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为了正义!
2019-01-13 本文已影响0人
涤心舟
学习张明楷教授第五版《刑法学》心得(1)
辩护,为了正义!相对于封建刑法,无论是旧派刑法,还是现代刑法,均一脉相承,字里行间都充溢着罪刑法定、法律与伦理的严格区分、法不诛心、限制公权力、最大限度保障公民自由等公平、正义的理念。
法的价值在于适用,适用就离不开解释。刑法条文除了数字等实在无法解释的内容外,其他条文的每一次适用,都需要司法者本着公平和正义的角度去解释,以使刑法规范正确的印证和适用于一个个具体的案例。
解释刑法,远不是我们所想像的只需要理解字面意思那样简单。即使再简单的字与字的组合,都有可能衍生出不止一个正确的理解,因此,单纯的对字面意思的解读往往会产生1个以上的与法的目的相悖的歧义。即使是正确的解读,也只能满足一般的正义,并不能生搬硬套到活生生的个案。
现实中的每一个个案从酝酿到爆发,再到产生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 ,都有诸多复杂的因素介入,包括社会的因素、环境的因素、个人的因素等等。如何去伪存真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进而实现法的正义,无不需要司法者本着正义的出发点用心去一一考量。
正如张明楷教授在其著述的第五版《刑法学》绪言中所写到的:『虽然成文刑法是正义的字面表述,但活生生的正义还需要从活生生的社会生活中发现』。
所以,刑法的正义是拓展的。如果把刑事辩护比作为一项积极、昂扬、充满活力的拓展运动,刑辩律师就一定是刑辩场上的运动健将,理当竭尽全力的诠释正义到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