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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墙头的蔷薇又开了

2018-06-25  本文已影响200人  是重光

希望有人真的愿意用20分钟读一读这个小小的故事。

老墙头的蔷薇又开了

1.

  今天晚上是十年前毕业时我们二班约好的同学聚会。我不敢去。我不知道要怎么面对周易森,也不知道要怎样承认自己现在的落魄。可我还是去了。                                 

十年后的同学聚会,我没有像当年说下的豪言壮语那样,和林遇一起参加,事业有成出人头地。我依然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女孩,领着一份能够养活自己的工资,每天穿着高跟鞋行走在各色的写字楼之间,受了委屈打电话给爸妈,话到嘴边却说自己很好。像很多人一样。                                 

可是没有人在意这些。大家都只是温柔的看着彼此,寻找着时光留下的痕迹。

我没有见到周易森,他没有回来,仍远在千里之外。隔着时差我们连一同看月亮都做不到。我不知道自己该庆幸还是失望。

我叫宋书。今年27岁了。17岁的周易森对我说过,如果十年后我还没有结婚他就来娶我。而当年17岁的宋书满不在乎嬉笑着说了好。我们都没有把这当做一个认真的约定。一点一点都没有。

我安静的坐在角落看着大家。上学时,徐佳和马小若是死对头,现在却坐在一起举杯。林夏和杜安从高一时就在一起,最后也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我曾经对林夏说过,很多年以后的同学聚会,你一定要带上杜安一起来,这样的话我会很感动。可现在他们坐在沙发的两端,陌生的像是不曾发生那些过往。还有台上李思思在深情的唱着Eason的《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眼睛望向的是何越的方向。他们两个是青梅竹马,从小就认识,两个人打打闹闹的就走过了这么多年。

酒过三巡以后,杜安摇摇晃晃的走到台上说,上高中的时候,我觉得我这一辈子都是林夏的了,我们以后一定是会结婚的。除了她我没有为谁拦过操场边失控的足球,没有为谁遮挡过座位上热烈的阳光,也没有为谁脱下外套抵挡过凛冽的大风。可到了大学我才发现,那时我们的世界都太小了。没有父母反对,天灾人祸。我们就这样平淡的分开了。当初爱是真的爱,现在不爱也是真的不爱,人真的是会变的,永远真的没有那么简单。林夏,有时候我喝醉了酒,夜晚总是会梦见当年那个笑着说话的短发姑娘。梦见她生气的走过我身边,梦见我看着她的背影傻傻的笑,梦见我揉乱她的头发时她微红的脸。

杜安的话就像是一壶酒,让所有人都醉了。我转身看向酒吧斑斓的灯光下林夏成熟的脸庞,晶莹的泪水溢满了她的眼眶。我也终于有勇气在十年后的这一天,唱出当年为林遇写的歌。

      因为天空下雨你才不来。等爱的小孩需要些自我安慰。

      因为圣诞飘雪你才不来,等爱的小孩需要些自我安慰。

      …………

聚会结束后我独自坐上公交车。头靠在车窗上,不想说一句话。短暂的幻觉过后是现实,我们早就长大了,没有了青春时的莽撞和勇往直前,要面对的是大人的勾心斗角。

白天我们组负责的项目提交上去的策划书出了问题,然后组长把我推了出去承担责任。组长告诉我,他正是升职的关键时期,这段时间不能出一点差错。而我是新人,以后还有大把的机会。他为什么没有想过,正是因为我是新人才更要好好表现。我可能会因此没有以后。我觉得很累。不想想任何事情,只有满心的疲倦。就像是身处在一个没有一丝光亮的洞穴里,又冷又害怕,却又没办法出去。可尽管如此,我仍然打起精神把自己收拾的妥帖体面的去参加了这场同学聚会。因为他们都是我最美时光里最好的人。

坐在我旁边的是两个穿校服的学生。我觉得那个男孩子一定很喜欢那个女孩子,因为他一直在逗那个女孩子开心,身体会不由自主的侧向那个女孩子所在的方向。然后我听到那个男孩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仔仔被爸爸修理了……我的眼泪突然毫无征兆的落下来。

2.

