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好色 (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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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公姓叶确实不错,因为他爷他爸他自己一直这么姓,从未听说准备改过;但之所以被大家伙儿称为叶公,就老有些说道:叶公其实只有四十六七岁,而且人高马大,脸方如案,眉浓似漆,眼亮若炬,鼻悬如胆,可长得却实在有点儿过分着急,头秃成了锃光瓦亮的大铁瓢,脸毛成了胡茬丛生的黑土地,仿佛满脑袋的头发都吹着集结号一古脑扎堆到脸上似的,浑身上下阳气勃勃地透露出一种内在的性感与无尽的魅惑,犹如一颗行走的荷尔蒙炸弹!
叶公目光炯炯,热情似火,双手热烈,腿脚勤快,特别喜欢助人为乐,不过帮助对象青一色都是女人,尤其是那些如花似玉、冰肌雪肤、丰乳肥臀、千娇百媚、风情万种的女神——
叶公陪媳妇上街逛商场买衣服,经常趁着媳妇挑选衣服的当口,如蜂采蜜似的凑在靓丽而又亮丽的女人身边,一边啧啧称赞人家凹凸有致的魔鬼身材,一边唾沫四溅、滔滔不绝地为人家参东考西、建五言六,热情洋溢、殷勤周到得像个超级导购!
天生一副乌鸦嗓子大嗓门的老婆看到叶公见了其他女人快要流鼻血的节奏,气得直跺脚,不顾满商场都是人,一个快步走上去,扭着叶公的耳朵:“天煞的,见到女人移不开眼了。小心我抠掉你的双眼,让你看,看,看!”
叶公立马乖乖地赔笑,再也不敢多瞧身边女人一眼,立马拿出十二分的看家本领可劲儿地夸奖老婆,哪儿哪儿都好,就连去年去火车站接女儿回家,一不小心鼻子上磕破留下疤痕,都被叶公夸成了荣誉勋章。老婆乐开了花,早就忘记了刚才的不爽。一口一个,老公叫着,还说:“老公,我哪有那么好了!”
叶公家中还是一把好厨子,经常独自一个人去农贸市场买蔬菜。回家路上,不顾自己提着大包小包、累得气喘吁吁、困得走走歇歇。见到那些花容月貌、风姿绰约的女人护花罗汉似的给提菜拎果,抱瓜推车,乐此不疲。要不是担心回家太晚耽误给老婆孩子做饭,恨不得一口气帮助女人把东西送到家里去!
晚饭后,叶公有个好习惯,每晚要陪着老婆到公园里边散步一小时。叶公老婆喜欢花草,经常看到一束喜欢的花草就蹲下仔细观赏。叶公眼睛贼溜溜地审视四面八方,趁机毛遂自荐似的走到素不相识、秀色可餐的女人面前,跟人家打招呼,和人家套近乎,同人家神侃仙聊得热火朝天,俨然一群朝思暮想、久别重逢、喜不自胜的老朋友似的!
…………
叶公的老婆人高马大,不过年轻时候那也是艳艳的鲜花一朵,妥妥的美女一枚,引得男人们眼睛一闪闪的,唾沫一咽一咽的;只是人到中年突然发福,仿佛吹了气儿的气球似的,丰满肥硕得像非洲大象,跑步如走,走路如挪,一走三喘,一歇三叹,整个儿一个挪移的大油包子。叶公老婆平日说话高声大语,到了中年,更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姿态。叶公有贼心,那个贼胆也都得藏起来。
人啊,天生好色,本是无可厚非。叶公机警得很,一边伺候着媳妇后院不着火,一边忙不迭地欣赏外面的野花。虽然并没有什么实锤的花边新闻传出来,大家一致认为叶公必然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每当人们当面冷嘲热讽叶公好色轻妻的时候,叶公却总是怒不可遏、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大声申辩:“俺最爱俺老婆,她是俺的心肝肝。女人如花,不许人家攀折损坏,还不许人家零距离尽情观赏吗?!观赏非色也!”
