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一片天空想法散文

败于处女膜

2019-02-24  本文已影响18人  c106c7e65636

        我老早就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一部小说叫《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也知道他写过别的小说,但真正读过的只有一部,那就是《百年孤独》。我没上大学之前就知道马尔克斯的大名,知道他是拉丁美洲的文学巨擘,获得过诺贝尔奖。大学期间我读了许多小说,我有一个书单,上面列着我给自己开的必读书目,这是一个长长的名单,主要是外国著名作家的小说和我国的古典著作,大学四年我读了不少,可是仍然有许多书我还没来得及读。《百年孤独》是我在大学里读过的唯一一部马尔克斯的小说,是借我一位同学的藏书,后来我买了两个不同的版本,放入了我的书柜。

        马尔克斯在我的书单中是排在前列的,奇怪的是十年过去了,我仍然没有把他通读,是什么原因我自己也说不上来。也许是因为懒,也许是因为要读的书实在太多,或者我只是有意无意地将他遗忘了。上个月不知是脑子里哪根弦弹出来一个声音,我一下子买了马尔克斯的五部小说,其中就有这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南海出版社2013年6月第一版。

        小说买来半个月,包装还没拆。上个月我买了十几本书,大多是小说,外国小说,因为包装精美,我有点舍不得拆开,仍旧让它们被塑料薄膜紧紧地裹着,免得染上尘埃。我没拆开这些书的另一个原因是最近没心情,好像得了躁郁症,莫名其妙地烦躁不安,没有心思阅读。我的长篇小说写作也中断了,偶尔写些诗样的分行文字和随想性质的东西。闲得无聊我就整理书柜,这本书翻翻,那本书挪一下位置。我抽出这本《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撕开了薄膜。

        翻开封面,看了简介才知道,这部小说问世于1981年。第二年马尔克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然,获奖作品是《百年孤独》,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经典著作。《百年孤独》1967年就已经出版了,那时马尔克斯刚好四十岁,他出生于1927年,过了十五年时间获得了最终肯定。我有一个有点好笑的习惯,每当接触一位作家,我总是下意识地去注意他的生卒年月,尤其是现当代作家,了解他的哪些作品是哪一年出版的,获得了怎样的好评或荣誉,有没有得奖之类,然后跟我自己对比,看看在什么样的年龄,别人已经写出了什么样的著作。如果看到别人在比我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写出了伟大的作品——比如兰波,16岁开始写诗,19岁就出版了《地狱一季》,不到二十岁就放弃了写作,托马斯·曼26岁就写出了《布登波洛克一家》——而我在相同的年纪却默默无闻,尚未开始真正的写作,我就感到羞惭,感觉自己不行,还差得太远。而有的著名作家大器晚成,比如亨利·米勒,43岁才出版第一部小说《北回归线》,后来成了名著,还有智利的罗贝托·波拉尼奥,40岁才开始文学创作,50岁去世,短短十年,却留下了数量惊人的作品,包括《荒野侦探》和《2666》在内,想到他们,我就感到现在开始努力,为时还不晚,以此激励自己。我之所以如此关注别人的创作年表,拿自己跟成名作家进行对比,并不是我爱慕虚荣盲目攀比,这只是我的一种私人爱好,在寂寞的写作生涯里为自己呐喊,给自己加油鼓劲,仅此而已。

        也许年龄只有对于作家才有意义,对读者来说,四十岁的马尔克斯和五十一岁的马尔克斯几乎没什么分别,如果不是循着作家的创作年表进行阅读的话,读者根本不会关心《百年孤独》或者《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究竟写于哪一年。读者关注的是作品本身。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往往忘记作者,而只沉浸于故事之中。但是马尔克斯说《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他写了三十年,这就有点特别了。一册薄薄的书,总共128页,不过才9万字,马尔克斯却花了三十年时间去写,会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这该不会是狡猾的书商的一种营销策略吧?读了就知道了。

        读了几页,我就被马尔克斯的文字吸引住了,作者强劲的叙事立刻抓住了我。读了二三十页,我不得不为马尔克斯的叙事能力深深折服。故事的人物众多,篇幅却很短小,而作者叙述起来一点都不凌乱,异常清晰,使人忍不住想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一直寻找的就是这种强而有力的叙事风格。好多年没有读到这样的文字了。我顿感胃口大开。也许它能把我带出阴郁的情绪,找到阅读和写作的激情呢。

