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从打印谱子到能顺利弹唱《故乡》,大概用了十天时间,每天一小时,也就是大概十个小时的时间能弹熟一首歌。我反思了一下,为啥大学三年多的时间一首歌也没学会,现在工作很忙,业余五个月的时间,已经学会了好几首。两个原因:一是心态,大学期间还是很浮躁焦虑的,心静不下来,真是每次就只有三分钟热度,可能从拿起吉他到放下,三分钟都不到;二是吉他,当初一百多块钱买的吉他堪称烧火棍,音质差,琴弦跟琴颈间距过高,左手按几下琴弦就疼。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自有它的道理。可能有人会说别拉不下屎赖茅坑,不能把责任归到琴上。不管怎么说,一把好的吉他确实是有利于学习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最好买一把稍微好一点儿的吉他。其他乐器同理。学习其他技能同理。譬如,学厨艺,一套完整的厨具总好过无米之炊。
再来聊聊《故乡》这首歌,前奏的此起彼伏已经很有吸引力,另外还有个特点,我总觉得它的歌词特好,简直就可以当作写情书的模板,可以当作当代版李商隐的《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总为我独自守候沉默等待,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许巍唱给他妻子时,他妻子应该是感动的一塌糊涂吧。
之前从电视或其他媒体上看到有人说诸如诗歌、音乐能带来力量,能心理治疗时,总觉得这人好装啊,净说一些虚头巴脑的话。不过学习吉他的这段时间里有一些体会,能治疗、能代理力量的不是音乐这件事本身,而是,静下心来集中注意力做一件事,心里的困扰自然暂时被搁置一边了,相当于“治疗”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跟诗歌,音乐这类有共鸣,心里的困扰在共鸣期间一段段的在脑子里过,可能有那么一瞬间,就柳暗花明、豁然开朗,自然也可看做治愈了。
网上总会形容黑框眼镜、格子衫、黑背包的IT男看起来比较木讷,个人感觉那是假象。因为身边写代码的同事有弹钢琴的、拉小提琴的、练书法的,学吉他的也不止我一个。只能说出于职业习惯,IT男思维更有条理、逻辑更清晰,只是在表达方式上可能看起来弱一些。这不妨碍一个人工作之余的种种爱好。曾跟弹钢琴的同事聊过,谱子从来不是背下来的,是靠两方面,一是根据乐理判断和弦的走向,二是肌肉记忆。如D-EM-D-C和弦的转换,不是记住的,而是一遍遍地练习,弹到那个地方,大脑还没来得及思考,手根据肌肉记忆就弹出来了。这一点跟打篮球很像。喜欢打篮球的人都知道,投篮的时候不会去瞄准篮筐的,而是通过一次次投篮,培养出来手感;在球场上不论是篮下还是三分线外还是任何一个位置,都会根据自己所在的位置,使用不同的力道投篮,这个力道也不是人的大脑决定的,归结为肌肉记忆吧。
每当学会弹一首歌,就想写点东西感受;这跟影评人挺像的。总得有个出口,把想法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