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

那是我生命中的白月光,心头的朱砂痣

2017-09-04  本文已影响0人  我爱喝酸奶吖

如果天黑之前来的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感情本来就是一件不切实际的事,喜欢这个人,不是因为他好他帅,也不是因为别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在目光交错间,刹那永恒。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毕竟,能让自己这么喜欢着的人,这辈子也遇不到第二个了。

遇见他那一年,我十九岁,他二十三岁;我大一,他大二;

那一年,我是学生,他是教官;

那一年,我爱上他,成了我心底最深的秘密。

十九岁的我,任性,幼稚,还是个孩子;

二十三岁的他,成熟,冷静,不再天马行空。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可能因为他穿军装笔挺的样子,又或许是他不经意间流露的温柔,再或是眉目之间透露着的英气。

军训期间他很严格,也不带我们班。我们唯一的交集是那次拉练爬山,同班同学走的太快,我和几个同学与自己班的队伍走散了,于是我们便直接跟他们班的队伍走。

刚过半山腰,我就累到快虚脱了,一个人落在最后面,心里充满了绝望,这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声音,“来,手给我。”我抬起头,正好撞上他坚毅温柔的目光。

我记得,那天的树叶翠绿、阳光刺眼,我还记得,当时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有时候爱就在不经意间悄然而出,却让人为此执念良久。有些人会成为你生命中的白月光,心头的朱砂痣。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贪恋他眼底温柔:是他那次爬山时穿着军装向我伸出的手,还是第一次陪我吃饭时的拘谨和紧张,时间如白驹过隙太过久远,我已经记不清,我只记得他的笑容,那笑容像冬日的阳光穿过厚厚的云层,像黑夜中腾空的飞鸟。

那曾是我生命中唯一的光。

我用最笨拙方式接近他,他爱台球,那么我也爱,尽管我对台球一窍不通,却也努力地学习。我趁机叫他师傅,他也真的应了,从此我就变成了他的小跟班。

我们之间的距离渐渐缩短。我约他看了一场又一场的电影,他从不拒绝,温柔地擦掉我嘴角的爆米花,尽管他不喜欢动画片也会强撑着陪我看完。

他符合我心目中喜欢的男生的所有标准。

有次电影结束,他穿着白衬衫,干净整齐。我在电梯里壁咚他,却没有吻下去,我生怕这之后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两个人的KTV里,我说没有听过他唱歌,让他唱给我听。我听着他深情又忧伤地唱着《南山南》,那是我穷尽一生做不完的一场大梦。

我听着他诉说那些我未曾参与过人生和过去的故事。

他不善于表达,我开玩笑的说自己喜欢他,他也没有当真。

圣诞节时,他第一次约我,他让我陪他上课。我们一起去吃饭,他喝到微醺了。迷迷糊糊中,他小声地说他喜欢我,他的声音真好听。

我们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元旦,他为我放许愿灯。许愿灯在夜色里缓缓上升的时候,如烟如梦,多么浪漫多么美好。我们一起放烟花,漫天花火之下,人们互相祝福着,诉说着相守一生的誓言。我望着身边这个近在咫尺唾手可得的人,深深的,深深的企盼我们能一直这样。

我们没有宣布在一起,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们祝福或是调侃我们,想起这些。暖意充斥在我的心田。

那些温暖的瞬间,或许我再也不会忘记。

我有低血糖,我生日的时他送了我一大盒不二家棒棒糖,那些五彩缤纷的棒棒糖,在我的梦里,色彩斑斓,和那些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成为最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春天。

有一次我生病,他不情愿的给我送饭,说他不来,给我定外卖。我当时挺失落的,但我下楼时候看见了他,他说他要投诉外卖这么久才送来,他在我的宿舍门口等了一个小时,那是一个下着雪的寒冬。

他送我回家,我不喜欢坐车,尤其是客车。可是在那天的客车上,我却觉得那段旅程太短,太短,那一天,他穿着我送给他的衬衫,那是他二十四岁的生日礼物,如果可以,我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一天,我希望他永远记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和快乐,我的生活里似乎只有他,除了他,所有的一切都无关紧要。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说得出口的叫人生,说不出口的叫伤痛。

我们之间隔着的不仅仅是年龄,还有他的青春,那个我用尽全力都无法跨越的青春。有一天,我偶然点进他之前未曾开放过的QQ空间,日期还停留在很久以前,他许久未更,也许空间里埋藏的,便是他内心深处的秘密了。

一张合影静静地躺在空间里,是他和那个女孩,他们仿佛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大概他的心里一直都有她吧。那个女孩,陪他走过了他的青春年少,陪他走过他的艰难岁月,她陪他走过了太多我不曾陪他走过的日子,那个时候,我才明白,相见恨晚是怎样的遗憾与难过。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无法对那张照片假装视而不见,那张照片上的他是我从没见过的样子,青涩,稚嫩,满眼都是对她的爱慕,即使时至今日,他也无法忘记她。

我当面问他,得到的回答只是沉默。

我变得敏感,多疑,脆弱,无理取闹。这不是我希望他看到的样子,我希望他看到一个最好的我,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胡思乱想。

我的心里产生了芥蒂,这样继续下去无非是争吵。倒不如从开始就放手,就离开,至少,留在他心里的我还是最好的。

这段感情无法继续下去,我们谁也没有提分手,很有默契的选择了放手,我们不再打扰对方的生活,终于形同陌路。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我听闻有那一字/曾辗转悠悠之口被摩挲得抵死温柔/可纵以心血铸就/也难及你眸底洪荒尽头”

我喜欢他,我希望他幸福,希望他比与我在一起时更幸福。

此生如歌如梦,谁者悲欣交集。

只愿我们,都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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