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统计我厂离退休职工中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2018-11-28 本文已影响318人
心淳_FXL_关注身心健康
【截止】11月29日 10:00
【统计方式】片长统计名单和信息,交给离退办汇总
【采集对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ニ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折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统计内容】如下图
重点内容:姓名,对象类别(1-12,可以多选),户籍地,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