        这是一份几乎完美的供词。整部小说几乎是由所有人物的供词组成的。叙述主体“我”的身份是多重的,“我”既是当年凶案的亲历者,又像是报道一件二十七年前的旧事的记者,也像是追踪调查陈年旧案的侦探,这样的多重身份是融合在一起的。“我”将所有人的供词搜集在一起,加入自己的理解,写成了一个似访谈记录、新闻报道、调查报告而又不是的文本。文本的内容既有“我”的亲眼所见,也有别人的述说,在阅读故事的时候,我注意到作者经常用“某某人对某某人说”、“谁告诉谁”这样的句子连接起不同的对话,交待故事情节,使其看起来更像一种真实可信的书写,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客观性。但,因为故事的大部分内容是很多人的说法,整个故事又具有非常强烈的主观性。马尔克斯在讲故事的时候巧妙地擦去了新闻报道的死板和报告文字的枯燥乏味的痕迹,赋予整个故事一种可读性,一种干净利落的纯熟风格,显示了高超的艺术表现力。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讲述的是婚礼后的一个悲剧事件,从喜庆到悲哀,其间只隔了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前,还在一起喝酒一起嫖妓的好朋友,几个小时后其中的两个就把第三个人像杀猪一样宰了。杀人的是新娘安赫拉的两位哥哥,被杀的是父亲去世三年的阿拉伯人后裔,刚刚子承父业的年轻富二代,刚满二十一岁,直到被杀的前一刻谁都不相信这样的事情会落到他头上。

        故事如果从头说起,我们要说有一个背景:那天清晨有个主教要乘船经过小镇,镇上的人像过节一样兴奋,带了鸡啊乳猪啊各色食物去码头上见主教,像朝圣一样瞻仰上帝的代理人的容颜,领受圣药,接受祝福,虽然主教像死者的母亲说的,“主教不会下船,出于义务,他会同往常一样念一段祝祷词,然后就原路返回。他讨厌这个镇子。”后来我想,这是不是一种预兆,主教对小镇的疏远意味着上帝抛弃了这个罪恶的地方,所以稍后的凶杀实际上成了一种必然,仿佛是上帝的惩罚?但这不过是我个人的猜想,当不得真的。如果事实真像我猜的那样,那就说明了宗教有多么害人。后来人们回忆起整个事件发生的经过,发现那天早晨有太多的巧合把受害人引向了死亡。命运插手了此事。我们只能这样解释这件莫名其妙的事情。试想想,如果那天主教不来,或者主教来了但是没有人跑去码头看他,如果镇上的人不信教,那么主教来不来也就没有人关心,受害者也就不会走出家门,使自己暴露在死神的威胁之下,最终丧命。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看,实际上主教、当地人的宗教信仰对圣地亚哥·纳萨尔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故事有趣的地方在于,正如小说标题所述的那样,这是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很多人都知道有人要杀人,站在码头上迎接主教的人中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一点,但是人们都不相信这事真的会发生,因为行凶者不像是那种会杀人的人,或者说,有的人相信,比如酒馆老板娘克洛蒂尔德·阿门塔是所有人中最把这事当真的人,她想了各种方法阻止,派人通知神父和圣地亚哥·纳萨尔的家人,警告圣地亚哥,遗憾的是这些方法都没有奏效。很多人都知道有一件悲剧即将发生,并且知道原因和地点,但是阴差阳错,这事却没能避免,这真的是太诡异了。事实上透露出杀人计划的正是行凶者,他们透露计划的目的是让人们出面去阻止他们,其实他们也不想杀人。而所有的人,酒店老板娘,镇长,警察,神父,肉市上的屠夫,圣地亚哥家的厨娘,来酒店买东西的顾客,甚至有许多人装作买东西来到酒店看看维卡里奥兄弟是否真的在等着杀人,那么多人事先知情,都没能阻止凶案的发生。这正是故事耐嚼的地方。

