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故事

2025-02-09  本文已影响0人  北方原野斯夫

      2023年6月的一个雨夜,小王开车回家的路上,不慎撞倒骑电动车的李女士。小王没有丝毫迟疑,将李女士紧急送医治疗,经医院检查,李女士胫骨骨折,并无大碍,预计治疗费用需要5万元。

    小王毕业刚参加工作不久,基本没有啥积蓄,面对交警出具的认定自己为全责的事故认定书,小王有点惊慌无措。"人家受伤了,我也要倾家荡产了..."小王在病房外一边哽咽着一边自言自语,处理事故的老交警拍拍他肩膀:"别慌,你的车有交强险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2020年开始实施交强险新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含诊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含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本次事故,李女士胫骨骨折,那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就足额用于治疗了。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分担,整个过程无需小王垫付,因为《交强险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可直接向受害人支付。

    这个案例再次阐释了交强险理赔三大原则:一是交强险的公益性本质:像李女士这样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即使小王无力赔偿,也能通过交强险获得及时救治,避免"因事故返贫"等;    二是交强险先行赔偿:遵循"先交强后商业"原则,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才启动商业险进行赔偿。三是交强险无过错赔付:哪怕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李女士有过错,根据《道交法》仍可获基础赔偿,体现满满的人道关怀。

    最后提醒车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9条,未投保交强险将面临2倍保费罚款并扣留车辆。这份"马路上的社会保障",既是对他人的守护,也是驾驶者的法定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