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世人《道德经》原貌

还原版《道德经》第三十一章:善者果而已

2022-06-15  本文已影响0人  龙潭今语

还原版《道德经》第三十一章全文如下:

夫天道无亲,亘与善人。

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果而弗发,果而弗矫,果而弗矝,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

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

保此道者,不裕尚盈。

以道差人宇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

用供有语语,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行无胻,攘无臂,势无兵。

乃无敌矣。

本章第一行对应王弼本《道德经》第七十九章的最后两句,第二、三行和第六行对应王弼本第三十章一部分,第四、第五行对应王弼本第十五章首尾两部分中的各一句,最后三行对应王弼本第六十九章上段。本章文本第二至第六行以楚简《老子》为底本,其余以王弼本为底本。

本章是还原版《道德经》第二十九章的姊妹篇。还原版第二十九章阐述了“曲则全,洼则盈”的道家“为人之道”,其精髓就在于变“我要用人”为“人要我用他”,实现从“用人”向“庸人(使人成为附庸)”的蜕变。然而,“用人”与“成事”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会“用人”不见得就一定能“成事”,而“成事”才是为道的终极目标。“用对了人”但却“做错了事”,最终仍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只有“用对了人”并且“做对了事”,才能一帆风顺、一路无敌。本章老子讲的就是“善者果而已”的道家“成事之道”。

“成事”的本质是要“做对了事”,而做对事就是要按道的规律办事。道好比是音乐,能合上音乐的节拍就能与道共舞。“做对了事”意味着人与道完全合上了拍,与道跳完了整支舞曲,老子称之为“善者果而已”。“善者果而已”体现了人道合于天道,展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

“善者果而已”的背后是老子的本体论。老子的道不仅生万物,也化万物;万事万物看似自化,实为道化。大成若缺,大巧若拙,大器曼成,是说道不仅是造物主,同时也是超级设计师,为万事万物安排了各自的归宿,一切事物都将按照道的法则演绎,其最终结局就是“果”。因此,老子的这个“果”有其特殊内涵,是指按道的规律得到的必然结果,是“道之果”。

本章分上下两段。上段论“成事之道”,可谓“道论”;下段言此道在御人术中的具体表现,可谓“德论”。上下两段既是“道”与“德”的关系,也是由“里”及“表”的展现。从“夫天道无亲,亘与善人”到“保此道者,不裕尚盈”是上段,提出了“善者果而已”的“成事之道”并阐释了其具体内涵。下段通过“以道差人宇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引出了“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的御人术,这是成事之道在用人御人方面的具体体现。善用人体现为我不干但有人为我干,这便是“行无胻,攘无臂”的寓意。若天下的能人都能为我所用,自然也就无敌于天下了。

本章涉及到王弼本《道德经》四个不同章节的重组,是传世本《道德经》完全打乱了老子原文逻辑,而成了无关联碎片组合的有力证据。本章仅上段在传世本中就被拆分到了三个不同章节。这里,章句错乱不光是句子搬家,还体现在断句失误和关键字误读,从而彻底颠覆了老子本义。如“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在传世本中变成了“果而不强”和“其事好还”两句不相邻的句子,“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在传世本中变成了“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改动前后的文义已没有一丝相关性;“以道差人宇者”在传世本中成了“以道佐人主者”,“差遣人”与“辅佐人”是反义词,句义完全颠倒。而两千年来,人们就在对这些无逻辑关联甚至自相矛盾的碎片进行老子思想解读,不可不谓荒谬,不可不谓可悲。

本章的还原提供了另一个重要证据,这就是楚简《老子》已是老子原本移花接木后的再生品。楚简《老子》中,“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与“保此道者,不裕尚盈”两段文字之间,就已经被插入了“玄德深不可志”一章,并将“玄德”改成了“玄达”,还原版《道德经》第十四章“玄德深不可志”对此有详解。不过,楚简《老子》仍然保留了“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的写法,而是在帛书《老子》中,此句才摇身一变成了“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达”,“本章勘正说明”详述了这一过程。

还原后的本章,主题鲜明,逻辑清晰,义理明确,展示了道家“成事之道”的智慧结晶。“用人之道”与“成事之道”相辅相成,“公平公正”原理与“对立统一”原理交相呼应,完美诠释了天人合一就是事物发展内在规律与人际关系本质的和谐共振,再现了老子思想的博大精深。

