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加盟:潼关“泪”,逍遥“叹”?

2021-11-24  本文已影响0人  何鲸洛

最近这几天。

想必大家都注意到了资本家的丑恶嘴脸,还有一群在资本家的狂轰滥炸之下丑态毕露的“口舌”。

不要联想!

我说的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事件。

从逍遥镇胡辣汤到潼关肉夹馍?

相信不少人关注到这两个事件。

或多或少都是从逍遥镇开始。

因胡辣汤店“擅自”使用逍遥镇三字被告之后。

有人把把逍遥镇改成了“消停镇”、有人把逍遥镇改成了“逍遥真”、还有人要么抠掉了“镇”字、要么抠掉了“逍遥”两字、还有人在逍遥镇和胡辣汤之间加了“老杨家”三个字。

可谓是一地鸡毛。

事情是这样的。

近日。

河南省焦作市、濮阳市、安阳市等多地的胡辣汤店主反映,因自家店名含有“逍遥”或“逍遥镇”字样,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

最早。

10月下旬。

就有人电话通知焦作经营了十多年逍遥胡辣汤小店,店名字中的“逍遥”两字涉嫌侵权。

店主还以为是骗子。

不曾想与对方发生口角之后。

11月中旬。

就收到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自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传票,案由为商标侵权纠纷。

11月15日。

该老板出席法院传唤,庭前调解时被告知,

如愿意接受调解,需要为之前的侵权赔付5000元,之后每年缴纳1000元会费,连缴三年便可继续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商标。

如不愿接受调解,他需要向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赔偿5万元,且以后不能再使用“逍遥”二字作为胡辣汤店名。

类似案例。

仅在焦作市就有50多起。

协会负责人说:

逍遥镇“维权”只是开始,将逐步扩大到河南,乃至全国。

此前。

早在2003年。

“逍遥镇”三个字就由逍遥镇政府作为胡辣汤品牌名称被注册为商标。

@餐饮老板内参

2021年4月。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开始委托第三方开展品牌保护工作。

11月22日。

西华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因为许多消费者反映在外地喝不到正宗的“逍遥镇胡辣汤”,所以从今年4月开始,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本次维权是合法合规的。

因为维权是分批、分地区进行的,所以有些店收到了传票,有些店还没收到。

当天晚上。

周口市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通过“西华融媒”发布情况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表示真切感谢。

但是这边逍遥镇胡辣汤刚刚“消停”。

那边潼关肉夹馍又“蹦跶”了起来。

依旧是今年10月。

郑州岐俏俏肉夹馍店高老板告诉大象新闻记者,他于2019年对“岐俏俏老潼关肉夹馍”进行注册商标,在10月份收到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侵权法院传票。

据知识产权信息显示:

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于2014年4月申请,并于2015年12月完成注册。

这家协会更狠。

不仅持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商标,近年来还一直在申请“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商标,国际分类为餐饮住宿、广告销售。

这是要一网打尽么?

好在。

目前相关商标状态,多为无效及待审状态。

就算是这样。

2021年6月17日后。

这家协会共计开庭公告信息达到352条,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虽然大多撤诉,但诉讼地区遍及全国。

至于当前这场风波。

河南郑州、洛阳、焦作等地市的几十家小吃店因带“潼关”俩字,被告后要求赔偿3至5万元不等。

如果还想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

11月23日。

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这次是面向全国维权,起诉不是为了维权,而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协会统一管理。

11月24日。

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变绿”。

从胡辣汤到肉夹馍。

从逍遥镇到潼关。

潼关虽然在赔偿这里松了点口子,但若要继续使用,逍遥镇要8000,潼关要10万。

这和坐地起价有什么区别?

民间协会付费加盟乱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订)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更有趣的是: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之初就经历了一次“维权”。

逍遥镇花了15万才拿到了商标所有权。

虽然逍遥镇和潼关维权看似合法。

但怎么看都觉得哪里有问题?

虽然这些协会目前还在维权和掌权的路上,暂时还没有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但是这一番维权却让全国的本地小吃都吓了一跳。

原来还能这么玩?

真有那么一些投机分子打着幌子“招摇撞骗”也就罢了。

但这一次几乎是全面封杀。

据说还是一群律师在操办。

毕竟。

两家协会的注册资金也才3到5万,但凡一家胜诉就能追会本金,这样一本万利的“生意”谁会拒绝?

这样一来。

沙县小吃、兰州拉面、柳州螺蛳粉、老北京炸酱面……

岂不人人自危。

虽然不知道逍遥镇和潼关谁先带的头,又或者是不谋而合,这种事情如果开了口子对于全国范围内的本地美食必然是一次“百草枯”。

虽然由协会带头建立一套标准确实有一定的益处。

但这换一种方式来说:

不就是彻底把我们的本地美食彻底裹挟进入了平台经济了么?

美团到底怎样?

大家都有目共睹。

远的不说。

上半年闹得正欢的BCI——瑞士良好棉花发展协会大家应该还没那么健忘。

标准这东西当然值钱。

但对行业真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么?

这种东西一旦开了口子。

2017年。

河北省邢台的“兰州拉面协会”事件极有可能再次重演。

不对。

它们已经开始上演了。

好在。

今天中午。

@光明日报 看到了问题的根源。

知识产权也就边界?

这种事情是不是很像两年前到处维权的方正字体?

是。

就对了。

这几年受到方正索赔律师函的人和公司想必不少?

本以为用的是电脑自带字体,项目还没落地,方正就先找过来了:

要么一口气买价值6680一年的字体;

要么一个字就有可能陪2万元。

方正的情节还要好一点。

毕竟。

方正字体虽然要价贵了点,但还真是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

逍遥镇和潼关简直是无妄之灾。

别人用了几十年的招牌,本身就是“地名+小吃名”的简单组合,突然就有人站出来说你这店名侵权,你得加钱。

这该有多疯狂?

且不说你这协会到底为本地美食做了多少事情、定下了多少标准、获得了多少商家的承认。

那些大大小小的个体户商家经营了几十年的营生,你们站出来把人家一代人几代人打下来的江山“占为己有”也就罢了。

杀人诛心。

居然还不准别人用这个“老祖宗”传下来的门面?

知识产权也不该这么滥权。

最后。

我们再聊几句。

罗翔有句话说得好,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这些协会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拿着“知识产权”的鸡毛当令箭欺负老实人恶意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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