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某年》
某年某月某日,偶然在空间里L君分享的一组毕业照。虽然看起来呆呆地依然不改傻气,但与同学一起多了几分沉稳模样,眼角微扬。这是多年来我不舍删去的少数有关她的照片,也是在那时才想起我俩同级,也快大学毕业了。所谓‘‘轻言无敢轻放,全然自知’’,概是如此。可能是渐渐长大的原因,经历了一些小风浪,常常忍不住去回忆与她同校的几年。
从前的某年,我在一场校篮球赛中意外受伤,左手臂骨折。拍片输水什么的算是平常,最后手上被缠了一层‘‘厚重’’的石膏。医生大叔用结实的纱布绳把它拴在我脖子上,确实轻松了不少。仍要输水。兄弟们的在我空间里的留言挤满了留言板,学习也不能丢太多。终于,我回学校了。L君就坐我后面,她和大多数人一样把我当做大英雄一般的稀奇。出事之前刚换座位,所以那时我那不知道她的名字,只觉得她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就脸圆一些眼睛挺大。我和班上的兄弟如常打闹,互相调侃,他们有时也摆弄我的石膏。某个时候,她小声问我能不能给她摸摸石膏。我自然觉得不可思议,我俩不太熟吧,况且一女孩子。但我还是答应了。她一边伸过手来小心翼翼地摸我手上的石膏,一边惊喜地运用她专属的拟声词,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她不会没见过石膏是什么样吧?我只觉得这人傻里傻气的,叫人发笑。之后是在她传到前面的作业本上看到她的名字,我觉得正好完美契合她的傻笑样,挺好。忘了什么时候,她开始像唤她的少几个小伙伴一样叫我的名。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这种在兄弟之间很平常的称呼。
又是从前的某年,我们迎来了最后一次长跑测试。男女生各为一组,男生先测。我竟然还挺紧张,以为这个成绩关乎命运,艰难地跑完了。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打算看女生们的好戏,同时休息休息。L君一如既往跑在倒数,没有悬念。一圈过后,后面的几个渐渐走了起来,她却拉着她的‘‘同伙’’仍然在跑。这个‘‘同伙’’比她更胖些。她还一遍一遍地说‘‘还有四分之三’’‘‘还有半圈’’‘‘还有......’’我觉得她挺傻,老师重复了无数遍跑的时候不要说话她还不听,况且这种时候谁顾得上别人,挺傻的。我恰如旁观者的心态观望着。她坚持喊着‘‘同伙’’的名字冲过了终点,然后在终点处停下来等待。测试结束后,大多数女生都累得坐在地上,L君一手撑着膝盖另一手轻轻拍打着‘‘同伙’’的背部,大喘气。不行还硬撑,我觉得有点傻,但有了一些感动。之后的某个晚自习下课后,我如常去田径场跑几圈。她就坐在旁边的水泥台阶上,尽管被树影遮住了大半,还是认得出。我看到是她还挺惊讶,毕竟她平时看起来不怎么在乎锻炼什么的。她像是在发呆,似乎没怎么动。‘‘嘿!干什么呢?’’我边停下来边说。‘‘欸,你吓我一跳!还能干什么,累了歇一歇。哦......对,我好像该回去了,竟然忘了看时间。拜拜。’’我看着她一把抓起书包抱在怀里,风一样离开了。只觉得这人并不像平时那样豁然,反而像心里装了什么事似的,我继续跑着。
再是从前的某年,听说她高考没考好决定复读了。这结果倒不令人奇怪:她其实和我一样,上午、下午和晚自习都打瞌睡,之前我传作业给她还把她弄醒过。当然,我也是要复读的。可能是得知我也要复读,那个漫长的假期,她渐渐分享给我一写简单粗暴的英语考试技巧---她算是个学渣,但英语却是一级棒。每个技巧都是很长的一个消息,装了不少字和表情。弄得挺复杂,几句话的事情。还是挺感谢她,毕竟打那么多字不轻松。在某次聊天中,我问她当我妹怎么样,反正我没亲妹妹,有两个都是认的。她开始似惊喜地答应,但得知她将是我的第三个妹妹之后又反悔了,说是不太喜欢与别人分有的感觉,叫我把她当老同学就足够了。我觉得有点荒唐,好吧,不勉强。我安慰说:‘‘没事,反正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到的问我就行了。’’她回答‘‘嗯’’,局面稍缓和了。一个‘‘嗯’’字在社交中有时真的像个终结者结束了一段尴尬。接下来的一年,我们常常在学校遇到,走廊、田径场或是去食堂的路上。我们各自掏出最近的趣事分享给对方,比如数学老师上课破音了、班主任收了手机、在哪科的大考中懵对了某个选择题、睡到一半被老师提问罚站等等。我俩不像是几年同学,更似多年老友。
那年之后的一年,我们如愿考上了各自满意的学校,联系渐少。本以为就此继续各自的生活,如今却还记得起有关她的星星点点:她爱傻笑,爱打瞌睡,也发呆,能坚持到最后,慢热,待人实诚......她曾和我聊与音乐相关的话题,比如某百大DJ大佬的新歌、民谣以及某些歌手日常。她曾特别关注网上的一些篮球联赛和校篮球赛,常问一些‘‘四分球真那么难’’之类幼稚的问题。她曾热衷与海子的诗,到处收集抄了厚厚一本,说‘‘山河与人海都是难跨过的坎儿’’。她曾说以后要把满天的星星看个够,要在滂沱大雨中奔跑。她爱把名字写得大大的,说是那样好看。她常会粗心大意,还傻傻地说题出错了。她爱听方清平的单口相声,每次听到都会高兴得像要跳起来,她也会和我分享某些好笑的梗。她爱极了吉他和自行车,可惜都没学会。她说少安和润叶本该在一起的,她说不将就自然不怕孤独终老。她也怀旧,嗮个小时候的萌照让人觉得从小都是胖乎乎的。她和我都爱黑色:黑色T恤、黑色书包、黑色运动鞋......或许热爱黑色的人内心总有一处柔软。我们都爱好篮球和简单纯粹的文字,希望对这世界初心不改;不爱小说和动漫,总觉得看起来费时间......其实在很多方面,她还挺像我兄弟的。这个矮胖矮胖的‘‘小子’’,确实与众不同。
某年某月某日,我在空间里发表一条说说:原来,我从未忘记。兄弟,篮球约吗?@ L君(后附一张我投中四分球的照片)
从前某年,不过窃窃扰怀生。一双脚能走多远,才能走完年少痴狂。愿每一段青春有甜有苦有泥有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