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北京
列车呼啸地掠过大地,如闪着光芒的箭一样刺破浓重的夜幕,向东疾驰。
车窗内,幽暗的灯光下,小马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望着偶尔闪过几缕灯光的黑色窗幕发呆,思绪随着耳机里逐渐步入高潮的歌声此起彼伏。
......大声喝吧,大声吆喝吧!难得是快活!
那又如何,匹夫就是我,为争口气而活!
生不带来,死也不带去,难得是快活!
那又如何,匹夫就是我,为争口气而活......
黄晓明的《匹夫》。小马很喜欢听这首歌,每当情绪激动或遇到不开心的事的时候,他都会拿这首歌来宽慰自己,告诉自己是为争口气而活。此时此刻,小马内心有说不出的激动。
是啊,不蒸馒头争口气,人活着就应该为了争口气,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终有一天自己可以骄傲地面对所有人说:我能行!——难道不是吗?
这是小马第一次独自出这么远的门:从大同到北京,遥遥相隔几千里啊!小马不由想起自己背上书包临走时的情景:
“儿子,一定要注意安全,找不到工作就回来,别在那儿逗留太久。”父亲笑着说。
“你耳朵听不清,一路上要跟好你的朋友,千万别走丢了。”母亲说着眼眶竟然湿润了,红红的,“去了之后给我打电话报个平安,你们也要彼此好好照顾,千万别饿着肚子,记着给自己留回家的路费......”
“行了行了,别说那么多了,有朋友跟着他肯定没事。”父亲笑着对站在门口的小马挥挥手,“去吧。”
母亲也微笑地挥挥手:“去吧。”
在门关上的一瞬间,小马分明从门缝里看到:一滴晶莹的泪珠从母亲的眼里缓缓流出。
“妈......对不起。”小马在门外站了一会儿,就一步一步地下楼,他的每一步都是那么坚定地踏在梯阶上,黑灰色的眼睛里透着说不出的坚毅,仿佛即将踏入战场视死如归的士兵——还是个新兵蛋子。
中午,他在大同的一位朋友家吃饭;下午,他又在朋友家睡了一觉;傍晚,他在朋友的护送下到了火车站。朋友临走时,特意给小马买了一张夹肉饼,当作晚饭。小马感谢地接过后,就看着朋友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人群里,再也看不见了。小马孤零零地站在嘈杂的人群里,感受着失去依靠的滋味。
“呵,这种感觉还是头一次这么强烈,可又有什么办法呢。现在距离火车发动还有3小时左右,耐心等待吧,相信自己一定能行......”
“哎——住店不?有美女陪伴!”正想着,小马忽然听到远处女人的声音。一个中年妇女款步向他走来,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不!不需要!”小马下意识地退后一步,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人:她是个很普通的劳动妇女,素颜素装,没有一丝妖冶的气息,咋看上去应该不像传说中的人贩子,但细心的小马还是发现了让他保持警惕的一点,就是这个女人的一只眼睛居然有点发蓝......太不正常了。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小马越看越心慌,总觉得她绝非善类。
“没事,跟我走哇,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可漂亮了。”女人继续纠缠。
听到这里,小马不由在心里苦笑一声,心说我曾经为得到爱情努力了好几年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而你却给我找就立即有了,真见鬼,这种低俗的谎话大概用来骗骗一些低智商的屌丝还可以吧。
“不,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小马刚说完这话心里就有点发酸。唉,要是真有就好了。曾几何时,他与网上的一个女朋友分手了,分手那天他还喝了好多酒,喝的昏天地暗,不省人事;谁也不知道,除了舞团里的朋友,那时他的心里真的痛苦极了!可直到今天,虽然过去了好多月,但小马打心眼里依然对她念念不忘。
试问世上有几人知,没有她的出现,就不会有现在的小马。
小马去北京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打工挣钱买手机,二是想和舞团朋友一起跳舞,好提高一下自己的舞技。小马爱跳鬼步舞起初全是因为她会跳此舞,他想了好多次,如果自己学会了跳鬼步舞的话,那他会穿着漂亮的舞服和漂亮的她一起开开心心地跳舞,除了感受着情侣之间互相舞动的浪漫情怀,就是虚荣心在台下人们的赞美声中得到极大满足,这是多么浪漫、多么幸福的事啊!可偏偏造化弄人,在小马舞技小有成就并成功加入舞团的时候,她却破天荒地离开了小马。如今,小马因为跳舞结识了许多知心朋友,每到假期,他都会和舞团里人聚集在人流如织的广场上,跟着强劲的舞曲兴奋地踢踏步子,其舞姿的疯狂程度简直达到忘我的地步......这是小马一生中感到最快乐的事。
