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新村陈戎州青年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院性质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有着84年办学历史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二、学院简介
学院占地829亩,设有7个系(院),51个大专招生专业,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院建有6个专业大类校内实验实训技术中心,112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能开展54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2018年,由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联合发布的2018年全国1346所专科院校综合竞争力排名显示,我院位列第170名,在四川省位列第5名。
学院优质就业单位有五粮液集团、宜宾天原集团、成都铁路局、成都地铁、中铁二局、中铁八局、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京东方等。根据麦可思公司调查,2018年我院毕业生初始月平均收入3865元,专业初始最高平均月收入5231元。
三、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考生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三)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带好二代身份证原件。
招生计划
六、考试
(一)考试地点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类考生:文化考试(闭卷,卷面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闭卷,总分20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闭卷,卷面总分300分,按90%折合为270分)+技能测试(现场测试,总分230分)
3.艺体特长类考生:文化(闭卷,卷面总分300分)+艺体特长测试(现场测试,总分200分)
说明:文化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人文素养、文字表达、职业倾向等。
技能测试依据我院向社会公布的《2019年单独招生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生化农林类、文管类技能测试大纲》内容,可在五个大类中选择一个小类进行技能测试,大纲同招生章程在学院官网同步挂网公布。
艺体特长测试依据为我院向社会公布的《2019年单独招生艺体特长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测试大纲》。考生自备服装、道具、乐器、伴奏带、美术画具等,学院提供体育类测试需用的球类器材。
(四)专业选择:
1.普高类考生:可在43个专业中按要求填报3个专业。
2.对口类考生:可在同一技能测试专业大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生化农林类、文管类)中填报3个专业。
3.参加艺体测试考生(包括普高和对口类考生):可在43个专业中按要求填报3个专业。
(五)加分项目
1.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2.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艺术体育类比赛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可申请艺体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
(六)免试入学办理: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办理。
七、录取办法
(一)普高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普高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分500分(文化考试300分+综合素质测试200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参考考生不足941人,则按参考人数85%比例录取,余额计划调整到中职类录取。
(二)中职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中职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分500分(文化考试270分(按卷面总分90%折合)+技能测试230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参考考生不足2000人,则按参考人数85%比例录取,余额计划调整到普高类录取。
(三)参加文化考试+艺体特长测试考生的录取办法
参加艺体测试成绩达17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生总分500分(文化考试绩300分+艺体测试200分),从高分到低分完成各个小类录取计划后,其余考生按类别进入普高和中职考生序列进行排序备录取。若艺体考生艺体素质能力达标者少于计划,招生计划可以不录满或不予录取。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其他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尽量考虑考生专业意愿,依次参考考生第二、第三志愿。若录取中出现录取分数线上同分,则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考生要放弃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八、时间安排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一、所有内容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公布的章程为准。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