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情人:宁为遇见,不为久伴?
原创: 三木之旅
( 此小文,存虚构,若巧合,缘分啊!)
为什么落笔是个问号?
因为,我不知道这种爱情态度是否安好,但我尊重并理解这种爱情态度。
人在茫茫人海中能遇见的人,就像猴子在玉米地能掰的玉米一样,只要不到尽头,总会遇见新的人,掰到新的玉米。
玉米不排他,但猴子只有两只手,所以一次只能掰一棵玉米。当然,战斗力爆表的猴子,左右开弓的掰,咯吱窝下夹上几个,脚上勾两个,头上顶一个,也是可能的。
遇见也不排他,遇见一个新朋友,老朋友不会患得患失,与老朋友重逢,新朋友也不会酸溜溜。
特定的遇见,即爱情,是排他的了,或于法或于理或于情上,或于约定俗成上。
特定的遇见,即爱情,还有时间的紧迫感,到一定时间点,就得停止寻找,挽起身边人的手,长相伴。
毕竟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假设能长命百岁,活个三万六千多天吧,而地球上的地球人几十亿,越过地球,宇宙里说不定还有外星人,这里暂不把外星人计算在内。
有生之年,你能不断地寻找更合适的爱情,不为谁停留吗?
你决定牵手的爱情,你倾尽一生能遇见的爱情,你在全世界可能遇见的爱情,完全不在一个体量。
前者注定是1,中者也许是100,后者也许是1000000。
所以,你还要飞蛾扑火,奋不顾身吗?
在合适的时间,在合适的地点,遇见一个合适的人,
停留吧,与Ta在一起。
没有人知道,Ta是不是你最合适的爱情。
但Ta,就是余生里,与你相伴的人,
直到,你们不得不分开。
后记:
等我累了,他蹲下身,说背我上烽火台。
我乱嚷着不要,那么陡峭,那么沉重,他坚持着,我就伏到了他肩上,笑的咿咿呀呀,花枝乱颤。
他喘着气,“怎么那么重。”
我说幸好我不是猪呢。
周围的人都在欢呼。
我紧紧的抱着他,向天空腾升一点,希望减轻他的重量。
他打了一个趔趄,但最终我们胜利了。
那天,他又要去千里之外,在机场,我们依依惜别。
回到家,他爸爸笑问我哭了没,我说没,他爸爸接了一句诗,"相见时难别亦难"啊。
又是很长一段时间里:
吃午饭,不能侧脸瞅他吃饭的样子了;
打麻将,没有他在身边出谋划策了;
看电视,没有可以依偎的肩膀了;
上厕所看书,想这书也是他上厕所时看过的;
洗漱的时候,那张有着2个乖宝宝的毛巾只有我一个人用了;
直到睡觉的时候,想着今晚,他不会溜过来给我道晚安,不会给我一个厚实的拥抱了。
然后,一个人就怔怔地坐在那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了会儿,又借着台灯看了看书,方能呼呼大睡而去。
梦里依稀相见,醒来尽是彷徨。
谁曰,爱男人最高境界,是把男人当作父亲儿子和恋人的结合体。
有仰望,
有关怀,
有情趣。
嗯嗯嗯。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