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预言家,他就是狼人!
2017年3月,天天狼人杀宣布,第一轮千万级融资已经洽谈完毕。玩吧因狼人杀项目获得高融资本数千万元A轮融资。“狼人杀”APP也完成了百万级的融资项目。在游戏行业融资寒冬的背景下,“狼人杀”的融资案例格外亮眼,俨然已成为投资圈里的宠儿。
而在App Store的社交专区排行榜中,《狼人杀》APP、《饭局狼人杀》位列四、五位,前三位则是QQ、微信和微博,狼人杀在社交领域的火爆也印证着资本的毒辣眼光。
《欢乐狼人杀》作为“狼人杀”的入局者之一,借助《快乐大本营》等综艺节目的宣传迅速火爆,近期更是斥巨资赞助《极限挑战》,风头强劲。近期,腾讯(《饭局狼人杀》)、网易(《梦幻狼人杀》)两大巨头也将进入“狼人杀”战局,战火一触即发。
在“狼人杀”火爆的背后,各方对于“狼人杀”商标的争夺已逐渐白热化,各方互相异议、无效、撤销,局面非常复杂。另外,“狼人杀”是否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缺乏显著性,这也成为“狼人杀”商标的症结所在,大家所争夺的“狼人杀”商标也许仅仅是个幻影。
1.“狼人杀”商标布局情况——无一家成功注册游戏软件类别
根据中国商标网的公开数据,目前申请含有“狼人杀”名称的相关商标申请共59件,数量可能还会不断增加,大部分商标均处于实质审核和异议过程。
根据现行法律,一般商标保护范围以商标注册的类别为准,商标类别范围内的予以保护,范围外的不予保护。在游戏软件领域,涉及的核心商标类别是第9类的“计算机游戏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商品;第41类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42类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站服务。
然而,在这三个涉及游戏软件类别上,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成功注册“狼人杀”商标。也就是说,如今使用“狼人杀”名称的在线社交游戏(如“天天狼人杀”、“饭局狼人杀”、“狼人杀”APP)都不存在商标侵权,各方都能使用“狼人杀”名称。
另外,笔者也注意到,北京华彩天成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最早在28类申请的“狼人杀 WEREWOLVES”商标已经成功注册,如今商标已转让给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商标涉及的商品为“麻将牌; 木偶; 拼图玩具; 棋; 棋类游戏; 玩具; 游戏弹子; 纸牌; 骰子; 骰子杯”等实体卡牌,并不是游戏软件涉及的第9类、第41类、第42类,没有权利阻止其他公司在游戏软件领域使用“狼人杀”名称,因此该商标的价值相对有限。
2.“狼人杀”是否可以成功注册商标
虽然大家都在申请“狼人杀”商标,但“狼人杀”是否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缺乏显著性,这也成为“狼人杀”商标申请的症结所在。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笔者认为,“狼人杀”在纸牌、游戏软件领域已经成为一种推理游戏的通用名称,缺乏商标申请所必须的显著性。因此,“狼人杀”名称不应当被某一公司或个人垄断使用,不应当作为商标注册。
“狼人杀”商标的乱局或许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但大家争夺的“狼人杀”商标也许仅仅是个幻影。引用《军师联盟之司马懿》中的一句著名台词,“这江山,谁也带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