可以换言而知,如果北京没有小马的朋友,没有让小马感到快乐的事,那就是给小马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独自一人去北京。不置可否,小马去北京最大的目的就是——跳舞。
“吃几个杏子吧,很好吃的。”小马脸上始终堆着笑容,他把装有杏子的袋子大方地递到女人面前。女人看了看,顺手拿出两颗杏子吃起来。
“嗯,不错,挺甜的。”两颗杏核吐出,女人意犹未尽。
“那再吃几个吧。”
“不了,呵呵。”
“那我就走了,赶火车呢。”小马笑着挥挥手,转身向站内走去。一路上,小马不时回头看看,发现那个女人站了一会儿也转身走了;一颗紧弦的心终于松弛。
伏尔泰说,笑,是最强大的武器。小马心里十分清楚,如果自己对那个女人露出哪怕一丝胆怯的神情时,搞不好就会让那个女人有机可乘;相反,如果自己一直都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那就给对方的感觉你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而不是臭乳未干的毛孩。
巨大的电子信息表,一行行红得耀眼的字幕在小马眼里久久闪灭着。
“该死,候车室究竟在哪儿啊,怎么上面就没有呢?”小马一边看手中的火车票一边仰头看那火车流程表,随着时间飞速流逝,他脸上的焦急神色越来越明显,因为找不到与票上数字对应的候车室。
“上二楼看看,没准能找到。”小马心里虽然有点害怕,怕自己无能找不到候车室而打道回府,更不愿意就此回家听着父母用挖苦的语言来数落自己,所以无论如何小马必须要成功坐上火车。想着小马坚定地拾级而上,那矫健的身影让人看来几乎是飞上去的。
“嘿——找到了!”小马上去后转身往里走,就一眼看到远处候车室门楣上的数字与火车票上的数字是一样的——K598。但问题是地点不一样,那是去石家庄的火车。小马迷惑了,他不知道该不该进去等火车,他只知道火车不能坐错,否则一切都完了。
沉默了很久,正在高速运转脑子的小马忽然想到:火车和大巴不一样,它不像大巴那样直接奔向终点站,而是根据车上乘客的不同车号在不同的站口停车,虽说那列火车的终点是石家庄,但是途径北京呀。这样一想,小马便放心往里走去,随便找个位置坐下。
这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小马接起电话,是妈妈的声音:
“喂,让你朋友接电话,我想跟你朋友说几句话。”
小马愣了一下,但又随即反应过来:“我朋友上厕所了,不在。”
“那我等等也行。”小马的妈妈不依不饶。
“别等了,没什么好说的,我和朋友都很好,不用担心。”小马声音有点涩。
“就说几句话不行吗,一句话也行啊,儿子,让妈跟你朋友说句话好......”
不等母亲说完,小马已强行按下挂断键。他深吸一口气,看了看时间,再看看火车票,终究还是不安心;他鼓起勇气操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向座位旁边和他年龄相仿的小伙子询问:
“你好,请问这里是去北京西站的吗?”小马说着把票凑到小伙子面前。
小伙子接过票认真看了一眼,再抬头看看电子招牌,然后点点头说:“嗯,是的!”
小马终于放下心了。
北京是个特大城市,又是首都,自然有多个站口,严格来说,从全国各地来北京的旅客一般都会在北京站下车,而不是选择什么东站西站。可小马不是去旅游,也没有本事在凌晨4点左右下车后自己一人在举目无亲、繁华且危机四伏的土地上找工作,一想到自己在马路上走着走着突然被后面的人贩子用麻袋哗啦一声套上打晕后再咯咚一声扔上车飞驰而去,到了不知名的山里的工厂,那些人贩子会无情冷酷地打掉他的四肢(运气好的话两肢)像摆古董一样把他摆在市场上乞讨,而得来的“同情钱”最后全归人贩子所有自己却饿得死去活来......小马不敢想象这种生活该有多么生不如死,直觉得心里一阵悸动发毛,他确实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不过,好在身在北京工作的副团会于凌晨亲自去西站接小马,这是他们早就约好的规定。
副团的大义可谓鼓舞了小马。
热烈的空气中突然响起喇叭声,年轻的女警卫高声说完话,这边的人群便开始躁动起来,不同年龄的人们都站起来排着队,一个接一个地往外走。小马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时间,距离火车发动还有半小时,——不对啊,这就开始检票吗?小马迅速环视四周情况,那天真而迷惘的眼睛始终睁得大大的,如同警觉的猫一样生怕错过什么猎物。他耳朵虽然不好使,没有听清刚才女警卫所喊出的话,但他却有较强的推理能力,这就使他能在短时间内做出准确的判断。小马想了想,终于明白:这么多乘客,恐怕需要半小时之久才能检完吧。
