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一):六大原则

2019-05-07  本文已影响0人  何笙

设计模式的类型

共有 23 种设计模式。这些模式可以分为三大类:

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简称SRP )

    • 核心思想: 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
  2. 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简称OCP)

    • 核心思想: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3.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简称LSP)

    • 核心思想: 在使用基类的的地方可以任意使用其子类,能保证子类完美替换基类
    • 增强程序的健壮性,即使增加了子类,原有的子类还可以继续运行。
  4.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简称DIP)

    • 核心思想: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通俗讲就是通过抽象,来实现各个类或模块的松耦合。也就是面向接口编程。
  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简称ISP)

    • 核心思想: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建立单一接口,为依赖类建立专用的接口。接口要细化,避免肥接口,但是也要适度,接口过小,也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使设计复杂化。
  6. 迪米特法则,或最少知道原则(Law of Demeter,简称L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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