“善者果而已”的本质是天人合一

夫天道无亲,亘与善人。

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果而弗发,果而弗矫,果而弗矝,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

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

保此道者,不裕尚盈。

天道不偏不倚,但又不得不袒护有道者。有道者行道之必然,而不为道所不然,根本用不着再去使劲。道之必然不用人发起,也无需人纠正,更不需要人硬推,故行道之必然规避了一切强人所难。始终坚守道为我为,道不为我不为,则无人不为我用。执此之道,纵然自身有缺,却形同完美无缺,从而能无所不为。

老子这是在阐述人力与天力的耦合关系。人力与天力若不在一个频道上,则人力显得格外脆弱,然而一旦人力与天力对上了节拍,则人力就变得巨大无比,此时,人之所为能借助天力而显得无比轻松。天道本来是不偏不倚的,不会对谁格外眷顾,但若你能合上天力的节拍,则天道又没法不袒护你,处处为你使劲卖力,而你几乎就是躺赢。

“夫天道无亲,亘与善人。”“无亲”,不与谁更亲近;亲,指亲近。“亘与善人”,指天道会帮助得道之人;亘,指天道;与,施与,引申为帮助;善人,得道之人,下文的“善者”义同,《道德经》中的“善”均不作善良解。

“善者果而已”是说,得道之人要做的仅仅是求得道预定的结果。“果”作动词,意思是求得结果。“而已”,足够了。准确理解这句的涵义,关键在于理解“果”字。从老子本体论出发,宇宙的一切变化发展都是道决定的,因此按照道的规律任何事物都有个预定的结果,老子称之为“有果”,或简称为“果”;反之,未能达到道预定的结果,则称之为“未果”。所以,“果”是相对于“未果”而言的,特指道的规律预定的结果。若人所求的结果就是道预定的结果,则人道合于天道,天人由此合一,所以“善者果而已”其实就是天人合一。

历代老注都未能正确理解老子这里“果”的确切含义,没有认识到“果”代表了合道,而“未果”代表了不合道。如王弼: “‘果’犹‘济’也。 言善用师者, 趣以济难而已矣。 ”河上公:“善用兵者,当果敢而已,不美之。”司马光: “果, 犹成也。 大抵禁暴除乱, 不过事济功成则止。 ” ”高亨: “《尔雅·释诂》 : ‘果, 胜也。 ’‘果而已’犹胜而止。 ”朱谦之:“《广雅释诂一》:‘果,信也。’”王弼、司马光、高亨、朱谦之的“济”、“成”、“胜”、“信”虽都有结果的含义,但完全没有合道这层内涵,而河上公的“果敢”则完全与结果不相干。

“不以取强”,用不着再强行硬推。“不以”,用不着,“以”作“用”解。“取”,选择;取材、取景都是这个用法。“强”,强行,指费力去做。

“果而弗发,果而弗矫,果而弗矝”。“果”仍作动词,可读作“与道合一”。“发”,发起,指事情的开始。“矫”,矫正,指改变事情的演进。“矝(lìng)”,强迫,指对事情的强行干预,不是矜持的意思。老子在这里表达的是,得道之人与道相合,所求之事即道固有的安排,因此从事情的发生、发展到结束,一切都将按照道预定的轨迹运行,无需人为改变,更不用人为强行推动。然而,“发”“矫”“矝”这三个字在帛书《老子》和传世本《道德经》中都彻底变了味,“发”被误勘为“伐”,读作夸耀;“矫”被误勘为“骄”,读作骄纵;“矝”被误勘为“矜”,读作自大,与老子本义毫无相近之处。

“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保此道者,不裕尚盈。“长”,长久。”“固”,守住。“善”,指“善者果而已”的“成事之道”。“为士”,让人事从于我,“士”作动词,不作人称解。“不裕尚盈”,指自己虽有所欠缺,但却能无所不为,变凡人为完人。这是第二十九章“曲则全,洼则盈”的“为人之道”从另一视角的展现。

御人之道的终极境界是天下为我所用

以道差人宇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

用供有语语: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行无胻,攘无臂,势无兵。

乃无敌矣。

凭借道的力量使人归顺,则无需以武力征服天下。驾驭他人有句格言:不敬为主而敬为客,不尚进寸而尚退尺。这绝非是在讲退让,而是在说天人合一。进不用迈步,推不用动手,服人不靠武力,这是因为天道助有道,故有道者能无敌于天下。

