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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如:关于上天,简评强光中

2018-03-08  本文已影响95人  墨者顾如

强光中先生有文分析墨家的上天信仰。然而仍然被儒者们的墨学所蔽。未能重视《公输》篇所言:「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

公输篇的目的并非墨家自夸墨子,至少不是其主要目的。而是提出两个重要观点:其一,墨家主要的技术方法。即九攻九守。其二,就是这句「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下面简单分析之:

墨家是无知论主张。认为人不可能知天、知人、知物,顶多是「摹略」而已。典型表述是:「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墨子书中多有这方面的语句。《经上》还批评了儒家恕道——其核心是推己及人。这样无知论就与墨家技术流和实践需要出现了矛盾。墨家接着进行了理论补充。《经下》指出:「且用工而后已者,必用工后已」。也就是说,需要通过实践获取所需的最初知识时(也就是根本还不懂这事情该怎么做),也必须要先尝试实践,通过实践获取所需知识。这就解决了无知论与实践需要的矛盾。那么具体该如何探索呢?首先墨家批评了儒家的不出户知天下(注1),认为「室中」的人不可能比实作的人更能懂得该事情、事物的事理。提出「以所明疑所知,不以所知疑所明」的观点。而更具体一些的方法就是公输篇表现的九攻九守。要从各个角度反复攻防推演,从而得出可行的办法。作为策论底本的《十策》诸篇,基本都是墨家九攻九守方法的范例。其中对辩敌的各种可能攻击进行了回答。此其一。

其二,公输篇最重要的目的是升华墨家信仰。当时墨家信仰(其实是道术共同的信仰)确实遭到了来自儒家的挑战。主要是墨子所说的“必赏必罚”。墨子书中也表现了墨家信仰受到的挑战。墨子并未能够做出很好的回答。庄子倒是提出了新的观点,认为:「不报于人而报之天」。此处的“之”是趋向意。即上天的赏罚不在人活着的时候,而在归天之时。墨家接受了庄子的观点。但庄子也说得绝对,完全否定了现世报。也就与墨子所言不符。墨家的解决就是这句:「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稍作推理即知。试想,如果必赏必罚于现世,那么人们见到他受赏,也就知其功了。不会不知其功。只有不常于现世赏罚,人们才会不知其功啊!

儒生治墨者无一不以儒家思维惯性推己及人,潦草看待公输篇,以为墨家也像儒家一样自夸。就见不到公输篇之大义。强光中先生需更多思考才是。

注1:儒家将《老子》“不出户知天下”理解为 不需要走出书房就能知天下。那么该观点就是儒家的。《老子》原文实际是说:一个人靠自己想知天下,是不可能的。必须借助于他人。

附:《强光中∣墨子学说中的“天”究竟代表了什么?》

“天”是什么?

“天”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代表着哲学上的最高范畴,也是宗教和政治意义上的最高概念。“天”创造了一切,也决定了一切。如何解释“天”以及“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切学派必须回答的根本问题。

墨子学说对“天”的解读,主要包含“天威”、“天意”、“天谴”三个部分。

天威

“天”是宇宙和人间秩序的创造者与决定者。“以磨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长遂五谷丝麻,使民得而财利之;列为山川溪谷,播赋百事;为王公侯伯,以临司民之善否,使之赏贤而罚暴,贼金木鸟兽,从事乎五谷麻丝,以为民衣食之财。自古及今,未尝不有此也”《墨子·天志中》。上天将日月星辰分开,以照耀天下;制定春夏秋冬四季,以纲纪为常度;降下霜雪雨露,让五谷与丝麻得以生长,使人民的需要得到满足;又分列山川溪谷,广布各种事业;分别设立王公侯伯,以察百姓善恶.赏贤良、惩贪暴,征收金木鸟兽,从事五谷丝麻的掌管工作,以此作为人民的衣食之财,从古至今,没有不是如此的。

“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牛刍—注:两字应合为一字)牛羊,豢犬猪,絜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墨子·法仪》。现在天下无论大国小国,都是上天的城邑;人无论长幼贵贱,都是上天的臣民。因此,人们都饲养牛马、喂猪犬、酿米酒、制米饼,恭敬地祭奠上天。这不就是上天拥有和养育了全人类吗?