我第一次见到林遇是在2002年秋天。所以我才会对江江说,怎么我还没有忘记,就已经过了这么久。

那日阳光打在他的脸上,隐约可见一圈金色的细小的绒毛,白色的T恤就像一朵云。我发誓,无论是谁,都会爱上那时的林遇。可当时12岁的我没有勇气上前去问他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直到两年后我上了高中。

那天我独自一人走到了学校的南墙边,惊喜的发现陈旧斑驳的老墙头边竟盛开了一簇簇温柔的蔷薇花。然后我听到身后有人说,很美是不是。我转身就看到了林遇,像做梦一样。他的白衬衫被风吹的鼓胀,明媚的阳光若即若离的依附着他,干净温暖。和两年前一模一样。我紧张的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支支吾吾的小声询问,我叫宋书,你叫什么名字。林遇浅浅的看着我笑,我红透了耳根。

这是在2004年。

我江江和周易森都在高一二班,而林遇在一班。所以我经常会在课间拉着江江在走廊上嬉闹,眼睛却偷偷看向隔壁教室里林遇安安静静解数学题的侧脸。

我知道林遇每天放学后都会在图书馆待一个小时。 所以当江江来拉我去操场时,我义正言辞的告诉她,我要去图书馆温书,江江给我一个有病的眼神就活蹦乱跳的离开了。可能每个女孩都这样过,为了看他一眼,上厕所宁愿绕远路经过他们班门口。每天都在校园里搜寻他的身影制造各种偶遇,可等真的遇见时,却又紧张的不敢抬头。

我看着林遇靠着书架看书的样子,又看了看窗外,远远的听见操场上有人大喊,周易森,传球,然后是一声划破天空的口哨声,只觉得一切都美好的像一幅画。

蒹葭又苍苍,好似少年白月光。

五月三十一号这天学校举行了运动会,而运动会过后不久我就要升入高二了。

每个人都汗流浃背却又甘愿暴露在太阳底下大声为自己班加油。我走过篮球场一眼就看到了里面的林遇,然后忙拿起老师给我们拍照的相机拍了几张林遇投篮的照片。当我正准备去买瓶水拿给林遇时,我看见林遇温柔的揉乱了一个女孩的头发。那个女孩我知道,顾雅安。和林遇一个班级。成绩优异,最重要的是很漂亮。是能和林遇相配的人。

我一直都不后悔自己做过的任何事,可此刻我多想回到最开始,在还没有遇到林遇之前,收起自己的锋芒,不骄不矜不凑热闹不荒废时间,用尽全力做最好的自己,这样就不会在面对林遇时,连大声的说出我喜欢你的底气都没有。所以,宋书和林遇,就像风筝与风。风往哪边吹,风筝就往哪边飞。

我难过的不想说一句话,所以也忘记了答应过周易森的一定要看他跑八百米,一定要在终点等着他。等我想起来时就到处也找不到周易森的身影了。

运动会结束后在教室里,周易森也总是在我找他时佯装有事,在我叫他时假装和别人聊的很开心。

我觉得很委屈。几天前的运动会周易森还会在我跑步时为我加油拉着我的手冲向终点,还会给我买我最喜欢的香草味可爱多,还会等在我出现的拐角扮鬼脸逗我开心。可现在两天过去了,周易森都没有看我一眼。周易森。你是不是要忘记我了。每次周易森和别人笑着从我面前走过去时我都很难过,心里空荡荡的。却又倔强的不主动讲和,想要看一下自己对他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和周易森就这样像两个陌生人一样。

一个星期后学校通知,上级领导明天要来检查,今天早上全年级大扫除。在储物间拿劳动工具时,我和周易森同时拿起了一把扫帚。我刚想说些什么,周易森便冷着一张脸拿了旁边的一把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我也赌气的不想再和周易森说一句话。

因为正是清晨,所以整个校园都很安静,偶尔有调皮的男孩子故意弄脏女孩子的清洁区,然后大家便笑闹起来。慢慢的,天空破晓,朝阳撒在每一个年轻的脸庞上。我站在柔软的草地上,长发轻轻抚过我的脸颊,心情莫名变的温柔起来。不远处江江惊喜的对周易森说,这里有一只蜗牛。然后我便看到周易森笑了起来,才恍惚发现,我们竟是好久都没有看过对方的笑脸了。所以啊,也只有年少,才会认真的赌气,才会把朋友看做最珍贵的人。因为我们的世界就那么小,老师、同学、父母还有喜欢的人。

马上就要开始上课了,所有人都陆陆续续的回了教室。周易森沉默不言的跟在我身后,我听到身后有男孩子小声让他上前。然后周易森别扭的摊开掌心给了我两颗大白兔奶糖说,宋书,我们和好吧。我噗嗤笑出了声。周围认识的男孩子都在起哄开着周易森的玩笑,周易森的脸红的就像熟透的苹果。

3.