叶公虽然总是这么说,但大家伙儿几乎没有一个听信他的鬼话,都认为他生性好色,色迷心窍,窍不可开,尤其是徐娘半老、风姿绰、善良多情花寡妇,她总想找机会撩飨一下叶公………
花寡妇同叶公年龄相仿,之所以总想撩飨一下叶公,并非生性轻浮,为人风骚,行为放荡,而是一半因为多情,一半因为善良:花寡妇的多情绝非自作多情,虚情假意,矫情做作,而是植根水土中,源自骨子里,是大自然与大文化的天作之合——
花寡妇祖籍江南水乡,水生生的眉,水生生的眼,水生生的鼻子水生生的脸,水生生的声音水生生的肩,明眸似水,神情似水,柔情似水,丰韵似水,你看她模样时仿佛在看一泓月光下的秋水,你听她说话时仿佛在听秋泉在叮咚奏韵,你握她手儿时仿佛抚摸着清秋的水莲,上帝派她光临人间似乎是为了美证女人是水做的这一经典箴言!
花寡妇的善良,不仅因为她自身生性善良,悲天悯人,怜须惜眉,知恩图报,乐善好施;而且因为叶公是小区里小有名气、有口皆碑的及时雨、活雷锋——
不用说叶公常常给东家张罗婚礼,给西家操办丧礼,给南家抬家具搬灶具,给西家修水暖安画框,仅就是对花寡妇也至少做过两件值得她感动感激、感谢感恩的好事:
有一次,花寡妇偶有急事,一阵小旋风似的拉门走出去,这才发现一时大意不小心把钥匙落在家里了,好在她虽住在小高层三层但窗却没关。当时,叶公恰巧从花寡妇家口路过,得知详情后安慰了一花寡妇一番,然后从后勤处借来一架消防专用梯,搭在花寡妇家窗口,腾腾腾地攀上去从里面把门打开了。花寡妇感动得心儿怦怦直跳,真想在家里给他一个拥抱,但最后关头还是咬着牙,好不容易地抑制住了自己的蠢蠢欲动!
更有一次,花寡妇到农贸市场买菜时,低血糖病突发,正在有说有笑地走路,却忽然头昏眼花一阵晕眩,咕咚一声裁倒在地,一时不省人事,没了气息,危在旦夕。当时叶公陪老婆买菜正好路过,立马上前给花寡妇做人工呼吸,待她苏醒过来之后,把她大步流星地抱到社区医院,为她作进一步诊治。叶公根本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花寡妇却因此认定叶公对自己有救命之恩,虽然已买礼物去叶公家当面致谢,但总想寻找机会有更隆重的表示!
功夫不负有心人。
花寡妇寻找撩飨叶公的机会,这机会终于来了……
花寡妇撩飨救命恩人叶公成功的好机会,出现在一个玫瑰色的傍晚,两个人邂逅在小区大门口外菜鸟驿站取快递的时候。
花寡妇的快递是一大箱五六十斤重的橄榄油,而叶公的快递只是一小盒专门给老婆买的减肥茶;所以不待花寡妇撒娇,叶公一如既往、自告奋勇地帮花寡妇把一大箱橄榄油英英武武地扛送到家里。
叶公放好快递,觉得寡妇门前是非多,便火烧火燎地转身要走:“花妹子,你在哟,俺把老婆的减肥茶送回去!″
花寡妇千娇百媚,柔情似水,一步上前,拉住了叶公的双手:“叶大哥,您是我救命恩人,却一直没有来过我家!坐一会儿聊聊何妨,我还能吃了您不成?”
叶公面善心软,像一个大男孩一般红着脸膛,局促不安地坐在花寡妇家客厅的布艺沙发上,仿佛害怕花寡妇一下子蹿扑到自己怀里似的,双手把一个又大又厚的沙发靠垫儿抱在怀里,犹如战土的防御盾牌一般,惹得花寡妇又好笑又感动。
“叶大哥,你喝点儿什么?”花寡妇花眼闪闪、柔声颤颤地问道,语气里散发着一种天生的曼妙与诱惑,“奶奶还是水水?"
叶公有些警觉,但又不好拒绝,于是谨小慎微地回答道:“俺只能喝惯老婆专门为俺配制的奶奶,还是喝你家水水吧!冒昧问一句,你家水水是玩意儿?俺家把茶水叫水水哩!”
