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人类进化史》----人类双腿的威力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语句诙谐幽默,而且能让人长知识的科普书籍。我尤其对这本书中所写的人类双腿的威力印象深刻。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很多人不喜欢观看马拉松比赛,漫长的赛季使所有运动员都汗流浃背、精疲力竭,冲刺时根本难以享受胜利的喜悦。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种动物会像人类这样“傻乎乎”地举行如此这般的比赛。
玩不起长时间长距离奔跑,是野生动物的一大通病。因为绝大部分野生动物有皮毛遮体,皮毛保热固然效果很好,但是需要快速散热时,它们就出了问题了。大家能想象北极熊会被热死吗?那都是皮下脂肪和皮毛惹的祸。野生动物的产热和散热之间的平衡问题,是生死攸关的事情,任何极端的做法都会面临死亡的威胁。
我们人类的长跑能力在自然界中独占鳌头------人类的腿很长,双腿迈开的步伐很大,跨度远远超过其他灵长类动物。又宽又硬的膝关节和强壮的肌腱,让其他猿类都望尘莫及,这些“设备”没有别的用处,就是为了跑步。
人类为什么需要如此特殊的长跑能力呢?
可以理解,在生存竞争激烈的稀树大草原上。没有哪种动物会主动把自己送到人类的嘴边。远古时期的人们还不懂种植农作物,也不会驯养家畜,为了养活自己,他们别无选择,在采集野果之外,所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情------长途追杀。
对于食草动物而言,早期人类的长途追杀非常可怕,他们不偷袭、不隐蔽,也不设陷阱------当时还不具备这种智慧,更不会使用什么像样的武器,刀枪棍棒都是后来发明的。他们只有一招------持续追赶,一招致命。他们会盯着一头鹿连续追赶一天一夜,直到把它追得口吐白沫、倒地不起。现在非洲古老的桑人仍在采用这一原始的捕杀技术,美洲印第安人和澳洲土著也深谙其道。方法并不复杂,就是死追。
读了上面这一段,我不禁对我们人类突然肃然起敬起来。要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都是这样的观点:人类在出生初期,是最孱弱的,最无助的,任何动物都比我们强。人家动物一落地,一破壳,就能自己求生存了,而我们这些小婴儿们,长个18年,父母都担心着,敢不敢把他放到社会中去独立生存啊,也让我感觉我们人类的体能方面,较之动物界,相差甚远,不免有些沮丧与失落;心想,咋我们自己的体能就没有超凡出众的地方呢?
没有想到,我们的原始祖先们,居然为了生存,发展出了如此顽强的长跑能力,居然可以把动物追的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哈哈。人类为了生存,不断的奔跑,而如此奔跑的能力,也使我们脱离了灵长类动物的满身毛发状态,进化出了光洁的皮肤,聪慧的大脑.......
当然,人类的头发啊,什么毛发啊,还留了一点点,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没有在奔跑中完全脱去呢?这也在这本书中有很有趣的假设与讨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买来一看哈。
这本书很有意思,很好玩,很欢乐,推荐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