2005年九月我高二了。在这一年,发生了两件对我而言很大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我早恋了。

他叫陈孟生。在他不间断的为我买了一年的早餐之后,我终于和他在一起了。

而这天下午,在学校小卖部门口我见到了许久未见的林遇。我不动声色的躲开了陈孟生搭在我肩上的手。明明心里思绪万千,却还要在林遇笑着调侃陈孟生终于把我追到手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经年以后,当我们都世俗圆滑。陈孟生无意提起,那年林遇曾帮他追过我。而林遇,从运动会那天我偷拍他时起,就知道我喜欢他。

所以故事到最后,已到中年的我,只感到了庆幸。庆幸十六岁的宋书不知道这些事情,不然,要该有多伤心。

我和陈孟生在一起以后,周易森恨铁不成钢的说要与我约法三章。第一,不能和陈孟生的朋友一起玩。这我明白。陈孟生虽和林遇走的很近,却是性格张扬,不学无术,整日游手好闲,一群的狐朋狗友,在年级颇有名气。第二,不碰酒不碰烟。第三,放假时间和陈孟生一起玩时,晚上一定要回家。我嬉笑着蛮不在意的问周易森,干嘛要这么关心我。周易森突然红了耳朵,偏开头结结巴巴的说,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可我知道不是。这世界上最瞒不住的,是感情。而当一个人无法回应同样的炽热时,她能做的只有装傻。

当我又一次的对江江说起,陈孟生真的很没趣时,江江不解的问我,那你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我看着江江的眼睛,良久才轻声说,因为他是林遇最好的朋友。

看吧,人就是这么傻,有时候你自以为能让他嫉妒,却忘记了,你只是他仅见过几面的不熟悉的同学。

第二件事是周易森被送进了校医务室。

学校为了给高三年级调剂心情,和我们高二年级举行了一场友谊赛。周易森作为校篮球队队长自然是首当其冲。那天的太阳很刺眼,篮球场看台上学妹们热情似火。似乎所有的学校都是这样,低年级的学妹永远仰慕高年级的学长,情书永远都是让好朋友偷偷放进他的课桌里面,要个电话号码永远都需要酝酿很久的勇气,结果直到学长毕业也未能说一句你好。

我看着球场上周易森的身影,阳光洒在他的身上,篮球灵活的从他的左脚运向右脚。忽然他抬头望向我,明亮的眼睛熠熠生辉,漂亮的让人心慌意乱。我看到周易森对我微笑,嘴角仿佛挂着一丝光亮。

比赛最后周易森以一个三分球险胜高三学长,全场的女孩子都在大喊着周易森的名字,可他偏偏走到了我面前,痞痞的说,一般这时候粉丝不应该马上送水吗?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他站在舞台中央,眼里却只有你。

我说,我只有一瓶芒果汁。周易森愣了片刻之后接过去喝了一大口,然后他就华丽丽的过敏了。

我因为过意不去便向老师请了两节课的假在医务室照顾周易森。我问周易森,为什么明知道自己对芒果过敏还要喝。周易森若无其事的回答,因为是你给的啊,却听的我满腔的心酸。

周易森和我,我们都一样。

4.

