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大道无形,修真悟道

复录群书《玄女经四十九章》

2019-10-23  本文已影响0人  抱璞子

第四十八篇

        元分神魔性,转换万事通。妖者,害世害人之事也。妖者魔之化也。

        有人之人,识物之美。欲而不达,盗之于乐。非此道为妖,而其心也。取前之心,魔欲而出,尚可争而得,妖者出,非争实盗也。有人之人,识人之美,不能得,强而施之,乐哉。此行非妖,而其强前之性妖也。魔失谕者妖,众灵皆从之,非仅人矣。有人之人,识物之华,不能得,不能争。取而灭,抢而得。此抢非妖,然其行妖也。魔者极华而无转,此为妖也。

        故云,以害人害世者为妖。此妖非彼妖,非迷非离非幻也。是为人性灭,至无常。世常有妖,人不明,皆为坏,不论妖性。孰不识破。皆吾心之无转。妖退,妖进,人之极数也。吾心明,他心智,吾控吾得,必有所会。何叹极而恐性,无也,此妖至理也。非凡可明馨矣。

原文

      元分神魔性,转换万事通。妖者,害世害人之事也。妖者魔之化也。

释译

      在元神中,分神与魔性,神魔一家万物生。妖是指害人害世的心,是魔转换到极点产生的。

原文

        有人之人,识物之美。欲而不达,盗之于乐。非此道为妖,而其心也。

释译

        有个人看到宝物,得不到,就偷,心里十分高兴,我终于得到了。这就是妖心。

原文

        取前之心,魔欲而出,尚可争而得,妖者出,非争实盗也。

释译

        在偷之前,是魔性作怪,但魔性作怪可以抢。妖出来,就去偷。

原文

          有人之人,识人之美,不能得,强而施之,乐哉。此行非妖,而其强前之性妖也。魔失谕者妖,众灵皆从之,非仅人矣。

释译

        有个人看上了一个美女,追求不到,就强上,觉得这样就算得到了,很高兴。这个行为并不是妖,因为强上之前他的想法已经化为妖性。魔性失控就化妖性。并不只是人,有灵识的生物都会这样。

原文

          有人之人,识物之华,不能得,不能争。取而灭,抢而得。此抢非妖,然其行妖也。魔者极华而无转,此为妖也。

释译

          有个人,看到风景如画,不能得不能争,取各样人心欲望,灭了前朝,得到了江山。不是说抢的为妖,而是这种行为是妖。魔性是不会转弯的,记住,魔是直来直去的欲望。妖是变异的想法。

原文

        故云,以害人害世者为妖。此妖非彼妖,非迷非离非幻也。是为人性灭,至无常。世常有妖,人不明,皆为坏,不论妖性。孰不识破。皆吾心之无转。妖退,妖进,人之极数也。

释译

      所以,害人害世者是妖。这个妖不是大家说的妖怪,不是鬼,更不是白娘子。是人性泯灭,人性无常化。世上妖太多了,人不明白什么才是妖怪,认为动物元神才是妖。大家看不破这个问题。事实上害人害世的才是妖啊。不管妖心进也好,退也好,都是人变幻莫测的极数。

原文

        吾心明,他心智,吾控吾得,必有所会。何叹极而恐性,无也,此妖至理也。非凡可明馨矣。

释译

        我通透这个道理,他也明辨是非,大家都控制心性必有所得。还会发生失去理智,变成妖这样的事吗。不会的。这就是识妖之理,如果明白了,这世间就更通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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