老子的这段话再现了得道之人逍遥自在,却又能无所不成的神奇境界,将道家的“成事之道”渲染的淋漓尽致。庄子对老子的这段话也有一段极为精彩的解读,《庄子·逍遥游》:“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说,列子能御风而行,对常人来说可谓神奇,但这并非真正得道,真正的得道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则不行而行,不为而成,且其功力没有边界,能抵达无穷。“不行而行,不为而成”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只需要与道融为一体,因为道无所不能故人无所不成,这就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以道差人宇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这句的解读关键是“差人宇者”四字。“差(chāi)”,差遣,及派遣。“宇”,本义屋檐,因房梁居上,屋檐居下,故宇又引申为处下、位卑。《说文注》:“宇,屋檐也。引伸之凡边谓之宇。如轮人为盖上欲尊而宇欲卑。”“差人宇者”,直译为派遣他人从属于我,意即降服他人尊我为主。常人的思维是,要想让天下臣服,势必要诉诸武力征服天下。但老子却指出,只要懂得以道驾御人,则不需要以武力征服天下。“欲”,作需要解,“不欲”是“不需要”而不是“不要”。

“以道差人宇者”传世本均作“以道佐人主者”,唯有景龙碑本“佐人主者”作“作人主者”。“差人宇者”与“佐人主者”文义刚好相反。俞樾《老子平议》:“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则是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俞樾意识到了“以道佐人主者”义理上难与老义相契合,故认为“作人主者”才是老子原文。俞樾的逻辑没错,但老子原文并非“以道作人主者”,而是“以道差人宇者”。

“用供有语语: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这句的理解关键在“用供”、“语语”及“不敢”三个词。“用供”是“差人宇者”的同义词,表示支配供奉我的人,“供”是指供奉的人而不是物。“语语(yǔyù)”,第一个“语(yǔ)”是名词,指教戒、警言;第二个“语(yù)”是动词,义为告诉。“用供有语语”,直译就是使唤人有句警言为,而“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就是在这句警言。“不敢”作“不敬”解,“不敢为主而为客”强调,要把自己变为客人,让别人成为主角,自己岂不逍遥自在?“不敢进寸而退尺”则表明,后其身才能身先,退得下来才见真功夫,所以才不敬进寸反要敬退尺。《道德经》中的敢都作“敬”解,这里再次得到了验证。传统老学对这两句警言的解读历来未得真传。

“用供有语语”传世本作“用兵有言曰”,这既是对道家“成事之道”的误读,也是将广义的“成事之道”狭隘化成了“用兵之道”,既是对老子真义的曲解,也导致了对下文的已系列误读。“供”,老子本字当作“共”,“共”与“兵”因形近而致后人将两者相混。老子原文“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供)”,王弼本作“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便是后人将“共”与“兵”混淆的佐证,“本章勘正说明”对此有更详尽的解说。

“是谓行无胻,攘无臂,势无兵。”“胻(héng)”,脚腕。《说文》:“胻,胫耑也。”;胫,指小腿;耑,通端;胫端,就是脚腕。“行无胻”与“攘无臂”义同,前者指走路不用脚腕,后者指推搡不用手臂,这是字面上的意思。而实际上老子是在说,懂得以道驾驭人则无需自己再亲力亲为,我不走有人代我走,我不推有人为我推,因为我要做的事就是道要做的事,而道要做的事自然会有人去做。这也就是庄子所说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凭借的全是天力。“势无兵”则意思稍有不同,指不用武力威慑却形成了万众归往的气势,只有万众归往,才可能有万众为我所用。“势无兵”诠释了为什么会“行无胻,攘无臂”,两者实际上是因果关系,而非平行关系。

“胻”,老子本字当作“行”,“行”通“胻”。后人将“行”读作本字,是未解老义。“势无兵”传世本作“执无兵”,也还是未解老义。“势”、“执”古字写法相近,因两字相混而成了传世本的“执无兵”。还原版《道德经》第八章的“势大象,天下往”在传世本中作“执大象,天下往”,楚简《老子》证实了传世本是误勘,是出于同样的文字误读。