雄壮的火车犹如一头沉雄的长龙一样静卧在外面的铁轨上。月台上,原本拢在一起的乘客开始向左右两方迅速散开,各自奔向不同的车厢。小马背着书包,在忙乱的人群里快速穿梭。按票上的指示,小马很快找到相应的车厢,小心翼翼地上去......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车厢里,小马轻声吟诵着。他不敢睡觉,一是怕行李被人偷走,二是怕听不见乘务员的报站声而误站。所以,即使有时很困,他也不得不拍拍自己的脸强打起精神,继续听着音乐,看着小说……
时间仿佛过了好久,根据定位功能,小马看到手机屏幕上不知何时出现了“北京”二字,原本乏困的身体此刻像打了鸡血似的精神一下子抖擞起来,炯炯有神的双眼不时望着窗外的路灯和远处的高楼大厦,隐隐约约。
“你在哪儿?”小马打开QQ,一眼看到副团给他发来的消息。
“到北京了,不过距离西站还有一段路程。”小马迅速点击键盘。
“我在去西站的路上,你下车后就在出口等我。”副团立即回复。
“好的。”小马说,“你慢点。”
下了QQ,小马再度陷入沉思。
在一个雨丝蒙蒙的深夜,一个瘦小的男孩带着一张成熟黝黑的面孔孤独地行走在被路灯笼罩的马路上,偶尔有几辆车在他身旁闪过。他从不回头看,只是迈着坚定的步伐无所畏惧地向前走着,凉丝丝的雨水落在他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模糊了上面的镜片......第一次遇到副团,也是在这样的黎明时分。那是一个寒冬腊月的季节,小马为了练好鬼步舞,在学校里天还没亮就早早起床,无声地走出公寓楼到餐厅门口跳。这时候,小马发现离他不远处的地方,也有一个男孩在跳鬼步舞,而且跳得比他好看多了。小马心里不服,也学着那个男孩的样子使劲跳着,可无论他怎么跳,就是跳不出人家那种感觉。于是,小马心中的不服逐渐化为钦佩,他想跟人家学,可那时自己实在太怂了,连向陌生人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后来,还是副团主动走近小马:那天小马在跳舞,正在绕操场跑步的副团缓步走近小马,说:“你跳错了。”
什么?我跳错了?不可能吧?小马呆在当场,不知说什么好。自己跳了那么长时间,曾经拍过视频,还发在优酷网上,心里嘚瑟的不得了时却听到眼前大神说自己跳错了!轰——这真的是翻天覆地的打击,不过好在小马心理承受力比较强,他愣了几分钟后,就认真地看副团给他做示范,从零开始学习......小马有好多次这样想,自己能有今天这般成就,全拜副团所赐!
一个人一生中可以拥有很多朋友,但能影响你命运的朋友却寥寥无几。
火车行驶的速度逐渐慢下来了,耳边的声音由最初的嗡嗡声变成咔擦咔擦的声音,那是火车下面的链轮转动开始由快变慢。
窗外的世界变了,不再是漫漫的漆黑夜色,而是灯火通明的半封闭空间。宽敞的月台上站着几排待乘车的旅客;这里有背书包的学生,互相搂抱的情侣,紧扣孩子肩膀的父母,也有西装革履出外打拼的上班族,肩扛麻袋浑身上下土里土气的农民工,这些人有缘同坐一列火车上,去向不知名的远方,演绎着社会的人生百态。
小马下了车,感到格外的踏实轻松,他先是环视一下四周环境,一个深呼吸,然后跟着人群向站内走去。
北京不愧是首都,在这么深的夜里,站内居然是亮如白昼,熙熙攘攘的人流来回穿梭,貌似菜市场上的情景。如果若换是怀仁这种小县城,这时候的站内必然是“轻罗小扇扑流萤,银烛秋光冷画屏”之光景。
走出安检通道,手机忽然响了,是副团打来的:
“你在哪儿,老马?”
“我到了,正向外面走,你在哪儿?”
小马在人群里东张西望,眼角忽然看到一张久违熟悉的面孔。啊,那张面孔,似乎更黝黑了,但镜片后面的一双眼睛依然灵光活泛;他身材矮小结实,下身穿着浅蓝色的牛仔裤,发达的腿肌在牛仔裤的勾勒下隐约可见,上面是白色的运动褂,没拉拉链的他走起路来整个人透着雷厉风行的气势,就像带领千军万马的将军一样英姿勃勃。
他,就是副团。
小马终于和副团相遇。几个月没见,恍惚几年没见,此刻他们两人看起来就像久别重逢的兄弟。小马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面对副团时,一直呲牙咧嘴的笑。
“走吧。”副团微笑着说完,就跟小马肩并肩地向前走。他们肩并肩地走出站口,肩并肩地走在雨丝蒙蒙的夜里,肩并肩地踏着流光溢彩的马路,头上面的霓虹灯五光十色,烘托出这个城市的繁华迷离。
这两个大老爷们一路上没说多少话,就是说也只是你问我答的那种说,而且每句话都说得有板有眼。
“我们要去哪儿?”小马问。
“去我工作的地方。”副团说。
“你们一般在哪跳舞?”小马想了想,问。
“这里。”副团指指西站附近的一个公园门口。
“那我们怎么去你那儿。”
“坐车。”
......两人上车,只剩下窗外沙沙的雨声和汽车碾压马路时发出的咯咚声。
去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