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愚孝》(18)

2021-11-07  本文已影响0人  黄思明
      《二十四愚孝》(18)

引言: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孝感动天,董永娶仙”,大概中华民族以孝治天下,由来已久。历史上更是举孝廉以为官,我不否认有些感恩父母的孝道在里面,但是多数时候仍然是伪孝和愚孝。因为要有孝廉的名声,所以搞伪孝;因为父母家长制,所以子女不得不搞愚孝。
      二十四愚孝之“埋儿奉母”

              (壹)

这个故事还没看就渗人了,主人公名字叫郭巨,也可能只知道姓氏,因为古人爱起外号“郭巨孝”。这个故事我觉得大体上,可以用来代表最深切的愚孝和伪孝。

最早是西晋干宝收录进《搜神记》,只不过既然是神话传说,倒是没必要太过于纠结真实性,毕竟全书都是神话传说,好在历来这个故事都被人骂为不孝的代表。

原文如下:

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用赁,以及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与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名振天下。

可见一开始,这个老郭就是谣言传错了,连老家都有好几种说法。上文大致意思为:

郭巨,隆虑人,另一说法是河内温县人。郭巨有兄弟三人,早年丧父,丧礼完毕,两个兄弟要求分家,因为家财共有二千万,两个兄弟各取一千万,郭巨独与母亲居住在客·店,夫妻俩靠给人帮佣来租赁客舍供养母亲。不久妻子生一男孩。郭巨心想养儿妨害侍奉母亲,这是一;一般老人吃东西,都喜欢分给儿孙,会减少饭食,这是二。于是就在荒郊野地掘坑,要埋掉儿子,却挖到一个石盖,石头盖子下有黄金一瓦罐,里面有红字书写的信,上面说:“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郭巨名振天下。

郭巨以孝闻名于世,他“埋儿奉母”的故事被收录《内丘县志》中,东晋干宝编撰的志怪集《搜神记》也记载了他的故事。

后来被选入《全相二十四孝诗选》(即《二十四孝》),因而被人广为传诵。他为了孝敬父母,不惜牺牲自己孩子的举动,也常常为人所诘难。鲁迅曾撰《二十四孝图》来批评郭巨的这一行为。

郭巨,这个名字最早见于干宝中国古典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卷十一·郭巨埋儿得金》)(一说最早见于西汉刘向编撰的《孝子传》,存疑),后在元代时被收录入《二十四孝》中。清康熙《内丘县志》也有记载,郭巨是东汉人。

郭巨早年丧父,有兄弟三人,父死后兄弟分家,独留他侍奉母亲,也因此后来就有了“郭巨埋儿”的故事。

但这个故事很显然只是中国民间社会,对“孝子”和“孝道”的一种美好的神话想象。可见古文中写的“易子而食”并不为假。真到了山穷水尽那一刻,只能凭借杀孩子果腹,此神话故事,不过是老人到了山穷水尽,寄希望于拿孝道绑架子女,也能分一杯孙子的汤罢了。

这又让我想起来项羽和刘邦争夺天下时候,刘邦那句:“项哥哥,别喝光了,你我为异性兄弟,我老爹的肉汤,记得给我留一碗!”

刘邦项羽两人如此不孝,也没见历朝历代多么批判啊!盖因两人都是封建上层地主阶级罢了,批判他们就是批判自己啊!

所以,封建统治者,宣传机器也是有指向性的,传统礼教的维护者们将郭巨故事大肆宣扬,也就逐渐让它失去神话的味道,仿佛真事一般,明显带上迂腐的气息,这个叫什么,这个叫画蛇添足,搬石头砸自己的脚,鲁迅先生对此大加挞伐和批判。

郭巨,可能是历史上最“狠心”,也最“冤屈”的孝子。他的故事,可能是最神奇,也最迂腐的故事。

究竟如何解读郭巨其人其事,需要回归到故事的本原当中去细细推敲,切不可断章取义。

              (贰)

清代《内邱县志》记载,郭巨东汉人,原籍河南林县,因“家贫岁凶”,讨饭流落到内邱县金提镇(即现在的金店村),给人帮佣度日,生活十分艰难。这个记载把两个地名合理化了,也是作者取巧罢了。

郭巨有一老母和一个不满三岁孩子。老母疼爱孙子,有饭自己舍不得吃,都留给孙子。郭巨对妻子说:“本来能让母亲吃上饭就已很困难,再有儿子分享她的饭食,老人家恐怕就会饿死了。”

夫妻为孝敬老人,忍痛抱着孩子来到野外,准备埋掉儿子。谁知挖坑挖到三尺多深,竟挖出一个罐子,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里面盛满了黄金。

郭巨高兴地抱着孩子和一罐金子回了家,从此一家人再不为衣食发愁。而且郭巨的孝名也传遍了天下。当时,郭巨为感念天恩,曾在挖出金子的地方修建了座“慈仁寺”。

后人又在此建了一座“郭巨塔”,以示纪念。周边村落的村民都为郭巨的孝举所感动,以金店镇驻地金店村为中心二十多个村庄因郭巨埋儿而命名,比如黄釜、大留村、武文孝、西文孝、侯文孝、东文孝等;“金提店,留孙村,郭巨埋儿获黄金……”的歌谣更是家喻户晓,妇幼皆知。

不困真假,民间老百姓的愚昧无知,倒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所以,清代末年,怪不得被人用枪炮打开国门。

每年农历三月初六是郭巨的祭日,这一天,金店村及邻村村民都要到金店赶庙会,以示仰彰孝德善举。还是当地愚民政策的继续,今日切莫效法。

“郭巨孝”的故事,让我想起来打胎,是否母亲胎儿已经算是一个人了呢?倘若如此,那么打胎来孝经母亲,也是一样的道理。

倘若再深纠,革命年代,大家为了共同的理想目标,又有男女同志结合结为夫妻。倘若爸爸想要孩子,母亲为了革命理想打胎怎么说,是不是也很残忍呢?

为了所谓的革命理想,就一定要牺牲孩子的生命吗?说起来革命理想,也不过是为最广大的老百姓都有饭吃。

倘若郭巨为了理想埋儿呢?又是一个可以争论许久的话题了。

              (叁)

总之,此故事愚孝伪孝之心,昭然若揭,不可学不可学,不仅不可学,还要大力批判。正如鲁迅所说: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明朝学者文人进士李默(1494-1556),在《孤树裒谈》卷二中也批判郭巨,可谓句句含恨的:

孝,就是好好侍奉亲人。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鱼大肉,也是不孝。何况仅仅是为了让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杀无辜的幼子?这就是陷亲人于不义,罪莫大焉!这算作孝的话,那就真没天理了。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没挖到,死者不能复生,杀人的大罪,罪不可逃!

明末文学家戴君恩(1570-1636),也在《剩言》中也骂到:

“郭巨埋儿以食母,易牙杀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意思说,老郭这个无情之人,为了博得孝子的名声,狠心埋杀自己的儿子,用来谄媚君主,没有什么事,比这个更狠毒了。

明中期进士文学家政治家林俊(1452—1527),实在见不得郭巨这种人渣,居然作了一篇《郭巨辩》。全文长篇大论地把郭巨痛骂了一顿。

你郭巨把儿子埋完了回来,奶奶要是问孙子哪去了,你是说不说实话?要说实话,奶奶一气病死了,你郭巨弑母的罪名可就担上了。你到底是孝呢还是不孝?

作为现代社会的我们,当引以为戒,切不可学习这种伪孝与愚孝,学这个岂不是完蛋之极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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