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之财不可得——发现100吨黄金怎么办?
有一次看书,作者马伯庸迎面向我扔来一个问题:“如果你在沙漠中间发现一整块100吨重的黄金,该怎么办?”对这么个只给问题,不给答案的主儿,真得很无奈。不过考虑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这个问题还是蛮有点头脑风暴的意思。
情况是这样的,某一天,你随团去沙漠深处旅游,在活动期间突然狂风大作,漫天的沙尘暴把人们吹散了。你侥幸在这场世纪风暴中活了下来。风停了,你一抬头简直惊呆了,一整块100吨重的黄金就是你的面前,这成坨的金子就那么默默的睡在地下千年,被这场世纪风暴叫醒了……(这就是《龙门飞甲》)
估算了一下,黄金按市价280元/克,这块黄金价值280亿,多么让人兴奋的一件事。
通常的想法是,我靠我可发财了。但其实从这个命题到真正发财,还有一段距离。
怎么才能黄金转换成自己的私有财富呢?你会发现,事情没想象中那么简单,要考虑到每一个可能产生的意外。这事情弄不好就被人搞了,想想成龙的《飞鹰计划》是多么凶险。亦或最好的做法就是主动贡献给国家,可获得数万元奖金及道德模范之类荣誉称号。当然,成吨的金子都捐了,也不在乎这万把块钱了,请自觉捐献给希望工程。看来,要么上科教频道,要么上法治进行时。
如果决定捐了,这事就好办了。只要回去把消息带给政府就好了。只是,要警惕,如何避免接到消息的人没有私心,把消息私吞了而不上报。甚至有可能顺手把你做了。读一下《人民的名义》你就会发现,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好吧,我承认我没有那么高的道德觉悟。为了剧情发展,我决定私吞这笔黄金。是要好好策划一下了……
首先,如何走出沙漠,如何避免其他幸存人员发现黄金?考虑到沙漠风沙及地貌,下次过来时如何找到被风沙掩埋的金子?如何挖开大量的沙子?这100吨黄金再次找到后,要如何运输出去。要不要找帮手?怎么保密?如何分成?如果你决心单干,那还要想租用哪些设备和车辆,自己的机械操作技能够不够,如何在沙漠中一个人把100吨黄金切割成可运输大小?返回城镇以后,你如何卸货,如何存放?如何遮人耳目?接下来黄金你要如何变现?一古脑卖出去会造成市场波动,会不会被监管机构觉察,私下分批次处理如何操作?怎么找买家?钱一下多出来,如何洗白,如何避开税务部门?如何跟家里人解释突然有这么一大笔钱?哪些亲戚和朋友要告诉,哪些要保密……其实是件很复杂的事,规划起来很花功夫。
以上是你可能面临的不完全问题,我们在文章最后提出一个初步方案,一起来验证是否可行。现在我们一起来学点方法论的东西。
现在假设你成功的把金子运回来并销售了出去,搞到了200亿。当然,你还得活着。我们总要做点啥吧,咋说都是有身家的人了,总不能吃喝嫖赌,混吃等死吧?我们要有理想,有抱负。OK,现在假设我们准备干点事业,不说青史留名,也得留点丰功伟绩吧?要不费那么大劲搬回来的金子等于没用么。
做什么好呢?选个熟悉的,建个电厂吧,就搞个2×1000MW主流电厂。按现在物价水平,投资80个亿没有问题。别问我建来做什么,有钱就是任性。
考虑到咱的黄金储备,做这件事情不想太操心,那就找对的人来做对的事。给他个总数,让他设计,采购,建造,试运、移交。这种模式呢,就叫EPC,也叫交钥匙工程。总得说来,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全过程,承担工程建设中的更多任务和更大、更广的风险,而你(也就是业主)只管花钱,风险则相对降到了最低。EPC的特点就是总价确定,工期确定,工程功能质量确定。有好处就有不理想的地方。承包商在这里提供的服务叫复杂系统解决方案,人家赚得就是这个钱。另外,业主对承包商的监管比较弱,参与度较小。承包商很容易搞些七大姨八大姑来分包这个工程,谁还没有个亲戚朋友的。另外,成本高也是EPC的缺点。自己获得了确定性,就要承担成本的上涨。分包单位在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结算中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套取工程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编制进度款及结算书时,常抱着“审出就减,审不出就赚,粗审多赚,细审少赚”的心理,制造假象,提前支取工程进度款,给工程付款增加了财务上的资金超付风险,加大了结算金额,给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
EPC模式还可以演变成EPCM/DB/EP/PC……等多种模式。
你说这80个亿我也不想花,有没有办法?其实也是有的。预警,前方高能,习惯读150字微博的可以跳过下一段,不影响理解。
