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之歌
《诗人之歌》写的是歌手鲍勃迪伦的一生
鲍勃迪伦是谁?
他是20世纪下半叶美国最著名也是最富争议的歌手,同时也是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诗人之歌迪伦唱民谣出道,红极一时,并且被认为是当时美国青年的精神领袖和代言人。但很快就转唱摇滚,被歌迷追着骂。等人们意识到摇滚乐的伟大意义时,他又改唱乡村音乐。2016年,诺奖组委会把他的歌词与惠特曼、莎士比亚的作品相提并论,认为这些作品是优秀的诗歌。那么,迪伦的歌到底写了些什么呢?他又为何要不断改变自己的音乐呢?通过这本《鲍勃·迪伦:诗人之歌》,你可以了解到迪伦各个时期的代表歌曲,以及他的音乐故事。
诗人之歌想离开家乡的孩子
鲍勃·迪伦1941年出生于美国一个普通犹太家庭,在衰落的矿区小镇希宾长大。虽然生活上吃喝不愁,但小镇萧条的氛围让他感觉十分压抑,从小就渴望离开家乡,去外面的世界闯荡。
火车和流行歌曲是迪伦童年时最喜欢的东西。他喜欢扒着火车去小镇周边的森林玩耍,大自然的辽阔慰藉了他愤怒而忧伤的童年。他崇拜流浪歌手汉克·威廉姆斯,梦想着自己可以走遍世界,唱出动人的歌。他自学吉他和音乐创作,并决定把唱歌做为自己终生的职业。
音乐之路的第一站:明尼阿波利斯
高中毕业后,迪伦到明尼阿波利斯读大学。但他在学校呆了六个月就退学了,开始整日泡在当地的酒吧里唱歌。在这里,他改名鲍勃·迪伦,演艺道路正式开始,结识了很多艺术家和歌手,并向他们学习诗歌、音乐知识。
这段时期,对迪伦影响最大的歌手是伍迪·格思里。伍迪是美国新民谣的代表,歌曲以表达劳苦大众的心声为主。受伍迪启发,迪伦开始创作反映社会现实的歌,并形成了背着吉他、脖子上挂着口琴的独特舞台形象。
诗人之歌年轻的民谣之王和诗人
19岁的时候,野心勃勃的迪伦孤身到纽约闯荡,并且很快走红。这段时期他创作了大量以反对战争、种族歧视、贫富不均为主题的民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摇曳在风中飘荡》《大雨将至》等。这些作品借鉴了诗歌和戏剧,通过省略和隐喻的方式影射现实,并加入自己的思考,很快在年轻人中流行起来,被赞誉为诗一样的歌。
作品的成功让迪伦被年轻人视做精神领袖,民权运动的代言人。但迪伦对这种状况非常反感。他开始和歌迷、政治家以及媒体对着干,常常在演讲和采访中大放厥词、胡言乱语,并且决定改变自己的音乐风格。
诗人之歌疯魔的摇滚歌手
1965年7月,在新港音乐节上,迪伦唱了《像一块滚石》等三首摇滚歌曲,引起了强烈的公愤。因为60年代的民谣圈非常看不起摇滚乐。他们认为摇滚乐肤浅、媚俗,迪伦的行为不仅背叛了当初栽培他的民谣圈,更亵渎了美国伟大的民谣传统。
但谩骂和批评没有让迪伦退缩。他越发疯狂的投入到创作和表演中,坚持唱摇滚歌曲,在舞台上和观众比嗓门。这些努力让迪伦成为将民谣和摇滚融合的第一人,他那些充满自省精神的歌词大大地丰富了摇滚乐的内涵,促进了摇滚乐的发展,改变了整个流行文化的走向。但这些激烈的能量释放,让迪伦的身体变的很差,他常常几天几夜不睡觉,喝酒、抽烟甚至滥用药物,很多人都预言25岁的他会死在舞台上。
诗人之歌车祸后的重生
一场严重的车祸终止了这场持续9个月的乐坛风波,也把迪伦从疯魔的深渊抢救出来。重伤的迪伦隐居修养了17个月,死亡体验让他的心境发生变化。他开始尝试创作乡村音乐,书写平凡生活的音乐旋律,这种平和浪漫的乡村歌曲,成为70年代人们心灵的安慰剂。
这段时期,虽然迪伦仍身处一流艺术家的行列,作品不断、广受好评,但质量却不比从前了。到了8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运动的烟消云散,迪伦进入了创作瓶颈。为了改变这个情况,他重回民谣传统,开始世界巡演。自1988年至今的30年里,迪伦每年都举办演唱会,有时甚至超过一百场,歌迷们称这是“不散的筵席”。
巡演让迪伦的创作放缓,但偶有的新作却越发老辣。2006年,65岁的迪伦推出新专辑《摩登时代》,成为美国流行歌曲畅销榜的冠军。2015年迪伦推出专辑《暗夜阴影》,翻唱了一些经典民谣歌曲,人们把这看作迪伦对自己音乐之路的回溯和总结,也是对大众优雅的告别。
诗人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