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存·周纪·周显王(五)
(戊子)三十有六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秦犀首帅师攻魏,魏师败绩,杀其将龙贾,取雕阴。
(雕阴,在龙门河西北。《地理志》:上郡有雕阴县)
史存·周纪·周显王(五)燕人赵人韩人魏人齐人楚人合从以谋秦,以苏秦为从约长,并相六国
史存·周纪·周显王(五)苏秦,周洛阳人。初,以连衡说见秦王。书十上而不纳,大困而归。金尽裘敝,面目黧黑,形容枯槁,妻不下絍,嫂不为炊。秦叹曰:父母不以我为子,嫂不以我为叔,妻不以我为夫,皆秦之罪也。乃发愤得周书《阴符》伏而读之,揣摩成,求见周显王,左右不为通。见秦王,秦方诛商鞅,疾辨士弗用。东见赵肃侯,肃侯弟奉阳君为相,弗悦之。岁余,见燕文侯说以与赵和,亲燕资以车马至赵。奉阳君己死,说赵王合六国以从亲摈秦。赵王听之,资以车马、金璧。秦又说韩魏齐楚,皆从矣。乃以秦为从约长,并相六国。秦既约六国从亲归赵。赵封为武安君,乃投从约书于秦。秦兵不出。
【书注】有国者,自正其心。以正人正天下,仁育义正,由近及远,恩覃政肃,不期人之信从,人白信从。未闻先合天下人使同己所爲也。况以强兵固国之术期同心而共济乎?苏秦合从不出桓文楼伐之事,然桓文犹能假王命却秦楚。而六国无桓文之主管赵之臣,其智又出霸局下。苏秦徒以口舌之能强互相吞并者,一旦和亲不待智者,知其无成。旧史书:合从以摈秦,然未尝分亳有损于秦也。特其事不可不书,故止书六国合从,以苏秦爲长,着合从为秦之谋,而不书摈秦且《史记》本作宾,亦非摈斥之义。其事其文,《史记》《国策》详之,兹不备书。
(乙丑)三十有七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秦人诱齐人魏人伐赵,苏秦去赵、奔燕,赵人决河以御师,齐魏不克而还。
史存·周纪·周显王(五)《史记》:秦使公孙衍欺齐魏以伐赵,赵肃侯让苏秦。秦恐,请使燕必报齐,乃去赵而从约皆解。不书从约解,解与不解,无关轻重也。
【书注】齐魏受犀首之欺,无故而败约伐赵。苏秦既不能以义屈齐魏,又不能为赵画一策,诡词求使燕不还。不忠不材,但工口舌而已。故书奔以贱之。书齐魏不克,以着其无能。
魏人以阴晋求平于秦
(阴晋,魏地。秦更名寕,秦汉改曰华隂,以其在华山之隂也。)
【书注】魏首败从约,又无以自强。先割地予秦,故书求平以贱之。
齐侯伐燕取十城已而归之
【书注】书齐爵,善之也。伐人取地已而归之,许其改过也。
(庚寅)三十有八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辛卯)三十有九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秦人伐魏,围焦曲沃,魏尽献河西地于秦。
(焦马,瑕也,在陕东北三十里,因焦水为名。春秋,晋侯使詹嘉处瑕守桃林之塞,以备秦。)
【书注】《通鉴》书入河西地。《纲目》不书,葢以二十九年已献河西于秦也。然《通鉴》书入则二十九年献之。犹有未尽,今始尽入于秦矣。故书之。
(壬辰)四十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秦人伐魏,取汾阴、皮氏及焦。
(汾阴、皮氏,皆魏邑。今属平阳府。)
【书注】旧史书拔,拔攻而取之。《春秋》惟书取,故从之。观此事可见,魏前献河西未尽其地,故后尽以河西地子秦,而秦犹不忿,又伐之,取其二邑也。
宋公子偃逐其君剔成而自立
【书注】偃逐君,乱逆也。安得犹书宋公弟正之。
(癸巳)四十有一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秦公子华、张仪帅师取魏蒲阳,魏与秦上郡十五城,秦归魏蒲阳
(蒲阳,即蒲州。上郡故城,在绥州东南五十里。)
史存·周纪·周显王(五)张仪,魏人也。与苏秦同学于鬼谷,游诸侯,无所遇。苏秦为从约时,虑秦或攻诸侯败约,乃使人导仪见己。至则屈辱之,阴遣人资仪入秦。已而辞去乃道秦意。仪感其惠曰:为我谢苏君。苏君之时,仪何敢言?至此为秦将,兵伐魏,取蒲阳。既而言于秦王归蒲赐,与魏和,使公子繇为质。因说魏王曰:秦遇魏甚厚,不可以无礼。魏因尽入上郡十五县以谢焉,秦以仪为相。