离高考只有三天了,操场上学长学姐们在举行大型减压活动,一声声撕心裂肺的高考必胜传进我们安静的教室。明明是这么老套的台词,却让我嗅到了青春无悔的味道,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高三的学姐们总是行色匆匆,因为有些事情局外人是永远不会懂的,比如高考。

第二天当我顶着一头短发走进教室时,江江忙跑来安慰我,不是吧宋书,不就是个林遇吗,追不到你不还有周易森嘛。我笑着拍了拍江江的头,然后温柔的说,江江,你也要努力学习了,我们不能做一事无成的人。

高三就这样悄无声息又轰轰烈烈的来了。我还没有准备好,战役就打响了。

当我开始认真学习时,我几乎都要忘记林遇了,反正校园这么大,我不去找他我们就不会有交集,想起他时也只剩波澜不惊。所以我想我可能已经不喜欢他了。

直到我们在楼梯转角遇见。林遇拿着一瓶牛奶,穿黑色的冬衣却白的像一道光。我楞楞的站在原地,紧张的不知道该怎样走路,大脑只有一片空白。

原来你所认为的消弭,只是因为,你没有见到那个人。

正当我在纠结要不要打声招呼时,顾雅安笑着走了过来。林遇打开牛奶温柔的递给了顾雅安,然后小心翼翼的为她擦了擦嘴角。

我看着他们般配的身影自嘲的笑了笑,然后化悲痛为力量更加拼命的投入了繁忙的课业中。我知道,在这样特殊的时期,我没有时间难过。

时间仿佛只是一眨眼一年就过去了。

高三的最后一次模拟考我考的很差。下课后我独自一人来到了学校里一处破旧的楼梯上。我不开心时就会来学校这个破旧的楼梯上坐一会,看看远处我待了三年的教学楼。看看天边飞翔的小鸟。看看蓝蓝的天,是不是像得了伤寒病人的脸。

周易森找到了我。我听到他在我耳边说着,到大学了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还要带你去黎黄陂路看看,你一定会很喜欢旧旧的小巷。然后我对周易森说,我一点都不想去。你可不可以离开这里,我想一个人待一会。我看到周易森受伤的脸,我看到他努力对我微笑,然后故作轻松的问我,你要不要喝点水。

这怎么能是那个在篮球场上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这怎么能是那个轻狂无畏为我们班出头的少年。

周易森离开后我看着手机上周易森的短信无法抑制的落下泪来。短信上周易森写着,你都还没给我哄你的机会。

6月8号考完最后一门科目走出考场,我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人群,每个人脸上都充满迷茫。三年的埋头苦读都只为这两天的考试,一时间,我竟觉得怅然若失。

考完后大家在教室里最后一次集合,我走进教室看到黑板上写满了同学们离别的话语。江江走到我面前平静的拥抱了我。

班主任在讲台上说,安静,这是老师最后一次管教你们了。所有人都嗅到了一丝离别的味道。最后大家把书扔的满天飞,教导主任在楼下依旧气急败坏,可是这次没有人笑。周易森安静的走到我身旁,轻声说,宋书,三年了,我等了你三年,小爷我为了你守身如玉,拒绝了多少漂亮姑娘,你怎么就一点都不感动。

是啊,已经三年了,我暗恋了三年,一个女孩的最好时光。然后我的眼泪悄无声息的流了满面。周易森慌了神,笨手笨脚的为我擦眼泪,然后自责的说,你别哭啊,大不了我再等你三年就是了。

宋书喜欢林遇,宋书喜欢林遇,我的声音飘荡在这离别的天空。

暑假的一个傍晚,周易森打电话给我,却沉默良久。就在我准备挂断电话时听到他近乎哽咽的说,宋书,你能下楼见我一面吗?我趴在窗台上,看到了周易森单薄的身影。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个场景。周易森穿着蓝色的短袖,影子被拉的长长的,夕阳在他脸上投下一片柔和的阴影。周易森就这样倔强的抬着头看向我,隐约间我竟错觉他要流下泪来。

我下楼站在周易森面前时,周易森抬手揉乱了我的头发,然后轻轻的笑了起来。可周易森的眼睛是悲伤的。

我和周易森走在街道上,凉凉的晚风轻抚着我的脸,绚烂的霓虹比星星还要闪耀。我想和周易森说点什么,却又觉得此刻说什么都是多余。然后在天桥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抱着吉他盘膝而坐的年轻人。周易森走到他面前指着我不知道说了什么,那个年轻人就把吉他给了周易森。然后我听到周易森轻轻的唱起。

我要去的那个地方/路途遥远又漫长/如果你能等着我/等我唱完这首歌/我/是爱你的。

周易森要走了,他的父母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佛罗伦萨的大学。我没有看周易森的眼睛,我努力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对周易森说,佛罗伦萨是一个很美的城市,有很多的街头艺人,你一定会很喜欢的。

周易森笑着说对啊。

最后周易森送我回家。楼梯里的声控灯没有亮,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周易森就一直站在路灯下看着我,我突然无法控制的转身跑向周易森紧紧的抱住了他。周易森摸着我的头悲伤的说,宋书,我不在了你晚上做噩梦睡不着的话该怎么办。我的泪水浸湿了周易森胸前的棉T恤。

    5.