“乃无敌矣”是这一段的结论。人之所以不需要诉诸武力、能让万众望风而归、能自己不为而又无所不成,其奥妙就在于与道共舞、天人合一,是道的力量战胜了一切,所以才能所向披靡,一往无前。“乃无敌矣”点明,这一切都是因为道无敌,而使得道之人变得无敌于天下。

本章勘正说明

1. 相关章节重组及其依据

本章由王弼本《道德经》四个不同章节的若干部分重组而成。第一行对应王弼本第七十九章的最后两句,第二、三行和第六行对应王弼本第三十章一部分,第四、第五行对应王弼本第十五章首尾两部分中的各一句,最后三行对应王弼本第六十九章上段。

王弼本《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共分两段,上段主题是对圣人不自生的进一步阐释,而下段的“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则是在论道,上下两段分属两个不同的主题。“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经还原版校订后为“夫天道无亲,亘与善人”,正是本章“善者果而已”一段的开题辞,故还原版将其纳入了本章。

王弼本《道德经》第三十章不仅出现了老子原文的混编,而且还夹杂了战国后人的衍文。王弼本第三十章全文如下: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 果而不得已,果而不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楚简《老子》有对应章节,但文句有明显差异。楚简《老子》相关章节全文如下:

以道差人宇者,不以兵强于天下。

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果而弗伐,果而弗矫,果而弗矝,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

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

玄逹深不可志。。。(此段为混入楚简原文的“玄德深不可志”一章)

保此道者,不裕尚盈。

两相比较,可以推断“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一段本不属于本章。劳健《老子古本考》: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景龙、敦煌与道藏龙兴碑本无此二句,他本皆有之。《汉书·严助传》 淮南王安上书云: ‘臣闻军旅之后, 必有凶年。 ’又云: ‘此《老子》 所谓师之所处, 荆棘生之者也。 ’按其词意, ‘军旅’‘凶年’当别属古语, 非同出《老子》 。”有学者曾指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再现了长平之战的悲壮,与春秋时期的战争场面似难以形成对应。还原版《道德经》将此段文字与老子各章节作过匹配,发现均难以构成合理的逻辑承接和语义对应,故还原版倾向于此段文字为后人添加,从而将其从还原版《道德经》中移除。

此外,“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一段系其他章节混入,前两句与王弼本第五十五章最后一段重复,但“不道早已”一句不重复。还原版将此段文字并入了王弼本第五十五章。

楚简《老子》相关章节的下半段:“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玄逹深不可志。。。保此道者,不裕尚盈”对应王弼本第十五章,中间插入了“玄逹深不可志。。。”一段。经还原版校订还原,插入的章节为还原版《道德经》第十四章“玄德深不可志”,其余部分均被纳入本章。王弼本第十五章还有“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一句,从义理分析此句系后人误读老子而添加,下文对此有进一步说明。

最后,本章重组还纳入了王弼本第六十九章上段。王弼本第六十九章全文如下: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

祸莫大於轻敌,轻敌几丧吾保。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此章上下两段主题不同。下段经校订还原,原文为“祸莫大于无敌,无敌斤亡吾保。 故称兵相惹,则哀者胜矣。”这是对“强梁者不得死”的进一步阐释,还原版已根据主题相关性将其纳入了上一章。此章上段后人将其主题误读为“用兵之道”,而实际上其主题是“用人之道”。经还原老子原文为:“用供有语语,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胻,攘无臂,势无兵,乃无敌矣。 ”“用供”是“差人宇”的同义词,故王弼本第六十九章上段与“以道差人宇者”形成了上下文逻辑承接,“以道差人宇者”一段说的是不该做什么,“用供有语语”一段说的是该做什么,两者一正一反,构成了完整的命题举证。而“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保此道者,不裕尚盈”则是对上述一正一反逻辑论证的总结,三者前后呼应,融为一体,故还原版将它们重组为一章。

2. 版本对勘校订及关键字考证

以下是还原版与十个主流版本的对勘及关键字的考证说明。

夫天道无亲,亘与善人。(还原版)

夫天道无親,恒與善人。(帛书甲本)

天道无親,恒與善人。(汉简本)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王弼本、河上公本、傅奕本、范应元本、景龙碑本)

此二句,帛书乙本、想尔本缺。帛书甲本“天道”前有“夫”字,暗示祖本此句或为另一章的开始。但其余诸本均无“夫”字,盖因此二句于诸本均属“和大怨”一章的结尾句,后人视“夫”在此多余而删除。还原版将此二句重新置于章首,遂见帛书甲本之“夫”字在此的意义,故还原版从帛书甲本。