【书注】秦以张仪诡计,质公子,归蒲阳,取魏上郡地。魏愚不足道,秦之诈力可恶也。故书以剌之。旧史书:客卿张仪其以仪主谋,故欤然似功之矣。故从《通鉴》。
(甲午)四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秦取义渠地以为县
【书注】书秦狄之也,秦迩西戎得其地,以为县。所以地阔而日强也。旧史书县义渠。然赧王元年,秦侵义渠,得二十五城,则言县义渠者,取其地以为县。明秦得戎地,所由致强盛耳。又云,以其君为臣亦止,臣属之非尽灭之也。义渠,戎号,故酌书之如此。
秦人归魏焦曲沃
秦取焦曲沃矣,何以又归之?魏其事,不可考。大抵以公子繇质于魏,以此取之耳。观后秦伐魏,无顾忌可见。
(乙未)四十有三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附记】赵肃侯语卒子,武灵王立肃侯。尝游大陵、大戊。午谏曰:耕事方急,一日不作,百日不食。肃侯下车谢武灵王,立置博闻师三人、左右司过三人,先间先君,贵臣肥义加其秩。
(丙申)四十有四年春正月
夏四月秦僭称王
【书注】六国已相王矣,至此秦始称王。故不书初。
秋七月
冬十月
(丁酉)四十有五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秦张仪帅师伐魏取陜
(陕,今陕州)
(戊戌)四十有六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秦伯使张仪与齐楚之臣会于啮桑
(啮桑,翟地也。徐广曰:在梁与彭城之间。)
【书注】张仪反复挟诈,秦恃以欺诸侯,而诸侯竟甘受其欺。此会必有愚弄齐楚之术。第其事不可考矣。
秦使张仪仕魏,魏人以为相。
【书注】秦僞免黜张仪,仪如魏,魏以为相,秦之诈易知也。而魏不察,其愚罕有。事本不足书,书以恶秦与仪也。
【附记】旧史书:韩燕称王,然《史记》于六国称王未详,此亦有误。故不书。
(已亥)四十有七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张仪以秦师伐魏,取曲沃、平周
(曲沃,今闻喜县。平周,在汾州介休县西四十里。)
【书注】张仪相魏,欲令魏先事秦,使诸侯效之。魏王不听,秦怒伐魏,取曲沃、平周。葢仪实召之也。故书以着其恶。
(庚子)四十有八年春正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十月
王崩子定立
【附记】齐田婴封于薛,号靖郭君。言于齐王曰:五官之计,不可不日听而数览也。从之己而厌之,悉以委婴。婴由是得专齐权,欲城薛客谓之曰:君不闻,海大鱼乎?网不能止钧,不能牵荡,而失水则蝼蚁制焉。齐亦君之水也,君长有齐奚以薛为,苟为失齐。虽隆薛城庸足恃乎?乃不果城,婴有子四十人。其贱妾子曰:文通傥饶,智略以为嗣。号曰:孟尝君招致诸侯、游士及有罪亡人,皆舍业厚遇之。救其亲戚,食客常数千人,名重天下,聘于楚。楚王遗之象牀,登徒直送之不欲行,谓孟尝君门人公孙戌曰:象牀之直千金,苟伤之毫发则卖妻子不足偿也。足下能使仆无行者,有先人之寳剑,愿献之。戌许诺,入见曰:小国所以致相印于君者,以君能振达贫穷,存亡继绝,莫不悦君之义,慕君之廉。今始至楚而受象牀,未至之国将何以侍君哉?孟尝君曰:善!遂不受。戌趋去,未至中闺。孟尝君召而反之,曰:子何足之高志之扬也?戌以实对孟尝,乃书门版曰:有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私得宝于外者,疾入谏。
按:旧史大书孟尝君。然诸侯之臣非有功不书也。登徒,楚官,直其名也。直当送象牀不欲行,故求公孙戌代请之。战国养士之习,自孟尝君始。虽未必皆贤,亦位置寒士之一法。故附记之。
史存·周纪·周显王(五)作者:刘沅(字止唐)
录入:太极生
点校:刘青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