周易森去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继续他接下来的人生。不知道没有了我,他会不会少一点难过。江江如愿以偿去了杭州的一所大学,而我留在了武汉不想走远。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开学报道那天我竟然看到了林遇的身影。林遇也看到了我,然后他走过来想要帮我拿行李,我礼貌而又疏离的对他说了声谢谢后把行李交给了迎新的学长。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这么做,明明我应该欣喜才对。直到很久以后,我独自看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如来对至尊宝说,在睡梦中,他叫了晶晶的名字九十八次,叫了紫霞七百八十四次。我才明白,我和至尊宝一样,一直以来都在逃避自己真正的感情。

我的大学生活依旧波澜不惊,认识了三五温柔善良的好友。虽然每天依旧能透过教室的玻璃看到林遇去向图书馆的身影,可我再没找过他。因为有些事不是坚持努力就有结果,而且人长大一些就会没有了那种奋不顾身的勇气。

直到我生日的这一天晚上,被朋友逼着喝了点酒,迷迷糊糊的拨了一个号码,对面传来林遇的声音。我惊慌的说对不起,打错了电话。听筒里是一长串的寂静。然后林遇说,宋书,在一起吧。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林遇看到了顾雅安和别的男孩接吻。而我明明知道自己只是他疗伤的工具,却还是义无反顾的跳了进去。这么久了,我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所有的抵抗与习惯都比不过他的一句话。

我和林遇同居了。却和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林遇就像变了一个人,学会了抽烟喝酒。在他身上,我再也看不到一丁点当年那干净少年的影子。也是这时我才知道林遇到底有多爱顾雅安。

尽管如此我也还是没有离开林遇。我以为是因为爱,可是到后来我再也见不到周易森时才明白,当时我只是同情和心疼。同情他受伤,心疼他堕落。

很多时候我都想大声的质问林遇,你委屈什么,爱而不得的又不止你一人。可我不会。

当我又一次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天上下起了小雨,我没有带伞的习惯。而此刻的我多么希望林遇能够打来一个电话,告诉我,在那等着我来接你,让我知道我的选择还有意义。

雨水滴滴答答打湿了我的头发,我迎着灯光笑了笑,拉紧衣服的拉链,注意着脚下的水洼,小心翼翼的走着。

恍惚中我仿佛看到十六岁的周易森凶巴巴的脱掉外套,遮挡住我的身体。

如果日子一直这样,我可以坚持下去。反正我已经孤独了这么多年。可我看到顾雅安搀扶着林遇,走进了我们的出租屋。我手足无措的转身,走在清冷的街头。我没有办法去质问他,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是林遇爱情的局外人。

月色如水啊如水月色。一地的清冷,满心的凄凉。

我觉得很难过,鬼使神差的给周易森打了个电话却又马上挂断了。我不敢听到周易森的声音,我怕我会控制不住的落下泪来。过了一会手机屏幕亮了,是周易森打来的电话。我接起,听到了那边松一口气的声音,然后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应该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我说,周易森,我好想抱你一下。周易森笑着说,你不怕我是坏人吗就想抱我?我沉默不语,然后周易森小心翼翼的说,那我给你讲个笑话好了。仔仔被爸爸修理了,他跑去找妈妈诉苦:“妈妈,有人打你儿子你会怎么样?”妈妈:“我会打他的儿子报仇!”啊哈哈。我听着周易森的笑声,就像是看到了他正站在我的面前努力的逗我开心,忍了一天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第二天下午,我在专业课门口见到了满脸疲惫风尘仆仆的周易森,我惊讶的捂住嘴巴,周易森在看到我的一瞬间露出了笑容。