“亘”,帛书甲本及汉简本作“恒”,各传世本作“常”,“常”系后人避名讳而改“恒”所至。“亘”当为老子本字,用于一切与道相关的“亘名”,这里“与”为道的举动,故“亘与”指道的赐予,“与”同“予”,“與”为“与”之繁体。

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弗发,果而弗矫,果而弗矝,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还原版)

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弗發,果而弗喬,果而弗(矛命),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楚简本)

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果而毋驕,果而勿矜,果而 □ □ ,果而毋得已居,是胃 □ 而不强。(帛书甲本)

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果而毋驕,果而勿矜,果 □ □ 伐,果而毋得已居,是胃果而强。(帛书乙本)

善者果而已,毋以取强。故果而毋矜,果而毋驕,果而毋發,果而毋不得已。(汉简本)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王弼本)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河上公本)

故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彊焉。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彊。(傅奕本)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勿驕,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彊。(想尔本)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憍,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彊。(范应元本)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勿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不得以,是果而勿强。(景龙碑本)

“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果”,本义果实,这里作动词,指得到结果。然按义理分析,老子这里的“果”有特殊涵义,特指符合道规律的结果,即事物内在规律所决定的必然结果。所以,“果”的确切涵义是寻求事物的必然结果。诸本对“果”的释义与老义有偏差,遂导致下文一系列释读错误。如王弼:“果,犹济也。言善用师者,趣(趋)以济难而已矣,不以兵力强于天下也。”实际上是将“果”解读成了兴师讨伐,从而引出下文胜而不骄等一系列误读。

“不以取强”,不靠用强行的方法获取。“以”,凭借;“取”,采用;强,指强行的方法。帛书甲乙本、汉简本及傅奕本“已”后衍“矣”字,帛书甲乙本“取强”后又衍“焉”字,系后人增。傅奕本、想尔本及范应元本“善者”前衍“故”字,亦系后人添加。“不以”,帛书甲乙本及汉简本作“毋以”,王弼本、河上公本及傅奕本作“不敢以”,义通,但非老子原文。此外,傅奕本“彊”、范应元本“強”为“强”之异体。

“果而弗发,果而弗矫,果而弗矝,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

“发”,楚简本及汉简本作“發”,指发生。“果而弗发”,指事物的必然结果无需人为发起。诸本“发”作“伐”,盖以“发”通“伐”,而“伐”释作“自夸”。“自夸”系上文误读“果”为“战胜”所导致的进一步误导。

“矫”,楚简本作“喬”,“喬”当为老子本字,通“矯”,义为矫正。“果而弗矫”,指事物的必然结果无需人为矫正。诸本读“喬”为“驕”系与“伐”同类误读。范应元本“喬”读作“憍”,“憍”通“驕”。

“矝(lìng)”,楚简本作“矛命”,义为以武力逼迫。“果而弗矝”,指事物的必然结果无需人为逼迫。将“矛命”读作“矜”戏误勘,“矜”义为“自大”,与“伐”、“骄”是同义词,同样是上文释读误导下的后续误读。今词典释“矝”为“矜”之异体亦或有失偏颇,“命”通“令”,故“矝”当为“矛命”之异体,音亦当从“令”。

“弗”,诸本作“勿”,唯汉简本作“毋”,三者义通,但“弗”当为老子本字,含“根本无需”之意。

“果而弗发,果而弗矫,果而弗矝”三句的顺序,在其他版本中不同,殆系后人误读误勘“发”、“矫”、“矝”三字后据文义作的相应改动。汉简本第一句“果”前衍“故”字,系后人增。

“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帛书甲本作“果而毋得已居,是胃 □ 而不强”,帛书乙本作“果而毋得已居,是胃果而强”,汉简本作“果而毋不得已”,王弼本、河上公本作“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傅奕本、想尔本、范应元本作“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彊”。