有一种模式叫BOT,就是建设-经营-移交,通常指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外国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因此,BOT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比如我们的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用人话说,BOT就是我出让特权,承包商出钱、出人、出力,建成后按约定的年限从项目经营中获利,到期后无偿把项目交给特权出让方。但在此期间,项目的所有权一直都是特权出让方的。至于经营期间,对方是否能收回成本就不用你太关心了。不过话说回来,明显无利可图的事,对方也不会出钱出力接你这个项目。比如说别人都弄不到核准文件,现在我弄到个印钞票的权利,你说,别人会花多少钱来竞争这个项目呢?就像《大腕》里演的,“你说这样的公寓,一平米得卖多少钱?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两千美金吧。两千美金?!那是成本。四千美金起。你别嫌贵,还不打折。你得研究业主的购物心理。愿意掏两千美金买房的业主根本不在乎再多掏两千。什么叫成功人士你知道吗?成功人士就是,买什么东西都买最贵的,不买最好的。所以,我们做房地产的口号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只是跟现实相比,想像力还是太匮乏了。四千美金/平米也就不到2.8万/平方米。在北上广这些城市,这个价已经买不到房子了。
BOT的变种还有BOO,BOOT,略有不同。BOT是承包方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BOOT呢,运营期是拥有所有权的。BOO呢,建成后是不用再交还特权出让方的。BOT,BOOT,BOO这三种模式私有化程度是依次递增的。BOT方式在中国出现已有三十年有余,1984年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发展投资公司等作为承包商和广东省政府合作在深圳投资建设了沙角B电厂项目,是中国首家BOT基础项目。
除了以上两种,BOT也可以演变成BT/BLT/BTO……等多种模式。
那上面说的那么热闹,咱就是为了深度参与工程建设,感受那种成就感。咱就用DBB模式,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这是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该模式的优点是通用性强,在选择咨询、设计、监理、建造公司时,可充分考虑业主意见。各方均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缺点是工程项目要经过规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之后才移交给业主,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用较高,前期投入大;重大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索赔。另外,业主的权力过大,也容易产生权力寻租。
OK,现在咨询单位、设计单位、建造、监理单位都就位了。我们要针对项目建设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工期进度控制、工程造价状况及过程中的其他问题与各方开展斗志斗勇的管理工作了。你,准备好了么?
列个清单吧,就整个过程来说,我们要参与工程设计审查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招标廉政管理、进度管理、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设备催缴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启动验收管理、达标投产管理、工程执行概预算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信息管理……
单就施工组织设计来说,就涉及施工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施工综合进度、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布置、施工水电力能供应、施工方案编制、质量管理、健安环管理、文明施工、信息系统布控等多个环节。
总结一下,基本就是“要想建设效果好,选择队伍要招标。协议内容应详尽,权利义务与违约。施工单位做“两算”,人工机械和材料。施工现场先平整,线外两米要接牢。找好方位来放线,按着规定挖地槽。交工之前要验收,自检用户共同瞧。如有不妥再返修,执行合同勿动摇。建行留足保证金,保期维修不烦恼。按时结算保工期,双方合作进度高。”(此处摘自《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手册》学习材料,有删减。)
