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中的民主和专制

今天,当我们谈到民主与专制时,恐怕没有人会怀疑两者孰优孰劣。似乎历史已经向我们证明了:专制是邪恶的、落后的、愚昧的象征,民主是正义的、先进的、智慧的象征,民主制度终将取代专制制度。
然而,这样的普世观念是我们自己认真思考后得出的结论吗?这其中是否掺杂有偏见?是否将对错和优劣混为一谈?为了不被他人的意见左右,为了坚定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我想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民主和专制。就让我们从霍布斯笔下的《利维坦》开始吧。
毫无疑问,最能反映出民主与专制的就是国家制度。因此,在思考民主和专制之前,我们应该先看看国家是如何产生的。
在霍布斯看来,在国家的产生过程中,人们经历了巨大的转变——从自然状态到签订契约。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对自己所能取得的一切都享有无限的自由。人们可以占领土地,夺取食物和水源,甚至侵害和杀死他人,就像其他动物一样。这时,无限的自由所带来的无限的危险,让人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遭到他人的侵犯,所以人人处于互相猜疑之中。“于是自保之道最合理的就是先发制人,也就是用武力或机诈来控制一切他所能控制的人。”[1]除了猜疑之外,人类所具有的动物般的竞争天性以及对荣誉的热烈追求也会带来人与人的争斗。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自然状态下无限的自由背后其实是无限的欲望,而无限的欲望将会导致人们不断的争斗和侵害(霍布斯认为这就是我们真实的、原初的人性,它本来就是如此,不必有善恶之分)。因此,如果没有一个能威慑众人的权力存在,那么人们所处的自然状态就是一种战争状态。在一个危险、恐怖、没有正义与和平的战争状态下,人们根本无法交流合作,更遑论进步和发展。
其实,如果我们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回顾《三体》中的“黑暗森林”[2]时,我们会发现“黑暗森林”和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战争状态)有不少相似之处——每一个文明所享有无限的自由不仅没有带来真正的自由,反而让所有的文明都没有自由,只能选择隐藏在黑暗中保护自身。
因此,霍布斯提出了两条人类用来保全自己生命的自然律,这为国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第一自然律是“每一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时,就应当力求和平;在不能得到和平时,他就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利条件和助力。”[3]第二自然律是“在别人也愿意这样做的条件下,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认为必要时,会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相当于自己让他人所具有的自由权利。”[4]简而言之,霍布斯认为在随时都会面临死亡威胁的自然状态(战争状态)面前,人们会用一切手段寻求和维护和平。因此,人们会为了和平而选择放弃自己的某些自由权利,比如对一切可占有事物的享有权。
这也就是说,当人们放弃自己的无限权利,自愿接受有限的权利时,和平才有实现的可能。所以,人与人互相签订契约,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来换取共同生活的和平。
因为这种契约如果只是口头说说,那依然有失效的可能,所以又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权力来保证人们互相签订的契约。因此,人类创造出了一个巨大的“人造人”来立于所有人之上,这就是利维坦(Leviathan,这里指国家)的诞生。按照霍布斯的看法,国家“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个人都对他的行为授权,以便使他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5]此时,承担这个国家人格的就是主权者,互相签订契约的人就是主权者的臣民。
以上就是人类从自然状态到签订契约,再从签订契约到按约建国的过程,也就是国家的产生过程。
我们不难发现,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认为按约建立的国家的主权者和人民不是签订契约的关系,而是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关系。每一个人都与其他的人签订了契约,自愿选择放弃部分权利并且把它授权给集体。又因为主权者是集体人格的承担者,所以人们没有任何理由反对主权者的决定(除非威胁到生命),没有任何权力罢黜主权者,“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利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与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6]。
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观点,但不妨从这个观点出发,看看霍布斯对民主和专制的思考。
既然国家是按约建立的,那么不同国家的主权就是一致的,因此国家的区别不过是取决于主权者人数的差异。当主权者人数众多就是民主制度[7];当主权者只有一人时就是专制制度。然而,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主权者所做的任何事情对任何臣民都不可能构成侵害,而臣民中任何人也没有理由控告他不义。”[8]这是因为,一方面当人们为了自我保存而选择授权给国家这个集体人格时,国家在保护臣民免受战乱和死亡的层面上不可能对臣民造成侵害。另一方面由于自我保存才是最根本和最重要的事情,所以相比于充满侵害、斗争和死亡的自然状态(战争状态),有时国家对臣民的“不利”简直是“小巫见大巫”[9]。
因此,无论是民主还是专制,只要能够保障臣民的安全,其主权的合法性就没有什么区别。相反,一个不能保护臣民的国家,即使是“正义的、先进的、智慧的”民主国家,也完全不可能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最终只会被人民憎恨和抛弃。
这绝非我危言耸听,试以叙利亚为例——当曾经的独裁者和暴君(卡扎菲政权)被推翻之后,这个国家并没有在走向民主的道路上变得更好。自2011年以来,叙利亚不是处于内战就是受到侵略[10],和平之路曲折坎坷。从一个完整的国家分裂成许多地方割据的自治区,叙利亚国内的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日渐抬头,再加上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猖獗,可以说叙利亚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不可否认,民主革命的确带来了言论、游行等等自由,但是当整个社会陷入动荡和战乱时,叙利亚人民才发觉安全比自由更重要,和平比民主更重要。[11]我举叙利亚为例,并不是说专制制度更适合叙利亚,而是强调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如果不能保证人民最基本的安全生活,那诸如自由、平等、公正之类的动人的词汇都将沦为一纸空谈,这样的国家也只不过是形同虚设罢了。
