻离去。在观众席上,叶云州紧挨着我坐下,有说有笑,好不自在。
我心里好笑,这家伙也太实在了吧,跟我表白了吗?就这样亲密,俨然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我要问明白,让他正面表白喜欢我。
“叶云州?”我瞥了他一眼,小声问道。
“嗯。”他答应得倒爽快。
我装模作样地对他说:“我感谢你的关心。不过,你这神操作戏份有点过,再说公众场合,要注意影响,男女授受不亲你不知道吗?”
“知道。”他回答得直接,顿了顿,又补充道:“公众场合怎么了,你受伤了,我不能不管。”
“别的小姐姐脚崴了你也这样?”话一出口,我自知失言,脸上臊得慌。
“那不一定,你不一样,我喜欢你。”
哎哟,本小姐的芳心啊,如醉如痴,如糖似蜜。但嘴上我还要欲擒故纵,继续追问道:“你从啥时候喜欢我的啊?”
他变得正经起来,说道:“从你说出我名字的出处,我就喜欢你了。以后慢慢观察你,越来越喜欢,你有才气,长得也好看。”
“那,平时没见你对我表示过呢?”我另辟蹊径。
“真爱从来不是力透纸背的华丽辞藻,也不是花言巧语的山盟海誓。它是心灵的契合,是生命的托付。”他振振有词。
“莎莎挺喜欢你的。”我终于说出口,心里竟还泛起一丝醋意。
他转过脸,认真地说道:“莎莎长得漂亮,八面玲珑,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跟艳丽的芍药相比,我更喜欢深谷的幽兰。”
我打趣道:“哥们,你平时说话都爱用这些文绉绉的书面语吗?”
“不,不是。”他有点不好意思,笑着说道:“跟你说话才这样。你文采好,我怕说得俗气你嫌弃。”我扑哧笑出声来,用拳头锤他的肩膀,硌得我手疼。我问道:“你胆够肥的,敢这么对我,你不怕我拒绝你啊?”
“不怕。在部队复员时班长送我,跟我说,追女孩要像接到冲锋的命令一样,勇敢地往前冲。他还说,爱其实很简单,就是心里喜欢。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我忽然很是感动。的确,纯粹的爱确实简单,就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而不牵扯任何其他。我凑到他的耳边,轻声说道:“我也喜欢你。”
他笑了,笑得好甜、好帅,我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