这天晚上周易森陪我在酒吧待了一宿。我喝的烂醉如泥,然后看着周易森的眼睛问他,你为什么要喜欢不漂亮还冷冰冰的我?周易森红了耳根轻声说,高一军训。那时的阳光洒满整个操场,你就这样站在金色的人群里,冰冷的眼睛里映着天空的颜色,高傲的让人不敢靠近,可偏偏说话时又微笑着红了脸。就是那个瞬间。

我的眼前又浮现了那时穿白色衣裳整日嘻嘻哈哈的周易森,六年就这样过去了,人不再少年。我苦涩的闭上了眼睛,假装没有听到。

我之前对江江说过,和林遇在一起之后,每当我一个人入睡时,一个人吃火锅时,一个人购物时,一个人挤上一辆人满为患的公交时,我都会感受到铺天盖地的心碎。所以说人真是贪婪的动物,明明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好,可最后又想要他的感情。

在周易森走后的一天晚上,我听着洗手间里林遇喝醉酒呕吐的声响,那一瞬间,只觉得一切都是幻象,生活,生命,白天,黑夜。是不是人没有了热情时都会这样?

所以我离开了,带着苍老的内心和苦涩的微笑。去他的坚持,去他的十年如一日。林遇,我再也再也不要喜欢你。

6.

2009年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闲下来的时间我就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待在房间里,无聊时就写写故事,偶尔也会很怀念老墙头开着的美丽的蔷薇。也是这时我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说,每个作者的笔下,都是自己的青春。因为我能写的也只有你们。

林遇,江江,还有那个,世界上最傻的周易森。

一次,我写书遭遇了瓶颈。我怎么也想不出青春校园遗憾该有的样子,所以我决定到这里的一所高中里走一走。在铺满梧桐叶的校园小道里,我看到一个长发女孩朝我身后挥手喊了一句何立森,然后我前面不远处的一个穿校服的短发女孩脚步突然停顿。当那个叫何立森的男孩走过她身边时,她突然拉住她的手说,何立森你是不是要忘了我了。然后那个男孩抱住了那个女孩。他们之间可能发生过很多事情,可能有绝望有误会有争吵。可正是因为年轻正是因为正直青春,他们才能够无所顾忌的从头来过。

而我今年已经27岁了。

    2017年跨年的晚上,我孤身一人来到了市中心广场,人山人海,所有人都在齐声大喊着倒计时,三、二、一。我抬头,看到了无比绚烂的烟火。周围的情侣在拥吻,所有的难过都化成希望。

周易森从我身后走到我身旁,我听到他温柔的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周易森没有告诉我,他是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才从佛罗伦萨来到我身边,就像我没有告诉他,我马上就要成为一个全新的宋书了。我已经27岁了,再也不敢拿年华去赌什么了。所以我接受了爸妈的安排。他叫Arnold。见过几次,温文尔雅,谦逊有礼。我们是下个月的婚礼。

我想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给周易森寄喜帖,怕我伤心还是怕他伤心,我也不知道。可他还是来了,坐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当司仪说新郎吻新娘时,周易森冲上来吻了我。

    我打了周易森一巴掌,然后坐在舞台上嚎啕大哭。我一定是这世上最丑的新娘。

    宋书,你开心的难过的生气的样子我都见过,最后我只想来看看你不属于我的样子。但是我带不走你,因为青春到最后最美的是遗憾。

    周易森说的对。我看着他,在他的眼睛里,我仿佛又见到了最初那个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大男孩。

    我又想起了十六岁的周易森。我想起他曾对十六岁的宋书说过,宋书,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忘记我,等到数年以后,你出落成优雅得体的模样,在街边偶遇,我会走过去搭讪,道一句,这位爱猫的小姐,我喜欢你好久了,能把手给我牵一下吗?

后来我嫁了人,周易森也终将会娶妻。而我用这么多年也未换来岁月的眷顾,林遇不喜欢还是不喜欢。可我知道,这才是人生。

青春到最后最美的是遗憾。

7.

在我结婚后,在我和周易森和林遇已有两年未见的这一天,我回到了我曾待了三年的高中。然后难过的发现。

老墙头的蔷薇花,又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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