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阅读三十四
【笔记】摘自网络
基础定义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了新唯物主义正确地理解物质概念的方法论原则。他指出:“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
基本思想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因而它既包括一切可以从感觉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
理论意义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列宁对物质做出了最本质的规定,指明了物质对于意识的独立性、根源性,意识对于物质的依赖性、派生性。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物质这一客观存在是可以“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即它是可以认识的对象。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认识之物,不存在不可认识之物。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对未知世界的认识将会不断扩展和深化。
第三,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主张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既肯定了哲学物质范畴同自然科学物质概念的联系,又把它们区别开来。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旧唯物主义仅仅把自然事物理解为客观存在,而对于社会事物,则由于不理解人类的实践活动本身即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把历史过程完全理解为一种主观的存在。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把人类实践视为一种客观存在并将其包括到对物质概念的理解中去,唯物主义的说明了历史过程,揭示了自然的物质性与社会的物质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感悟】
正确理解物质的意义,对我们现实生活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方面可以防止我们,只是天马行空的想象,而不能够脚踏实地的做事。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我们只知做事,而不能够有所变通,不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要把物质和意识有机的联合在一起。分清楚生活中哪些是物质现象,哪些是精神性的现象,以避免我们过分看重物质或者过分看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