楚简本“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句义完整清晰,意为只要寻求事物的必然结果就无需强行改变他人事好;其,泛指他人;事好,做事的偏好。与楚简相对照,帛书甲乙本“果而毋得已居”为后人未通前文文义而妄增,盖句义隐含了“果”对他人不利,这显然与老义“果”实为道的体现而相左。老子的“果”首先是合道,其次是双赢,根本不会伤害他人,更不会已害人还要假惺惺地做好人。此外,帛书甲乙本将老子原句误断在了“强”字后,丢掉了“其事好”三个字;汉简本及各传世本均沿袭了帛书甲乙本的讹误,但演绎成了略有差异的句子,均系以讹传讹。最后补充一点,帛书乙本“果而不强”句脱“不”字,当系抄误。

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保此道者,不裕尚盈。(还原版)

長古之善,爲士者必非溺。玄逹深不可志。。。保此(彳人亍)者,不谷(尚+立)呈。(楚简本)

□ □ □ □ □ □ , □ □ 。。。葆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欲 □ ,□ 以能 □ □ □ 成。(帛书甲本)

古之 □ 爲士者,微眇。。。保此道 □ □ 欲盈,是以能(敝+衣)而不成。(帛书乙本)

古之爲士者,微眇。。。抱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是以能敝不成。(汉简本)

古之善爲士者,微妙。。。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王弼本、河上公本)

古之善爲道者,微妙。。。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是以能敝而不成。(傅奕本)

古之善爲士者,微妙。。。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能弊復成。(想尔本、景龙碑本)

古之善爲士者,微妙。。。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能敝不新成。(范应元本)

此段文字是楚简《老子》已被后人混编和误读的重要证据之一。楚简《老子》在“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与“保此道者,不裕尚盈”两句之间插入了“玄德深不可志”一整章,并将“玄德”误勘为“玄逹”,还原版《道德经》第十四章“玄德深不可志”对此作了详细说明。还原版校正了楚简《老子》此处的错误,将“玄德深不可志”一章单独列出,从而还原了本章的最后一段:“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保此道者,不裕尚盈。”

“长固之善,为士者必非弱。”

“长固之善”,义为始终坚持“善者果而已”的处事原则。长,长久;固;守住;之善,指上文“善者”之“善”。《论语·卫灵公》:“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说的是君子虽穷却能守住节操,而小人穷则胡作非为。这里“固”作“守”解。

“固”,楚简本作“古”,“古”当读作“固”。“士”,事从;“为士者”,指让人侍奉自己。“弱”,楚简本作“溺”,“溺”通“弱”。

除楚简本外,其余诸本均将此句划分到了另一章,并删除了楚简本句首的“長”字,又将其读作:“古之爲士者,微眇。。。”“古”被后人读作了本字,“士”被读作了“人”而非动词“事从”,“非弱”被毫无凭据地改成了“微眇”或“微妙”,与老子本义早已风马牛而不相及。

“保此道者,不裕尚盈。”

“保”,帛书甲本作“葆”,“葆”通“保”;汉简本作“抱”,系以音通假,但“抱”义在此不确。“裕”,楚简本作“谷”,“谷”当读作“裕”而非“欲”。“尚”楚简本作“上尚下立”,为“尚”之繁字。“盈”,楚简本作“呈”,为“浧”之省字,“浧”通“盈”。“保此道者,不裕尚盈”意为,只要坚守上述道的御人之术,就定能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即使自身有所欠缺,也形同完人而能无所不为。

此外,诸本此句后有一衍文,帛书甲本作“夫唯不欲 □ ,□ 以能 □ □ □ 成”,帛书乙本作“是以能(敝+衣)而不成”,汉简本作“夫唯不盈,是以能敝不成”,王弼本、河上公本作“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傅奕本作“夫惟不盈,是以能敝而不成”,想尔本、景龙碑本作“夫唯不盈,能弊復成”,范应元本作“夫惟不盈,故能敝不新成”。此句的来源系后人将前句归入了所谓的“古之善为士者”一章,并将道的“玄德”滥释为高人的保全自我之术,又将“不裕尚盈”误读为“不欲盈”,将“不欲盈”视为“不自满”为美德,以为不自满便能不断进步求新。一系列的误断误读和误增,将老子的御人之道改头换面成了儒家的“中庸之道”。

以道差人宇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还原版)

以(彳人亍)差人宇者,不谷以兵强於天下。(楚简本)

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 □ 天下, □ □ □ □ 。(帛书甲本)

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於天下,亓 □ □ □ 。(帛书乙本)

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於天下,其事好睘 。(汉简本)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王弼本、河上公本)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彊天下,其事好還。(傅奕本、想尔本)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范应元本)

