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学习保险法商知识-9】
2019-03-07 本文已影响0人
TT0216
#李先生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妻子王女士买的保单,如果李先生去世,保单如何处理?#
李先生曾购买了一份万能寿险,这份保单李先生是投保人,妻子王女士是被保人,儿子是身故受益人。李先生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当场死亡,王女士在此保单要交续期保费时想把投保人变更为自己,让李先生的妹妹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李妹妹说这张保单账户价值有60万,其中有20万应该补偿给自己的母亲,王女士非常气愤,认为丈夫拿夫妻共同财产为自己购买的保单,是丈夫和自己共同决定的,保单就应该归自己个人所有。
答案是:不归王女士个人所有!因为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交,此保单的账户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如下两步进行分析:
1、 婚姻析产:60万保单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李先生和王女士每人拥有30万保单账户价值。
2、 遗产继承:李先生身故后,李先生的30万保单账户价值变为李先生的遗产,根据《遗产法》的规定,李先生的母亲、妻子、儿子作为李先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该笔遗产,即每人10万。
王女士要想变更投保人为自己,将保单完全归自己所胡,需要给付李先生的母亲10万元作补偿。
【一分钟学习保险法商知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