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华章四为堂随笔简村·食记百味🍱

玉米!玉米!想起来都是香

2021-07-27  本文已影响0人  四为堂主人

对于玉米,人人都熟悉:而对于玉米的感情,好象庄户主们更深些。我作为新一-代庄户主,既承接了父辈们对玉米的感情,又掺和了现代人的情愫,这感情早已是杂交的。

城里人只晓得玉米面糊糊好喝,嫩玉米香,自然可能在饭店里品尝那高贵而精致的玉米面窝头,甚或也可能了解玉米的营养诸如富含维生素、多吃不生口疮之类。而在庄户主们看来,玉米只在特殊困难时期或灾荒之年才显示出他的高贵。“瓜菜代”时期,人们一年到头吃糠咽菜,野菜和树叶都被吃光,玉米芯子被轧成淀粉代替粮食。那时候糠是餐桌上占统治地位的"美”食,城里人断然想不到糠的吃法竟然会有十多种。然而玉米仍是人们的向往,能在年节吃上玉米面的饺子就会油然而生一一种幸福的感觉,如果能在秋分时节把软柿子抹在黄窝子上吃,那就比进饭店吃火锅都高级。

窝头形状多样,一是拍成饼状, 水开时直接煮进锅里,熟后用三股状的捞窝叉捞到篦子上,然后五指架着吃;而另一种吃法则是为了 让小孩子们爱吃而捏成窝窝状,这才是所说的窝头的原意;再就是把面和好后闷上一夜,第二天蒸熟,形状上小下大,上薄下厚一拶多长,这是后来泛指的窝头。还有一种吃法, 即把黄窝饼放在稳火上烧烤,烤糊一层吃一层,直到吃完,那种回肠荡气的香味一直飘到大街上, 行人闻到一定会使劲吸鼻子。

玉米不成熟的时候,人们是舍不得收割的。卖嫩玉米是后来的事,专门生产糯玉米或爆米花专用玉米是更后来的事。玉米的食用方法在步步前进着。

玉米也曾被轧作面条,称为钢丝面或与豆面和在一起抿成抿节, 或与好面和在一起, 压成合洛,都是很不错的美食。

秋天收玉米,总要剩一些嫩玉米,于是嫩玉米成了这时期的特色美食,孩子们更愿意把那些似嫩非嫩的玉米或煮熟的玉米放在火上烧烤,烤得外焦里嫩,黄里透着点糊, 色香味俱全,然后把籽粒揉下来装在上衣的口袋里去上学,一粒一粒地品着吃,让其他同学煞是眼气。

院里裁了一-些甜玉米(即专门爆玉米花的那种,也可煮食)籽粒很小,成熟很晚,我选了几穗刚长籽粒的玉米笋切成片状,加油添醋那么一炒,居然又鲜又脆,香嫩可口,孩子们抢着吃,我把这道菜叫做“红烧玉笋”。

太嫩的玉米煮食也没有味道,我就干脆用刀把籽粒削下来,放在锅里当菜去炒,黄澄澄的盛做一盘, 食之香嫩可口,名之曰“金玉满堂”,只吃了一次。后来玉米都渐渐老了,“金玉满堂"便变成了一种奢想,儿子为此还哭了几回哩。

据说宾馆里有把大穗的嫩玉米煮熟后切成均匀的片段儿,在食盘里摆成很美的一圈儿,美其名曰“五朵金花”。这道菜每盘几十元,真是为玉米家族平添了不少的光辉。

玉米牢牢地生机勃勃地长在田野里。在老庄户眼里,那就是自己的缩影。五十三岁的大连襟在瞒忍着肝病盖好房子后终于躺倒在床上。阴阳说:他就好比是锄地时不小心被片伤的一棵玉米, 也许养一养还能好起来。 然而,大连襟还是枯萎了。人们叹着:好人不长寿哇!人咋这么没来历哩? ....

把人比做玉米我是同意的,因为我感觉自己就是一棵玉米。我的少年被文学浇灌得像玉米棵子样单纯和稚嫩,然而生活的洪流又把我冲刷得东倒西歪。三十二岁那年因车祸而躺进病房的我,对守在床边的父亲说:“放心吧,爹,儿就像一棵晚熟的玉米, 别人都归仓了,我才成熟。不过不要紧,晚熟有晚熟的好处,多经点风雨,我的个儿会更大,粒儿会更多,味道会更香甜。”就这样,怀揣着一颗金玉之心, 我追求着、追求.....

玉米的回忆,总是带着一种特殊的香气, 一种浓浓的乡情, 一种人生的境界,萦绕在人们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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