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景龙碑本)

“以道差人宇者。”

此句要点在“道”与“彳人亍”之辨,及“差人宇者”与“佐人主者”、“作人主者”之辨。

“道”,楚简本作“彳人亍”。“彳人亍”在楚简《老子》中共三见,此处、本章下文“保此(彳人亍)者,不裕尚盈”、以及“(彳人亍)亘亡为也”。三处诸本皆作“道”,但从文义分析,“彳人亍”有“道之术”之义,与“道”在涵义上实有不同。然今“道”与“道之术”乃一字可表,而“道之术”又无独立单字存在,故还原版仍读“彳人亍”为“道”,但注明此“道”为“道之术”之义。

“差人宇者”,楚简本字如是,其余诸本作“佐人主”或“佐人主者”。“佐人主”系后人误勘误读,有违老义。老子理论中,圣人天成,为道者方能成王,故王为人主无需人佐,“以道佐人主”实属画蛇添足。诸本以“佐”通“差”系妄断,“差”当读作“差遣”,“佐”与“差”两者文义刚好相反。“宇”,楚简本作“上宀下亍”,为“宇”之异体。其写法与“宔”形近,后人以“宔”通“主”而将老子本字误勘。《说文注》:“宇,屋檐也。引伸之凡边谓之宇。如轮人为盖上欲尊而宇欲卑。”“差人宇者”,义为差遣他人辅佐于我,即令他人为我所用。

楚简《老子》中的“宇”字,上宀下亍,为“宇”之异体 楚简《性自命出》中的“宔”字,亍上多一短横

“差人宇者”景龙碑本作“作人主者”,为孤证,然其文义与“差人宇者”近。俞樾《老子平议》:“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则是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因‘作’‘佐’二字相似,又涉注文‘辅佐’字而误耳。。。后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河上注文晦矣。”俞说虽得老义,然今与楚简《老子》相较,方知古本实为“以道差人宇者”。

“不欲以兵强于天下。”

此句各传世本“强”后脱“于”字。“强于天下”义为“成为天下的强者”,而“强天下”则为“使天下成为强者”,文义刚好相反。老子本义为欲拥兵自重而成为强者,不可行。“强”,傅奕本、想尔本作“彊”,范应元本作“強”,皆异体字。

最后,除楚简本外,诸本均有“其事好还”四字,系下文“果而不强其事好”句中“其事好”被后人前移至此,再添加“还”字所至。“其”,帛书乙本作“亓”,通“其”。

用供有语语: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还原版)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爲主而爲客,不敢進寸而芮尺。(帛书甲本)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爲主而爲客,不敢進寸而退尺。(帛书乙本、汉简本、傅奕本)

用兵有言:吾不敢爲主而爲客,不敢進寸而退尺。(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景龙碑本)

用兵者有言曰:吾不敢爲主而爲客,不敢進寸而退尺。(范应元本)

“用供有语语: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用供有语语”,指让人为我所用有句格言,与上文“以道差人宇者”相呼应。“用供”是“差人”的同义词,“供”指供奉,“用供”即用为我供奉的人。“供”,老子本字当作“共”,“共”与“兵”因形近而致后人将两者相混。老子原文“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供)”,王弼本作“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是后人将“共”与“兵”混淆的例证。这里,老子谈的是道家御人术,适用于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后人未明老义,因一系列误读而将下文狭隘地理解为用兵之道。老子一贯反战,更不会兜售所谓的用兵之道。由此可见,这里是后人再次将“共”与“兵”相混,误读“用共”为“用兵”。

郭店楚简《五行》中的“共”字 郭店楚简《老子》中的“兵”字

“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殆为当时的一句格言,为老子所引用,故句首通常不应有“吾”字。“语语”则明确了下文为当时流行的格言。第一个“语”是名词,表示“训诫”,第二个“语(yù)”是动词,义为告诫。“语”,古作“語”,“言”作形旁,“吾”作声旁。古文字常用省写,取形旁代“语”强调内涵,取声旁代“语”则强调动作,故“言吾”可读作“语语(yù)”。据此,王弼本等“用兵有言吾”当读作“用供有语语”,断句应断在“言吾”与“不敢”之间。楚简《成之闻之》中见有以“言”代“语”的省写,以“吾”代“语”可据此规则推断而成。作为佐证可举“美”字为例,“美”古作“媺”,楚简《老子》中“媺”多为省写,“天下皆智媺之爲媺也”一句中,第一个“媺”字,楚简作“媺”之“女”省,第二个“媺”字楚简作“媺”之“攵”省,此亦说明左右省皆可代作同一字。