而在维护国家和平和保障人民安全的根本大事上,专制确实具有民主所不具有的优势。首先,在专制制度下国家主权不易分割。而主权被分割时国家就难以维持统一的判决标准,因而容易引起人们的纠纷和斗争,最终会让国家陷入内乱。其次,专制的国家上下一心, “公私利益结合得最紧密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得到的推进也最大。在君主国家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同一回事。”[12]而且,专制政体下主权者更容易作出准确合适的谋断——“(专制下的)君主可以随便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听取任何人的谘议……(民主议会中的人)发表意见时往往长篇大论,这种议论可以而且一般也的确鼓舞了人们行动,却不能加以支配。因为情感之火只能使理性目眩,而不能使之眼明。”[13]最后,专制国家的主权者一般不会有前后不一的时候,也不会自己反对自己,其政策具有长远性和持续性。民主国家却常常是朝令夕改,反复无常,因此不仅无法稳定、有序地发展,而且很有可能引起党同伐异,造成谁上台就反对谁的情况,甚至陷入内战。
也许很多人会认为民主制度也有利于人民安全和国家发展,比如世界霸主美国以及其他欧洲强国。但我认为,对这些国家来说,民主是果而不是因。而且,即使是美国,也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非常民主的国家。比如美国的民主选举,仍然是以党派的形式进行的选举人间接选举,而且美国的部长(以及其他的内阁成员)由总统直接提名。又比如美国实行的“三权分立”制度,实质上不是国家主权的分立,而是主权行使方式的分立。事实上,美国的政体绝非是纯粹的民主制,而是一种君主制、民主制、贵族制的混合政体。
当我们重新思考民主和专制时,我们会看到一方面人们希望所有人(尤其是自己)都有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利,另一方面人们又希望国家的主权者富有远见和智谋并且关心人民的权益,可每个人都非常清楚只有极少数人能成为这样的主权者。那么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正像霍布斯的比喻所揭示的那样:“因为所有的人天生具有一个高倍放大镜,这就是他们的激情和自我珍惜;通过这一放大镜来看,缴付任何一点点小款项都显得是一种大的牢骚根源。但他们却不具有一个望远镜(那就是伦理学和政治学),从远方来看看来看看笼罩在他们头上,不靠这些捐税就无法避免的灾祸。”[14]人们往往只关注到民主制度下每个人似乎拥有更多的权益,也没有想到过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倘若国家不强大,人们连性命安全都保不住,还能有什么别的奢望呢?
退一步说,就算是在和平稳定的国家中,当我们更多地考虑维护社会公平和人民权益的问题,也不能就想当然地认为民主就是最佳政体。加拿大学者贝淡宁曾在《贤能政治》一书中写过,在国家治理、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等衡量标准下,尚贤制可能比民主制表现得更好。显然,与尚贤制更加相似的是专制而非民主,民主制是对尚贤制的背离。[15]
最后,我想申明一点:本文并不是站在政治学或者历史学的角度探讨专制和民主,也绝不是在为专制辩护,而是按照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逻辑脉络,从自然状态推导到签订契约,再从签订契约推导到按约建国,并在这个基础上反思民主和专制的差异以及优劣。
通过对《利维坦》的审慎阅读和思考,通过对霍布斯思想的分析和研究,我们才有可能发现:原来专制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邪恶、落后、愚昧,民主也并不是等同于正义、先进、智慧,民主和专制孰对孰错、孰优孰劣其实并没有定论。
后记:
我在阅读《利维坦》的过程中,有时会联想到中东和非洲等国家的现状,有时会回忆起我们国家在清末、民国时期的动荡、战乱和所受的欺凌,有时会注意到几千年来的人类历史上只有短短几百年的和平……这时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人类的自然状态(战争状态)一直存在,从来不曾过去。
我们不是生活在和平的年代,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家。宣扬民主的那些人真地思考过民主与专制吗?还是说只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看不见战争和死亡就想当然地高喊民主呢?在那些战乱的国家和地区,对那些苦难中的人民来说,“民主之春”又在哪里呢?
霍布斯所提出的自我保存的人性论和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等观点,时至今日依然发人深思。对我们来说,从《利维坦》出发思考民主和专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看清我们的时代,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世界。
[1]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93-94.
[2] 刘慈欣在《三体》中提出的法则,即从“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以及“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基本保持不变”这两条公理出发,借由“猜疑链”和“技术爆炸”所建立起的一套宇宙社会学的结论,为“费米悖论”提出了一种解释。详见《三体II黑暗森林》。
[3]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98.
[4]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98-99.
[5]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132.
[6]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134.
[7] 主权者人数众多时还存在贵族制度,这里做了简化处理,因为考虑到本文主要考察的是民主制度和专制制度。
[8]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136.
[9]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141.
[10] 仅以最近的时事为例。美东时间2018年4月13日晚,北约三国美、英、法在未经联合国同意的情况下发动了对叙利亚的“精准打击”,这场突然的袭击无疑是一次对叙利亚的非法侵略
[11] 也许在少数社会精英和知识分子看来,“无自由,毋宁死”。但我相信,在更多普通人的心中,能够好好活着比什么都要重要。
[12]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144.
[13] 括号中的内容为笔者注。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144-145.
[14] 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页142.
[15] 这里涉及的内容超过了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考察的范围,所以不再展开相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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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思考的自由没有价值,未经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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