“天”拥有无处不在的威权。“‘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曰:‘无所避逃之’。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墨子·天志上》。“光天化日之下犯了罪,能逃避到什么地方呢?”回答是这样的:“那是无处可逃的”。即使是高林深谷,幽僻无人之地,上天神目如电,能看清天下所有的幽隐。然而天下的士君子对于上天,却疏忽中不知道以此相互警戒。这就是我之所以知道天下的士君子们,只知道小道理而不知道大道理的原因。

“天”是人类一切行为的规范者。“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墨子·法仪》。如此说来,用什么作为治国的法则呢?所以说,不如效法上天。上天的品行广大而无私,他给予很多,但不自认为有恩德;它的光明长久不衰,所以圣王以天做治国法则。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墨子·天志上》。墨子说:“我有上天的意志,好比做车轮的人有制圆的规,木匠有了方形的尺子。做车轮的人和木匠,拿他们的规和矩,就可以度量天下的方圆了”,又说:“与此相合的就是对的,与此不相合的,就是不对的”。当今天下士君子著书立说,多得用车都拉不完,他们说的话多得无法计算,上说诸侯,下说有志于功业的人,然而一说到仁义,那就相差得远了。何以知道呢?答道:我是用所知道的严明法纪来衡量的。

天意

“天”体现了“义”的价值标准。“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不义,则我乃为天下之所不欲也。我为天下之所不欲,天示为我所不欲,则是我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祸祟中也。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墨子·天志上》。那么上天希望的是什么?厌恶的是什么呢?上天希望行义而厌恶不义。因而率天下的人民去做符合义的事,这就是我们在做上天所希望的事了。我们做了上天希望做的事,上天也会做我们所希望的事。那么,我们所希望的是什么?所厌恶的是什么呢?我们希望得到福禄而厌恶灾祸。如果率领天下的百姓去做不义的事,我们就是做上天所不希望的。我们做了上天不希望的事,上天就会做我们不希望的事。假如我们不去做上天所希望的事,而去做上天所厌恶的事,那么就意味着我们率领天下的百姓,陷身于祸患灾难中去了。凭什么知道上天喜欢义而厌恶不义呢?回答说:“这是因为天下的事物,符合于义才能生存,不符合义就会灭亡;符合义的就富有,不符合义的就贫穷;符合义的才能治理,不符合义的就会混乱。那么,(从本质上说)上天希望人们生存而不愿看到人们死亡,希望人们富足而不愿看到人们贫穷,希望天下安定而不愿看到社会动乱,因此能知道上天希望行义而厌恶不义啊。

那么,什么是“义”呢?

作为天意的代表者,“义”是善与正义的化身。“且夫义者,政也”《墨子·天志上》。墨子认为,“义“是正义的意思(“政”通“正”)“曰:‘义者,善政也’。何以知义之为善政也?曰: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是以知义之为善政也。《墨子·天志中》墨子回答说:“所谓义,就是善政”。那么怎么知道义就是善政呢?回答说:“天下有义则能得到治理,无义则导致混乱,所以知道义就是善政。

墨子所论之“天意”代表着墨家学说的基本思想。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墨子·天志上》。墨子说:“他们所做的事,上尊天,中敬奉鬼神,下爱护人民。所以天意以为:‘对我所爱的,他们也兼而爱之;对我有利的,他们也兼而利之。爱护人民的以此为最广泛了;有利于人民的,以此最为厚重的了。’”

墨子从“圣王”与“暴王”的对比中,表达出墨子的“天意”观。“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然义政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三利无所不利,故举天下美名加之,谓之圣王。力政者则与此异,言非此,行反此,犹倖驰也。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篡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三不利无所利,故举天下恶名加之,谓之暴王”。《墨子·天志上》顺天意的,叫做“义政”;违反天意的,叫做“暴政”。那么实行“义政”应怎么做呢?墨子说:“处于大国地位的不去攻打小国,处于大家族地位的不去掠夺小的家族,强者不压迫弱者,高贵者不傲视贫贱者,狡诈者不欺负愚笨者,如此必上对于天有利,中对于鬼有利,下对于人民有利。有此三利则无所不利,所以将天下最好的名声加给他,称之为圣王。然而实行“暴政”的,就与此不同了。他们言论不是这样,行为也正相反,犹如背道而驰。处于大国地位的攻打小国,处于大家族地位的掠夺小家族,强者压迫弱者,高贵的傲视贫贱者,狡诈者欺负愚笨者。如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三者都得不到利益,则不论什么也都不利了。所以将天下最坏的名声加给他,称他为“暴王”。

天谴

墨子认为,“天”能够对人间的善行与恶行进行赏罚,顺从天意的能够得到“天”的奖赏,反之将会受到处罚。“天谴”论是墨子“天论”的重要立论基础,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天谴”论,墨子“天”论只有道德上的意义,而不具有任何“强制性”的“法理”基础。在墨子看来,“天法”是最大的“法”,违反“天法”,必受天罚。

“杀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杀无辜者谁也?则人也。予之不祥者谁也?则天也。《墨子·天志上》。杀死一个无辜的人,必然会有一件不祥的事情发生。杀无辜的人是谁呢?是人;那么给予不祥的是谁呢?是上天啊。

“故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故于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上》。天子是天下最为高贵的人,天下最为富有的人。然而人们要想得到富贵,不可以不顺从天意。顺天意,即“兼相爱”、“交相利”,必定得赏;反天意的,即“别相恶”、“交相贼”,必定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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