好吧,不能再写了,再写就成学习笔记了。
跟据上面几种思路,我们提出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一、找一个有能力拥有100吨黄金的人,比如马云、比尔·盖茨之类,提供信息给他,要求黄金回来后五五分成,这是EPC思路。当然,具体你能得到多少要看你的谈判能力及对方是否心黑了。如果对方说这事很难办,回来后只能分你1吨黄金,甚至找到黄金后直接把你KO了,就属于EPC中严重高估冒算。你得有成本估算的能力,有保护自己的手段。
二、你说马云这样的人毕竟太少了。那我们找若干出得上价的人,让他们提前支付信息费,告诉他们黄金的大概范围,至于他们能不能找到黄金并成功带出来,就与你无关了。这类似于BOT模式。只是,对方很可能把这变成BOO模式,支付完信息费直接把你绑了,抑或是挖不到黄金,回来把你挖了。
三、我就是不信邪,要自己把金子挖回来独享,就是DBB模式。也是最有看点的,最锻炼人的策划能力的了。
让我们回到那个场景,狂风过后,你啐了口黄沙,一抬头,被耀眼的金光闪到了。
首先考虑定位问题,不然下次来的时候这里肯定被风沙掩埋了,根本找不到。假设你手上有GPS定位工具,最常见就是手机啦。所以定位不是问题。然后迅速离开这里。一个人想掩埋估计没戏,手上还没有工具。万一搜索你的人发现这些黄金了,跟你对分都是好的。万一对方人高马大,凶相毕露……咱不要黄金还要小命不是。
现在你离开了黄金地点,跟别人一起等待救援,在这期间就是考虑如何避免别人晃悠到黄金地或是如何避免让搜救直升机发现黄金。还有一种可能是你是唯一幸存者,要利用贝尔格里尔斯教给我们的逃生神技走出这个沙漠。所以,为了黄金梦,现在学点荒野求生还不算晚。考虑到现在的人设那么不幸,又是世纪风暴,又是沙漠深处的,我们还是选择一个简单副本吧。你是唯一幸存者,不用考虑封口费,还顺带找到一辆带导航且没有被沙子埋起来的汽车。成功逃出沙漠。
好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抢时间。考虑到巨大的利益和风险,参与的人当然是越少越好,不然还得考虑是否会被灭口的事。沙漠风大,下次过来时金子肯定被掩埋了。如果没有掩埋,估计也可以划句号了,要知道,资源卫星在天上不停的扫描,分辨率已经可以做到1米以下了。先去蓝翔学个挖掘机,一个月就够了。或者速成一下,一周吧。你非要用铁锹手动挖掘的话我也不反对,只是考虑到人数,体力,当真不是个好办法。
考虑到我们没事不会在家里备一台挖掘机。现在我们要去买一台或是租一台挖掘机,谁来驾驶?好吧,我忘了你用一周学会了驾驶,再做个假证。顺利开走。
考虑到黄金柔软易分割,买把刀子或电锯就可以了。但是这么大重量的黄金,一般车辆肯定就不行了。主要是考虑沙漠地面承载能力的问题。不上履带式也要搞个越野,五菱宏光估计走不出沙漠就陷了。算了,施主,我看你骨骼清奇,这里有一本《大件运输报告》,10块钱卖给你了。
我们不怕暴露,多运几次,就五菱宏光了。假设现在我们已经通过蚂蚁搬家把100吨金子搬回来了。貌似储存也是一个问题。总不能去银行租个保险柜啥的吧。就这么在家放着,搞不好连保险柜一起被人抢了。如果再打不开,贼人随手来个刑讯逼供,可就苦了。其实,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赫维西有过成功的演示。
曾获得1914年和1925年物理学奖的劳厄和弗兰克,被纳粹政府盯上了,德国纳粹政府要没收他们的诺贝尔奖牌。他们逃到丹麦请求同行玻尔(1922年物理学奖得主)帮忙保存。1940年,纳粹德国占领丹麦,受人之托的玻尔急得团团转。同在实验室工作的一位匈牙利化学家赫维西(1943年化学奖得主)帮他想了个好主意:将奖牌放入“王水”(盐酸与硝酸混合液)中,纯金奖牌便溶解了。玻尔于是将溶液瓶放在实验室架子上,来搜查的纳粹士兵果然没有发现这一秘密。战争结束后,溶液瓶里的黄金被还原后送到斯德哥尔摩,按当年的模子重新铸造,于1949年完璧归赵。只是,搞这么多强腐蚀溶液也不是件容易事,危险化学品是被管制的。另外,浓盐酸属于易制毒品3类物质,你购买那么多浓盐酸,黄金还没溶解,估计缉毒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现在要考虑变现了,咱总不出上街总揣着金子,每次消费完给人丢下块金锭吧。银行、珠宝商,地下钱庄都可以销赃。只是这么大量的黄金,估计有很多要通过地下钱庄变现了,千万别张扬,免得被人盯上,招贼惦记。另外,账户多出来这么多资金,是不是要开个公司洗白一下?
好吧,这就是初步模糊方案。其实,这跟幻想把彩票奖池掏空的人没有本质区别。只是,这个更有趣一点。
末了,只能说万事俱备,只欠真的发现100吨黄金了。
马伯庸,请告诉我你是怎么搬回家的。致敬。(冯世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