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中的“語”字,作“吾”之省 郭店楚简《老子》中“媺(美)”字,作“女”之省 郭店楚简《老子》中“媺(美)”字,作“攵”之省

此外,这里出现了两个“敢”字,均作“敬重”解,而不是“胆敢”的意思,还原版《道德经》第十一章“我有三宝”对“敢”字的这种特殊用法作了详细考证,《道德经》中所有“敢”字都作“敬重”解,这里再次得到验证。“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意思是,我反对肆意干涉他人,提倡尊重他人;鄙视恃强凌弱,崇尚成人之美。

最后,由于断句误断,帛书甲乙本等又增衍“曰”字以加强语气,作“用兵有言曰”;范应元本在此基础上又增衍“者”字,作“用兵者有言曰”,皆非老子原文。

是谓行无胻,攘无臂,势无兵。乃无敌矣。(还原版)

是胃行无行,襄无臂,執无兵,乃无敵矣。(帛书甲本)

是胃行无行,攘无臂,執无兵,乃无敵。(帛书乙本)

是謂行無行,攘無臂,執無兵,乃無敵。(汉简本)

是謂行無行,攘無臂,扔無敵,執無兵。(王弼本、范应元本)

是謂行無行,攘無臂,仍無敵,執無兵。(河上公本)

是謂行無行,攘無臂,執無兵,仍無敵。(严遵本、傅奕本)

是謂行無行,攘無臂,仍無敵,□ 無兵。(景龙碑本)

“是谓行无胻,攘无臂,势无兵,乃无敌矣。”

“胻(héng)”,脚腕。《说文》:“胻,胫耑也。”;胫,指小腿;耑,通端;胫端,就是脚腕。“行无胻”与“攘无臂”义同,前者指走路不用脚腕,后者指推搡不用手臂,二者皆喻顺势而为,不以人为施加外力。“胻”,老子本字当作“行”,“行”通“胻”。后人将“行”读作本字,系未解老义。

“攘”,帛书甲本作“襄”,“襄”通“攘”。“襄”当为老子本字,后续版本已将“襄”校订为“攘”。

“势”,诸本均作“執”。“势”古作“埶”,“埶”与“執”因楚篆形近而易混。还原版《道德经》第八章“善贻且善成”对“势大象,天下往”作了阐释,老子原文的“势大象”被后人误勘为“执大象”,并以讹传讹,延续至今。此处出现了同类错误,“执无兵”仅仅表示不用兵,而“势无兵”则表示不用兵就能让对方归顺,多了有气势、令对方望风而归这层意思。

综上,“行无胻”是说无需迈步就能前行,“攘无臂”是说无需动手就能推动物体运转,“势无兵”是说无需动武就能令对方望风归往,三者共同展示了不为而成又无所不成的神奇力量。

“乃无敌矣”,还原版与帛书甲本同,帛书乙本及汉简本句末脱“矣”字。“矣”在此表示本章结束,当保留。“乃无敌矣”王弼本及范应元本作“扔無敌”,河上公本、严遵本、傅奕本及景龙碑本作“仍無敌”。老子本字当作“乃”,“扔”、“仍”系对本字“乃”的误勘误释。“乃无敌矣”解释了“行无胻,攘无臂,势无兵”的决定因素是道,这样将结论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而“扔无敌”则将此句视为与前三句平行的概念,没有提炼出道的决定作用。“仍无敌”读“仍”为“扔”,“扔”义为“就”,趋迎之意;“仍无敌”是说要想迎敌却无敌可迎,这与“乃无敌矣”所表达的道是决定无所不为的原因并不是一回事。

王弼本、河上公本及范应元本“執無兵”与“扔(仍)无敌”两句前后互倒,亦系后人误读文义而改。

附录一:王弼本《道德经》第十五章:

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

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

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

保此道者不欲盈。

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

附录二:王弼本《道德经》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

果而不得已,果而不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附录三:王弼本《道德经》第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

祸莫大於轻敌,轻敌几丧吾保。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附录四:王弼本《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附录四:王弼本《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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