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地
2017-12-06 本文已影响21人
回归自然HAO
今日看到一则新闻,说得是:县领导家人找邻居让地被拒 镇领导带人强拆民宅。此事经过是这样的:信阳一县领导家人建房后,想让邻居给其房子让地儿。在协商未果后,镇政府竟带百余人强拆邻居院墙,并打伤邻居八旬老母。看完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都有如此的鹰犬在为其作孽,公理何在?
我们的国家一直提倡和谐社会,和谐共处,达到共和的理想境界, 但事与违背,基层的阴奉阳违,给社会添了不和谐的音符,让法制的社会倒退回人治的社会,这是国家的悲哀,更是人类的悲哀。
社会的进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法大于一切,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在我们的身边,往往权力大于一切,就像美驻华大使骆家辉说的:在中国最好办事的一是金钱,二是权力,也不知道我们的官员听了这话,作何感想,可能还有人说:瓜皮,不懂社会。
我们经历的太多,对如此的现象司空见惯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只想做良民,但愿我的邻居(有来头的)不要如此的作为,还我们平民百姓 一个安逸的生活,但更希望我们的父母官看看下面的典故,让官德在小事中体现博大的容纳。
清代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张英(《明史》编者张廷玉之父)的家人与邻居为宅基地产生了争执,家人飞书至京,请求张英出面,迫使邻家屈服。按说,身为高官的张英处理这点事情易如反掌,他只需给地方官打个招呼,邻家就吃不了兜着走,但是张英仅给家人回了一首诗:“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见书,主动退让三尺,挖土建墙。此举让邻居深受感动,也退地三尺,建宅置院,于是两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一条宽六尺的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