“我家跟您家一样,水水是茶水的昵称!”花寡妇误以为叶公今晚会把持不住同自己暗度陈仓,哪知叶公不仅老实羞怯如乡下农民,而且保守顽固得像榆木疙瘩,于是恭恭敬敬地给叶公沏好上等龙井茶后,决定加大撩飨力度,“常言说得好:好男一身毛,好女一身骚。叶大哥,您一脸的毛毛,真是打灯笼都找不到的好男人,嫂子真幸福呀!”
“幸福个屁!”叶公情不自禁地爆了一句粗口,“不瞒妹子说,俺胸脯上、小臂上、大腿上全是毛,晚上把俺媳妇扎得直哆嗦,俺恨不得跳进硫酸池中把这烦人的玩意儿给全部褪掉呢!花妹子,这茶也喝了,你的心意俺也领了,俺就告辞回家啦!”
“叶大哥,您再等一下。”花寡妇眉飞色舞、风情万种地莞尔一笑,拉住站起来准备走的叶公的手紧紧不放,满脸绯红说,“我为寡十几年,你帮助我最多,我也最中意于你,我也不知道如何报答你日常帮助之恩。”
“你老公死得早,一个人辛苦拉扯未成年的儿子太不容易。碰见了,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叶公说着,内心早已扑通扑通七上八下,燥热了起来。叶公用手摸了摸领口,耸了耸肩,让自己内心平静一点。
“叶大哥,你就一点不想要我吗?”花寡妇如饥似渴,满脸通红地望着叶公,“这里没有别人,只有你我。我老公去世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动心过。而你有嫂子和女儿,家庭圆满。我是一边嫉妒嫂子,一边又不知所措。我也没有别的意思,你知、我知,再无第三人知道!”
“不想是假的。”叶公说完,闭上了眼睛。
花寡妇将叶公摁在沙发上,浑身有些颤抖了,她说:“叶大哥,你闭上眼睛,不让你睁开,就不许睁开。”
大约过了三分钟,花寡妇仿佛一只发情的雌孔雀,一边兴高采烈、娇声娇气地痴情大叫,一边披散着秀发、扭动腰肢、穿着一身薄如蝉翼的性感睡衣向叶公缓慢走了过来。
“睁开眼睛吧。”
“花……妹……子,我帮助你,敬重你,而我并不想玷污你。”叶公声音颤抖说道,“妹子,你快穿上衣服吧。我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我们是在中国,我们都是身不由己,我们都为孩子们想想吧。我们不能让孩子因为我们而蒙受羞耻!不管别人知道还是不知道,我们都不能超越这个道德底线。”
叶公侧过身来,轻轻地抱着花寡妇,浑身颤抖得更加厉害了。
“我知道,我知道……”花寡妇趴在叶公的怀里,嘤嘤地哭了起来,“我不想破坏你的家庭,我只是很爱你,爱你一身是毛如此的性感,爱你健康有力,爱你犹如一颗行走的荷尔蒙炸弹。每次遇见你,每次你大汗淋漓帮助我,总是让我心跳加快,难以自控得想希望你抱抱我。无数次梦中与你相会,我本来只想献身一次,此生足矣。我知道,我错了,我错了。”说完,花寡妇捂着脸飞奔回卧室,穿上衣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这才出来。
叶公呆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双手攥着沙发垫,差点要把干燥的沙发垫攥成粉末,攥出水来。手指的指甲早已渗透到肉里,他也不觉得疼。
见花寡妇出来,叶公连忙站起来颤抖着说:“花妹子,你保证。我走了。”说完,迅速拉开门,一溜烟逃跑了。
“古有叶公好龙,今有叶公好色!此好色非彼好色!”花寡妇摇着头冷冷一笑。她用双手抚摸着早已如大红苹果的热腮,自言自语道,“叶公好人也,我可以信任他!否则,今日一错,终生抱恨。”
一个月后,花寡妇到了外地打工去了,常年不归。
叶公再也没有在小区内碰到过花寡妇,他也曾去花寡妇家看看她是否在家,门总是紧锁着,家还是她的,却并不见故人归。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