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他不打我的时候,还是挺爱我的
1、
前几天,邻居小羊被老公一巴掌呼进了医院,耳膜受了损伤,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听力。
起因其实是挺小的一件事,周日,老公要带儿子回奶奶家,小羊让老公先等等,等儿子先做完作业再走,而老公和儿子都觉得,作业也不多,可以从奶奶家回来再做。
小羊拗不过老公,觉得可以先管住孩子,便把儿子关进书房,不做完作业不许出门,儿子不乐意了,"哇"地一声哭开了。
老公觉得,在这个家我怎么说话就那么没份量呢,感觉自已在儿子面前丢了面子,据理力争,跟小羊吵了起来。
儿子一看有人撑腰,哭得更厉害了。
这一来,家里乱了套,鸡飞狗跳,小孩哭大人骂。老公气急功心,照着小羊的脸一巴掌就呼过来了。
小羊进了医院,老公也慌了手脚,跪在小羊床前不住嘴地道歉,希望小羊能够原谅他一时冲动,还信誓旦旦地表示,绝对、绝对、绝对下不为例!如若再犯,愿意自剁手指。
孩子也在小羊跟前哭,说以后一定听大人话,好好学习,绝不再惹妈妈生气了。
看着垂头丧气的老公和哭成泪人的儿子,小羊心软了。
是啊,老公不打她的时候,还是很爱她的,她当然希望有一天他真的可以改过自新。再说了,儿子可是自己亲生的,如果家庭发生什么变故,受影响最大的,肯定是自已的亲儿子啊!
再说,一旦离婚,外界的那些流言蜚语她也招架不住。
忍字头上一把刀,退一步海阔天空。日子照旧,小羊挨巴掌也照旧。
喜欢打女人的男人,都有着随时准备举起来的一双手,和随时准备跪下来的两条腿。而且,这两样东西往往是按顺序出现,随时准备求你原谅。只要你心一软,他的阴谋立马得逞。
2、
在11月25日“反家暴日”到来前夕,有律师爆料,一位年薪200万企业高管,遭散打丈夫家暴10年,直到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才主动找到律师,选择了离婚。
小敏是一位企业高管,年薪200万,老公是练散打的,两人好起来也恩恩爱爱,但一言不和他就动手打她。
小敏去找律师的时候,随身带了四五个本子,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记满了老公每一次打她的时间、地点、经历和受伤情况。
小敏说:“结婚10多年来,只要老公心情不好、夫妻俩闹矛盾了或者因家庭问题意见不合,老公都会用拳头解决问题。”
遗憾的是,每次挨打,小敏都没有报警,也没有去医院。因而除了本子上这些记录,并没有实质性的挨打证据。
小敏说,她想过反抗,但碍于面子以及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她都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保持沉默。
“每一次挨打,她都通过自愈的方式疗伤。身上的乌青一时消除不了,她就穿长衣长裤遮起来,脖子上的伤痕她就用围巾遮住。”
在律师的帮助下,小敏成功离婚了,可长达10多年的家暴给她心理带来的创伤,谁也不知道需要多久才会消失。
荣格说:“当爱支配一切时,权力就不存在了。当权力主宰一切时,爱就消失了。”
一个频频向妻子举起拳头的老公,很难判断,他心里对妻子的爱还残留多少?
有些爱是表现在口头上的,有些爱是深入骨髓的。那些表面上的爱,经不起时间的打磨,只有源自心底的爱,才值得你用一生去维护。
3、
就在昨天,又一例家暴致人死亡的事件被爆出,题目足够醒目:”四川搏击手殴打妻子5小时致死,得知妻子死讯异常冷静”。
他们相恋七年,结婚仅仅两年,还有一个一岁零五个月大的男孩。
在某一天深夜,搏击手丈夫用自己的铁拳,疯狂暴击妻子五小时,数百次的击打,最终导致妻子不治身亡。
27岁的妻子赵盼被32岁的丈夫许钉活活打死,听起来让人难以置信,然而事实就是如此残酷。
9月16日上午,四川绵阳江油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女子“浑身淤青,伤口爆裂,全身黑紫,伤痕遍布全身,整个四肢、以及头部,全部变了形,已经重度昏迷。”而其丈夫在其送达医院的时候,已一声不吭逃离了案发现场,音讯全无。
经过两小时蹲守布控,警方终于锁定嫌疑车辆,接警五小时后,犯罪嫌疑人许钉被警方成功抓获。
落网后许钉显得非常冷静,描述案发情形:在暴力殴打妻子长达五个小时的时间里,自己使用了鸡毛掸子和刀鞘,但绝大部分时间靠得还是拳头。
案发后第三天,赵盼抢救无效死亡。从此,一脸阳光的女孩,永远的定格在了照片中,而刚刚一岁多的孩子,也永远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
尽管丈夫说,起因是妻子屡次婚内出轨,而警方却在他的出租屋内搜出了吸食冰毒的工具。
对于渣男,法律的严惩已不足以平民愤,人性的泯灭更令人深思。
对于能把拳头举向自己的枕边人的恶魔,还谈什么原谅,还谈什么良知,他不配拥有众人的善待,也不配拥有明天的美好。
看过一句话:家庭暴力不是一种家丑而是一种犯罪,一个人的身体和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有暴力发生的地方就是犯罪现场,哪怕这个地方叫做家庭!
人神共愤,痛定思痛。
4、
尽管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但家暴依然在人们的生活中屡禁不止。
我百度了一下,“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最大的特点是控制性、长期性。”

据调查,中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其中有40%的身体暴力,还有其他的精神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等等,都在不同程度威胁着婚姻生活。

据统计,我国近90%的家暴受害者为妇女;24.7%的女性曾遭受配偶辱骂、殴打、恐吓、经济控制等不同形式的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报警。

家暴致人伤亡的例子绝对不是个例,几乎成了一个世界难题。


我们为什么要一直忍下去?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为了不被别人议论?为什么就不能为了自己,果断选择离开?
我们不应该在家暴面前低眉顺眼,而应该挺直腰身,理直气壮地说:你敢!法庭上见!
一旦有家暴发生,我们一定要记得在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实行零容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法院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一般有下面几类,全部都是以实物的形式存在:
1、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
2、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
3、医院的伤情报告;
4、证人、证言;
5、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
躲不过,我就要跟你死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