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认知,就是不急着分对错——如何对待解读与过度解读
对深度的追寻
文学的作品的魅力,一半来自于文字素描所带来的美感,另一半则来自于对其中蕴含的思想的拆解分析所带来的智力快感。
而在读者们见仁见智的拆解中,我们总能发现一些角度新奇,能勾起我们的兴趣,但总觉得有些不妥,有些“过度”的解读。
比如,用精神分析的视角看待《简·爱》这部小说:简爱童年不幸,造成其受虐倾向,对男人的审美比较重口(按照小说的描写,她爱上的罗切斯特先生长相是十分粗狂的),希望通过嫁给罗切斯特完成社会身份的上升;
罗切斯特深受兄父的折磨暗算,受骗娶了个疯女人,浪荡天涯收获的不过是更多的伤害,内心极度破碎,浪子回头,和家里一个相貌平平,矮小的家庭教师相爱——整个小说,其实是一个女巫(简爱)和恶魔(罗切斯特)的故事。
这样的解读是否合理,我们先不做判断,我们先问一下,作者到底有没有鼓励我们去做这样的解读呢?
韦内·布思(Wayne Booth)在《文学批评中的理解:多元主义的力量与局限》一书中,借由对《三只小猪》这个童话主动的“过度理解”,尝试说明这个问题。
他说:“你想用这个关于三只小猪与一只恶狼的、看来完全是讲给小孩子听的天真的公故事来表达关于那个保存了你、并且与你心心相印的“文化”的什么东西呢?关于创造了你的那个作者或民间集体作者的潜意识的梦?关于叙事悬念的历史?关于白色人种与黑色人种之间的关系?关于大人物与小人物、有毛与无毛、瘦与肥?关于人类历史中的三合一模式?关于圣父圣灵圣子的三位一体?关于懒惰与勤奋、家庭结构、民用结构、节食与减肥、正义与复仇的标准?”
对于一个童话故事来说,它的考虑肯定没有这么多,但从这样的视角去看待这个故事,又是说得通,并且符合我们的直觉的,尽管作者可能并没有这样的本意。
可以看到,布思鼓励我们应该着重看待的,“不是本文承载了什么,而是它忘记了什么;不是它说了些什么,而是看它将什么视为理所当然”(语出 乔纳森·卡勒)——我们无意“理解原意”,我们所做的,只是顺着作者的思路,去探寻更多的可能,去二次创造。
也许,这便是对深度的追寻所带来的毒素,越是神神秘秘,需要一层层剥开的东西,越能让我们觉得它才是真正的“内核”,神话般的隐喻,遮遮掩掩却总是面红耳赤的性冲动,埋藏在人物设定中的对历史和宗教的映射……这些东西,才是真正的思想。
对于这种心理,斯蒂芬·柯里尼在为《诠释与过度诠释》这本辩论集子写的导论《诠释:有限于无限》中做出了十分精确的描述:“潜藏在这种诠释传统下面一个共同的心理原因是,人们对显而易见的意义往往持一种怀疑与轻蔑的态度。显而易见的意义是如此唾手可得,与普通常识简直没有什么区别,神秘论的追随者们认为,这对他们的地位与智力都是一种致命的浪费与损伤。”
但话又说回来,我们发现这些东西,并不是来自凭空猜测,一个敏锐的读者在文本中发现的不少东西一定是有他的道理的,因为这些联系或多或少,都是受文本的激发而被发现的,谁能保证这难道不就是作者潜藏的,有意无意的思想呢?
很多作家都有这样的经历,艾柯在《诠释与过度诠释》中就提到,在他写《福柯的钟摆》时,为一位和卡索邦相爱的巴西女孩取名为安帕罗,但他自己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给这个有印第安与苏丹人血统的荷兰殖民者后裔,有着牙买加人外貌的巴西人取“安帕罗”这样一个西班牙名字。
书本出版后,一位朋友问他:“为什么叫安帕罗?这不是一座山的名字吗?有一首叫瓜吉拉关塔纳玛拉(Guajira Guantanamera)的歌当中提到过这座山的名字。”
此刻,作者才突然回想起这首自己年轻时深爱的一位拉丁美洲姑娘爱唱的歌,尽管歌词和这首歌早已经不再被记起了,但在创作中,他却在潜意识中选择了自己爱过的人的形象和与她相关的东西。
这算是一个典型的作者『忘记』的例子,但乔纳森·卡勒说的『 忘记 』,笔者认为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它是一种文化记忆,布思鼓励西方读者从《三只小猪》中解读关于种族、宗教的信息,我们也从各种自己的民间传说中解读出不少民俗和政治信息——它有没有这个本意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合理的用这个故事来说明这个道理。
这话乍一听感觉很无知自大,我们有无数个理由反驳它,最核心的一个,就是:『这并非文章/作者的本意 』。
本意在哪里?
