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没过时

2020-06-19  本文已影响0人  活出滋味来

有的钱,还真不能随便挣,比如陈有西律师这次给王老板辨护。

本来有很多人欣赏陈有西。原因有二,一是陈在热度高的案事件上,很有些不畏权贵仗义执言的风度;二是他毕竟是体制内出身,相对死磕派同行,要理智稳妥得多。但这次给老王辩护,特别是在一审判决五年的情况下还要坚持无罪上诉,算是自毁形象、彻底利令智昏了。

以老王的身份和财力,如果不是板上钉钉的犯罪事实,法院如何敢判决五年有期徒刑。在事实胜于雄辩的背景下,律师再拿所谓的程序正义、情节出入说事,无异于胡搅蛮缠。不说民怨沸腾,不说天理难容,即便法网再疏,也是漏不掉老王这条大鱼的。

不是说人神共愤的被告人不配享有辩护权,不是说律师不应该给恶人辩护,而是辩护也应该遵循天理人情、法治道德,不能混淆黑白、钻法律的漏洞、逞口舌之快、弱肉强食、哗众取宠。。。所谓君子爱财求名,必须取之有道。

不义之财如同双刃之剑,能带来荣耀,也会招惹灾祸。在当今追名逐利的浮躁社会里,做人做事更应该清醒规矩,特别是那些小有所成者,更需要三思后行。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