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场朝圣
喜欢一个人!
一种久违的感觉,一种难以言表的意境。
或许是怦然心动?或是一见如故?
幻想着用灵感和想象勾勒一片自己的天空。
喜欢一个人!
尝试观察她的每一瞬间。
哪怕不经意的微笑,也会心潮澎湃。
喜欢一个人!
像月下最亮的一颗星,稍稍抬起头就能够看见;
像黑夜中一束亮光,照亮来时的路;
像冬日里的寒风,扫清心中的雾霾。
像一袋跳跳糖,平淡无奇却能带来乐趣;
像一杯浓郁的拿铁,苦涩中透着一丝香甜。
喜欢一个人真好!
喜欢她!没有曾经的不安与心动,更多的平静与从容,却想紧紧将她拥入怀中,诉说彼此曾经的温润与荒唐,愿与其白头偕老,相伴终生!(她的出现让我清醒的意识到我是个完整的个体,认识到责任。)
从11年之后的时间,我对于爱情而言并不是热衷,明追暗恋过几次,最后的结果是我觉得并不靠谱选择狗带!
对于此我已经严重脱节,脱节的程度完全以火车脱轨形容一点不为过,似乎从学校走出,对于校园爱情的篇幅就更少去关心,而社会中的形形色色让我止步。
二十几岁拿袁朗的话讲:“十二点吃饭,十二点半就喊饿!论人生俩字新鲜!”我固执不妥协,不愿与其他人一样仅仅是为了生活而去做一些明明自己不愿意做的事!一些人说我“梦想这种事,想想也罢,还是实际点!”对!没错!实际点没错,到头来是什么?获得了眼前的快感却会因为年轻没有去闯而后悔?当然,现在人们已经不会拘泥于这些,最终是否会想起这些也无从得知。
我又何尝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在温柔乡里“安稳度日”?我是最没资格去嘲讽他们,嘲笑他们一身泥点,最后自己一身泥点而完全不知……
到这里我也可能被他人定位了,也就是这么回事,无非是喊喊话过过嘴瘾,显得自己与众不同,其实也一样在这块土地挣扎!直到有一天,家人的一次安排改变我的一些做法。
初次的见面,说来有趣,搞得彼此都很紧张,临走时也没能将彼此的容貌记清。之后的熟络,微信的频繁也加深彼此的印象。
不曾想过我与她会有某种交集,家人催问让我很烦,时而“变卦”让我也无从落脚。
初见后的一次见面是以搬书为由,也是第一次看清彼此的容颜:她很美,这种美更多体现在她的言行,很大方也很文雅,不爱说话却很认真,她会认真的听你的每一句话,即便是几句玩笑话也会看着你听你说完。有了第一次也有第二次、第三次……第三次是在车站接她回家,一路上的闲聊,也忘了当时聊的什么,只觉得俩人一起的时间太短暂!
最近的一次,算是半主动邀约,拿这个词形容比较贴切,微信上的有一句没一句的就说到邀约一起来玩。
不过那天天气也是格外的好!心情如春风拂过,温和清爽。下午与她一起闲聊看电影,其实真要是说看电影不如是看她:如此零距离的接触其实我心里并没有底,至于电影的内容也不必多言,专注力并没有完全在电影上,她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她所说的话也清晰的记在心里。
跟心仪的人一起只会觉的时间的短暂,哪怕能再多出一点时间都是一种奢求,很少有这种感觉而那天却无比的渴求。
犹如回到学生年代,虽然离开学校没多久,但那种兴奋感无比强烈。
晚饭后,凉风习习颇有些寒意,北郊的夜晚更为刺骨,本能的脱下外套递给她互为调侃一番,说一些有趣的话逗她开心,看她生气的样子也是颇为可爱。送她回家也变得合乎情理。哈哈……
回想从前,从没有这样感觉:舒心,放松,静谧……然而最好的莫过跟她一起,因为有她而感到充实、因为有她而变得真实、因为有她而不平凡……
因你而变,因你而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