        小说的前半部似乎也有意无意地暗示了这一观点:异常的巧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巧合的地方太多了,圣地亚哥有几把枪,但是那天他没带,为了不让计划实施,兄弟俩精心选择了他不大可能出现的地点:他们家平时很少开他也很少出入的正门。当兄弟俩看到圣地亚哥从大门出来走向码头的时候,瞬间惊呆了,弟弟正准备起身,被老板娘说了一句,兄弟俩又迟疑起来,站起来的那位又坐下了。在等待圣地亚哥的三个钟头里,兄弟俩一直在关注圣地亚哥的房间有没有亮灯,还询问过别人,他们心里其实是很希望那个房间不要亮灯,圣地亚哥那天不要回家,而是躲得远远地,好使大家避开这桩祸事。这该怎么解释呢?仿佛有一种巨大的无形的力量,类似于上帝之手的那种力量,把人们一步步推到悲剧发生的节点,人们无力摆脱这个悲惨的结局,因此一切看起来就像是一件必然之事一样。只要差那么一点点,只要圣地亚哥知道有人要杀他,或者出现一位强有力的人物把维卡里奥兄弟俩严加看管起来,等到那个可怕的时间点过去,结局就是皆大欢喜。然而,小说没有这样的情节设计,马尔克斯塑造了一群虚弱的人,让读者干着急,眼睁睁地看着惨剧发生。这样写对读者来说有点残忍。然而我忘了,马尔克斯这次讲的本来就是一个残忍的犯罪故事,他不是道德美化师,其实,在讲述故事的时候他已经收敛了不少,他没有直接描述兄弟俩杀人的整个场面,没有把血腥的画面指给读者看。但是,之后的尸检报告说明了凶杀的残忍,我可以想象圣地亚哥当时会怎样的惨叫和搏斗,想象刀子割开人肉的剧痛和恐惧,杀人者和被杀者肯定都经历了同样巨大的恐惧。

        凶案到底还是发生了。杀人的孪生兄弟被一群愤怒的阿拉伯人追赶,他们跑到教堂去自首,躲进了阿马尔多神父的住处。弟弟佩德罗·维卡里奥说:“我们是存心杀人的,但是我们无罪。”哥哥巴勃罗说:“是为了名誉!”马尔克斯写道:“律师认为这起凶杀案属于捍卫名誉的正当行为,而且觉得这种观点问心无愧。”镇上的人似乎也持有同样的看法,因为这件凶杀案没有人追究行凶者的责任,包括死者的家属。兄弟俩被关押了三年,审判才开始。应该是无罪释放了。应该是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无罪,除了死者,当然,谁都不可能知道他会有怎样的看法了。

        兄弟俩为什么要杀人呢?因为他们的妹妹安赫拉·维卡里奥。如果从女人这个角度来看的话,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非处女引发的血案。一个神秘的陌生人来到这个小镇,看上了当地的一位少女,决定娶她为妻。为了讨她欢心,在一次募捐晚会上他买下了所有的彩票,只是为了得到奖品,一台镶着珍珠母的手摇唱机,然后将它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安赫拉·维卡里奥,那是他们第一次会面。安赫拉拒绝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因为它来自一个陌生人的没有道理的善意,因为她对他印象不好,所以她的两位哥哥去陌生人的单身公寓退还礼物,不曾想却被灌得酩酊大醉,还成了好朋友。陌生人还强买了镇上最好的公寓送给她,作为他们的新房。消息传出来后,丈母娘只有一个条件,要他讲清楚自己的身世。这时我们才知道,原来他是个富二代和官二代,拥有巨大的财富和权势。他们举办了盛大的婚礼。

        多么完美的爱情故事啊。可是且慢,到这里,马尔克斯一点都没有提到爱情这种事,有的只是安赫拉的反对,她不想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结婚,这不是灰姑娘的故事。新娘的反对是微弱的,也是无效的,她没有像苔丝那样在婚前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丈夫,她对婚姻抱有幻想。没有爱情不是悲剧的诱因,失贞才是一切的致命根源。她不是处女,这对新郎巴亚尔多·圣罗曼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巴亚尔多痛苦地休了他的妻子。她被当做一件用过的物品退回了娘家。在娘家人的毒打逼问下,只当了五个小时新娘的安赫拉指认圣地亚哥·纳萨尔就是那个夺去了她的贞操的人。为了挽回名誉,他的两个哥哥,一对孪生兄弟决定杀了圣地亚哥·纳萨尔。