所谓的“本意”,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来说可以划分为『 作者意图 』和『 本文意图 』,为了使我们的讨论更集中,我们暂时不做定义,先简单划定有这么一个叫做『本意』的东西,并且试图来理解它。讲到具体的例子,自然会明白的。
那我们平时都是怎么理解一篇文章或者一本书的『本意』的呢?——主要是通过和自己积累的知识做对照。
比如,我们看到一则故事以“在很久很久以前”开头,那我们也许会判定这是一个儿童故事,当然,也许这是作者和你开的一个玩笑,当你继续往下读,意识到问题的时候,自然会进行调整。我们的整个阅读和理解的过程,就是这样不断左摇右晃,盲人摸象式的进行的。(其实这就是对『 作者意图 』的理解)
又比如,当你看到一本名叫《The gay science》书,你很可能会以为这是一本与性有关的书,但一了解,才知道这是尼采的《快乐的科学》,讲的是科学和艺术的关系,在当时,那个单词和性并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文本本身的不确定性,误解也时时发生。(这就是对『本文意图』的理解)
所以,结论很明显,不论是怎样理解作品的意图,我们都是在做『揣测』,黑灯瞎火,任何一边都是出路(因为理解是无穷的),谁能告诉我,那个『意图』在哪里?
对于这样的困境,理查德·罗蒂在《实用主义之进程》进程中给出了他的实用主义的回答,他说,我们不应该用那种寻找“事物本原”,想要“反映”自然的哲学思想统领我们;相反的,我们应该把哲学看做是恒久长新的诸多学科的一种,“只要能满足我们的目的,适应我们的需要,任何音调,任何语汇,任何观点,都可以在此会话中自由地呈现自己,表达自己。”
也就是说,同布思一样,罗蒂鼓励后来的学者们积极大胆的做出新的探索,虽然也许会被扣上过度解读的帽子,被认为是生造概念,但是,学术研究之所以能不断发展,正是因为新的词汇和概念不断发展,并且这些概念比以前的词汇更有用,更具有启发性。
与其把各种理论挑出来指指点点,逐一否定和批驳,不如专心寻找也许可能会带来更多启发的新的解释。
当然,也许会有人对这样要靠自己的思维理解各种东西的“自大”反感,但是我们人类从来都是这样的,我们从来都不去探究那些和我们的存在没有关系的本质,只有符合我们的目的的那些东西才会进入我们的视野,这是我们作为一个生物本身的局限,和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教会草履虫使用机关枪是一个道理。
而要尽可能减少这种用框架看待事物的局限,我们只能把这种工具用到极致,尽可能找到更好的框架——光明,只有在黑暗里才能诞生。
与其分辨一个解释对或错,不如看看它是否“成功”
说到这里,我们其实能够发现,诠释与过度诠释的争论的核心,其实并不在于到底什么样的标准才能界定一个诠释是不是合适的,它们所争论的,其实是话语权。
这和欧洲历史上教会对科学的“迫害”是一个道理,成为主教的人,都是经过严格的哲学和思维训练,文化修养极高的人,他们难道不能看到地心说日心说的差异所在吗?一个新的,更能帮助人们进行天文研究和历法制定的理论,怎么就不能采用?
可以,不过,这得由教会来制定,当时支持日心说的人,往往都是一己之力挑战整个圣经和教会体系,那么久的历史,你一个外人就给否定了,教会的威严往哪里搁?以后如何进行统治?所以自然给予否定,并且给你扣上一顶异端的帽子。
类比来看,在思想和学术界抵制各种新的解读方式,不过也是老一辈人的固执,而对于新进年轻学者来说,“经典”已经被研究透了,想要在这个领域取得成功,只有推陈出新。
这个时候,“最有说服力”往往并不是他们需要追求的标准了,因为旧有的体系已经占据了这个制高点,能做的,只有创新,并且争取到一定的认同。
这,才是知识的目的——因为好奇,因为知识,我们用不同的方式对对进行一个文本进行不同的解读,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快乐的事,甚至,是一种好的审美活动。
新旧之间,确实并没有那么多好坏之分,日心说刚出现的时候,除去其简洁,其实并不能更好的解释各种天体现象,地心说依靠一系列复杂的本轮均轮,已经构建了一个很完整自洽的天体解释体系,经过后人不断完善,日心说的简洁才最终取得了胜利。
但是,我们能说这两个理论有对错之分吗?没有,他们都发挥过自己巨大的作用,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它们,都是『成功』的理论,符合这一点,就够了。
所以,不管是欣赏任何东西,还看到新的理论,也许我们应该放下这种是非观,看看其是否合理,只要能带来新的知识,怎么就不是好的解释呢?
参考书目:
诠释与过度诠释艾柯、柯里尼等著
科学与宗教的对话 斯图尔特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