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想用一篇短篇把这个在我脑海中盘旋已久的故事"射"下来,然而经过深夜数个小时的软磨硬泡,写的那将近五六千字的东西俨然不能称其为小说,充其量是一篇故事。
故事和小说有着质的区别,故事谁都会讲,谁都可以讲,可是小说不一样,尤其短篇小说,是更需要特殊的技巧才能作得好的。世界上有许多短篇小说巨匠,我个人认为他们在艺术方面的成就丝毫不亚于那些长篇小说作家。比如法国作家莫泊桑(代表作《项链》、《羊脂球》等),俄国作家契科夫(代表作《万卡》、《装在套子里的人》、《带狗的女人》等)以及美国作家欧亨利(代表作《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篇叶子》等),当然我也喜欢写出了《人间喜剧》、《高老头》的巴尔扎克,我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左兄弟》和《罪与罚》而沉沦,而欧内斯特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乞力马扎罗的雪》等作品我也都读了一遍又一遍。
可我还是更喜欢短篇小说,不仅仅因为它篇幅短小,阅读起来不很费功夫,故事紧凑,高潮来得快,能快速的给人心带来强大的震撼,更因为短篇小说是凝聚了小说作者艺术精华的结晶,尤其是好的短篇小说,里面处处透露着作者的匠心独运,几乎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恰如其分,不容置喙。其实每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都可以写成一部浩浩荡荡的长篇巨著,作家只不过是从这个长篇的故事中选取了一段,最为核心精华的一段,摘出来,呕心沥血的凝字炼句,才写出一部优秀的短篇小说,这样想来,写短篇小说很像中国道教的炼丹冶金,把许多的材料丢进炼丹炉里,用三昧真火淬炼,到最后只得那小小的一丸而已,而那一丸就顶的上世上任何的灵丹妙药了。
这的确是我喜欢阅读短篇小说的原因,可却不是我偏爱写作短篇的缘故。我不具备写作的天赋和才能,作文的基本功也都是自己摸索(所谓摸索,全靠阅读,广而泛的阅读)的,所谓师出无名说的就是我这种写作者。我写的东西也大多数也都是图个自娱自乐,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能有那十来个人的阅读量,我都感到心满意足了。尽管每每连十来个人都凑不齐,我却也能坦然处之,毕竟我是无名之辈,这符合我的气质。
我最喜爱的惊悚小说大师——斯蒂芬金,在和《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R-R-马丁的一次座谈会上就讲到过,自己曾经也是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写手"突然一下子"就走上了畅销作家的康庄大道的,当然在这个"突然一下子"并不是真的突然一下子莫名其妙的降临的,靠的是作家在自己未成名时孜孜不倦的写作,对自己的作品千锤百炼,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写出的作品的的确确能够吸引到读者,能够打动人心,才收获到的这么"突然一下子"。所以现在哪怕是在没人阅读我的作品的情况下,我也不气馁,更不垂头丧气,也从没打算弃笔不写,我有的是更加如火的热爱和源源不断的新的故事念头涌入到我的脑子里,迫使我将它们一个一个的述诸笔端。
我自己时不时会打开自己曾写下的东西,反复阅读,如果发现自己有措辞不当或者句读欠佳的地方,就会记下来,争取下次写作的时候不二过。我想,写出的东西供自己阅读,也不失为一个十分好的锻炼写作能力的机会,倘若每次都能在自己阅读的过程中发现那么一两处自己的小毛病,并加以改正,就算是有了进步,就是在慢慢的朝着斯蒂芬金先生所说的那"突然一下子"靠近。
所以,我到底是为什么偏爱写短篇呢?
啰嗦了这么久还没有真正的回答这个一开始就抛出来的问题,从这一点上我发现,其实自己是具备写作长篇的——"顾左右而言他"——的潜质的。把一件事能够东拉西扯的写上上万字,甚至几个章节,都还没有交代清楚,这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本事,是需要学习和锻炼才能获得的技能。
我偏爱写作短篇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没时间。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也不可能花那么多的心力投入到一个长篇故事中去,我自己深知这一点,所以我选择写短篇。我写短篇并不是因为技巧娴熟,险中取胜,我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自取其辱式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不得不在工作、生活和写作上做出取舍,现实的骨感就在这里,一边是月亮,一边是六便士,你怎么选,不是每个人都是高更,起码我做不到高更那么纯粹,为了艺术创作可以抛家弃子遁入隐世。所以我只能不自量力的选择写短篇,尽管每次我都觉得自己写的短篇很苍白无力(虽然可能故事还不错,可是内容却实在不堪品评),就像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孩,瘦小的身体上套着一个和体型严重不符的大衬衫,走起路来空空荡荡晃晃悠悠的,总让人觉得缺乏某种可以把握的踏实质地。
基于深刻认识到这点不足,我打算,应该说是我冒昧,想要尝试一下长篇,用一个月的时间来扩展写完的五六千字的故事,看看能作出一个什么样的东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