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023-01-08  本文已影响0人  龙_隆

历史前进,人类对于万物的看法、观点,也在变化、发展。

旧石器时代,器械粗劣,所获甚少,一切公有,没有私财,大家分享所获所得,故而也没有什么盗窃之名。新石器时代,工具发展,猎动物、采植物,方便很多,一群人中,某些人所获多,某些人所获少,于是乎便有了私财意识。偷盗之名,便有了市场。到了尧舜禹,有了国家意识,就有了“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欢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直到商鞅变法于秦,以吏为师,法网严密,连倒炉灰于道旁,都有被杀之可能。再至刘邦入关中,便以约法三章,以代严苛秦法。

罪名,发展了千年,也无甚稀奇,大的,谋反、杀人……小的,偷盗、不孝……可历史之中,却也出现过,能令我等常人惊掉下巴的罪名,当然,追根究底,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一为“莫须有”。

公元1141年四月,宋高宗十二道金牌,将襄阳前线,与金大战的岳飞急召回临安。秦桧唆使监察御史万俟卨等爪牙罗织罪名,攻击岳飞:利用岳飞老上司张俊对岳飞的妒忌,引诱岳家军的部将王贵、王俊,诬告岳飞之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相互勾结,欲占据襄阳,发动兵变,以帮助岳飞夺回兵权。于是,岳飞、岳云、张宪被逮捕入狱,受尽酷刑。

秦桧称岳飞、岳云和张宪共同策划谋反。抗金名将韩世忠对此愤愤不平,质问秦桧:“岳飞抗金,何罪之有?岳飞谋反,证据何在?”秦桧支支吾吾,作出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回答:岳飞之子岳云和张宪设计为岳飞收回兵权,这件事虽然不是很明朗,但也许有吧!韩世忠听后,愤怒地对他说:“‘也许有’三个字何以服天下?!”(元•丞相脱脱领衔修订的《宋史》中《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公元1142春节的前一个晚上,岳飞三人,于杭州风波亭遭到杀害。被害前,岳飞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秦桧加给岳飞的这一“莫须有”罪名,充分展现欲加之罪的顶级度。

二为“腹诽心谤”。

汉武帝时期,一向为人刚直的大将军灌夫,因不肯趋炎附势,得罪了丞相武安侯田蚡。田蚡发怒,利用灌夫家乡族人的过失,罗织罪名,欲诛杀他及其家族。前丞相魏其侯窦婴,为了营救灌夫一家,在朝堂之上,替其辩解,并揭发了田蚡以国戚身份,为非作歹的一些丑行。

田蚡反诬说:“天下幸而安乐无事,使田蚡能成为皇帝的贴心大臣。我所爱好的不过是音乐、狗马、田宅;我所养的不过是倡优、巧匠之类人,不象窦婴、灌夫那样,日夜招聚天下豪杰壮士高谈阔论,在心里诽谤朝廷,不仰视天,便俯画地,在皇帝和太后之间,挑拨是非,只盼天下有变乱,他们好立下大功。我可不知他们居心何在!(天下幸而安乐无事,蚡得为肺腑,所好音乐狗马田宅。蚡所爱倡优巧匠之属,不如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桀壮士与论议,腹诽而心谤,不仰视天而俯画地,辟倪两宫间,幸天下有变,而欲有大功。臣乃不知魏其等所为。《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汉武帝最担心的就是别人图谋不轨,当即就责令窦婴对簿公堂。魏其侯窦婴面对肚子里诽谤(“腹诽心谤”)的大帽子,就算浑身长满了嘴,也无法解释清楚。于是,不仅灌夫被诛灭九族,窦婴也因此获罪,被斩首于街头。

“腹诽心谤”之欲加程度,就此,直跃入历史排行榜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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