        整个事件的经过就是这样。人被杀了,凶手被关了三年,在此期间,她的父亲被痛苦折磨,去世了,维卡里奥一家也搬到了别处,永远离开了小镇。三年后,兄弟俩被放了出来,弟弟再次入伍,升了准尉以后在游击队控制的一个地区失踪了。哥哥成了一名出色的首饰匠。安赫拉则和母亲一起住,整天趴在绣花机上劳作。新郎巴亚尔多·圣罗曼把自己关在房子里酗酒,两次酒精中毒之后被抬离了本地。交代了这些人的命运之后,故事应该算是完整了。但是,二十七年后,“我”,安赫拉的表哥翻起了这件旧事,似乎认为这件事背后还有一个真相没有揭开,于是“我”重访故地,慢慢将整个故事拼接起来。整部小说看起来就像是“我”寻访当事人以后拼起来的一幅图画。我拜访了很多人,包括隐居的阿马尔多神父和青春不再的安赫拉。

        一个巨大的疑问:到底是不是圣地亚哥·纳萨尔侵犯了安赫拉?

        如果是,那么这个故事就可以结束了。

        但如果不是,夺取了安赫拉的元红的另有其人呢?那又会怎样?我感兴趣的就是这种假设。

        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读到“我”探访二十多年后的安赫拉时,我就在想,假如真相就是:圣地亚哥是个无辜的人,虽然他贪恋女色,曾经痴迷狂恋妓院妈咪十四个月,还偷摸厨娘的小女儿的私处,但是在这件事上他死得很冤,而安赫拉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把他当成了替死鬼。她爱的人其实是一个不可能的人,比如阿马尔多神父,这样一来,整个故事就像是《红字》的改写版了。

        其实“我”也有怀疑。在探访安赫拉的时候,“我”意外地了解到一个惊人的变化。安赫拉变了,在一次重遇之后,她爱上了前新郎巴亚尔多·圣罗曼。岁月改变了人的容貌,也改变了人的内心。也许是因为她内疚,感到自己深深地伤害了一个可能爱她的人,她想用余生去赎罪。也许是因为她的爱情之门这时候才真正打开。不管怎样,她重生了。她疯狂地给他写信,每个星期都写,但从未收到过回信。十七年后,巴亚尔多·圣罗曼出现了,带着一只装着她写给他的近两千封信的箱子。

        “好吧,”他说,“我来了。”

        这是另一个故事了。这次是一个真正的爱情故事。

        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这是第99页,到这里,故事开始变得凄美,变得温暖而感人。我不忍心再读下去,因为我害怕马尔克斯会在剩下的那28页里将这种美毁掉。

        何必再写下去呢?将一个悲剧事件写成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这样不好吗?生活是什么呢?生活中不是有很多不幸有很多真相被掩埋的吗?圣地亚哥是不是被杀错了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人都死了那么多年,他的亲人也不再追查了啊。

        我体会到当年金圣叹腰斩水浒传的心情了,尽管我和他的动机不尽相同。

        确实,在整个故事中一直缺少一个声音,圣地亚哥的声音,他都没有得到给自己辩护的机会,所有对他的指控,只不过是一种片面之词,只有安赫拉的证言。这一点很不公平。这是不是作者想表明一种观点:生活中的不幸都是由人们的不公正和缺乏理智造成的?

        而名誉真的高于生命,贞操大于爱情和婚姻吗?

        剩下的28页小说详细地描写了圣地亚哥·纳萨尔被杀的全过程,仍然充满了不合常理的巧合。小说最终都没有说出谁才是真正糟蹋了安赫拉身子的人,也没有关于爱情的内容,但是字里行间暗示出了一个意思:圣地亚哥·纳萨尔是无辜的。这太无耻,太可怕了。

        为什么会杀人?真的有必要走到这一步吗?还是仅仅因为他们都喝了太多的酒?婚庆的酒喝得太多,乐极生悲?

        没有答案的问题。一桩冤假错案。一群思维怪异的人。凶悍野蛮的民族和文化心理。混乱而疯狂的人生。一个未完成的故事。

        这样的结局有点令人失望,但好像又暗合世俗人情。我想,这应该就是马尔克斯之所以伟大的原因吧。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