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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2018-04-06  本文已影响68人  韩和侨

一、书籍介绍

我是封面君~~~

作者:费孝通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1985-6

ISBN:3002-253

二、读书笔记

由于我文笔拙劣,理论水平有限,没有以杂文型式理清文章脉络,写清我关于此书的思考,所以读书报告部分采取分点式探讨的格式。

1.少做廉价的批判

记得一个教授说,要想了解中国,必读《乡土中国》和《儒教与道教》,《乡土中国》是一本关于中国国民性的人类学比较研究书,承教于马林诺夫斯基和潘光旦,费孝通可谓学贯中西,《乡土中国》的理论水平不必多说,但比起详尽的理论,更可贵的是他思考中国国民性时的治学态度。

他像一个外星人一样审视中国,审视中国人民,对中国有踏实的了解、敏锐的观察、抽丝剥茧的犀利分析。感同身受,却不像林语堂那样感情泛滥。心存忧患,却不像柏杨那样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廉价的批判。自始至终,始终保持着一个学者的理性。

除了关于中国国民性方面知识的收获,这种理性的治学态度,很值得人文学者尤其是新闻从业者学习。

在今天的社会新闻报道中,经常看到对我国国民国民性的批判,读完这本书后,逐渐觉得这种批判跟费孝通这种理性的研究比起来,实在是很廉价。王沪宁在《比较政治学》中说:“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讨论和分析研究对象,才能适当的把握它,从而恰当应对。”,我们应该研究中国当前的国民性,从实际出发,在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报道,少做廉价的批判。

2.越来越脆弱的家庭。

费孝通关于中国婚姻观念的剖析是这本书最让我瞠目结舌的地方: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叔亲戚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

中国的家庭,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之间只是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

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

理解了这些东西,就能够理解很多中国年轻人认为的不可思议而长辈觉得顺理应当的事。

因为没有效率,中国的年轻人在人类的自然生理恋爱期内不被允许谈恋爱,一出大学,却被要求立即结婚,立即生子。感情与效率无关,所以没有感情也能结婚,是的,在中国传统的中,没有感情才是正常的,才最稳固,最有效率,西方婚姻建立的基础、粘合剂:“爱情”,在中国的家庭中是种“反动的分离因素”。

然而,中国长辈和年轻人之间在今天何以形成了关于婚姻观点的差异?

窃以为,一是因为在中国与世界的交融中,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二是随着中国政治与经济现代化的推进,现代化职能机构不断完善,中国家庭需要承担的事业任务逐渐减少,对家庭的分工压力明显降低,因为生活分工而组成家庭的接受度下降,感情在两性结合过程中的重要性攀升,无爱的婚姻即使组成,也不被大众祝福。

然而,爱情作为人类的情感,和实在的社会分工比起来实在是脆弱易变。

西方美国,欧洲等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社会机构完善,家庭承担的经济、政治、宗教文化事业较少,即使如此,离婚也造成很大的社会问题,而中国在社会职能没有足够发展的情况下,就面临家的解体。中国社会的社会职能并未能完全承担起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庭的崩溃会导致家对社会稳定、对生育、对养老的职能的缺位,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若以问题思维为导向,在现阶段,我们要做好文化工作,保护家庭,同时应对趋势,长期努力完善社会职能,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修炼内功。

3.法治在礼治的中国

在谈礼治与法治之前,费孝通先介绍了中国与西方的社会结构。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都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

而西方是一种团体格局的社会,团体格局与宗教神学有关,所有人在圣父面前是平等的,神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一视同仁的,是爱的;统治者是神的代理者(minister),代理者代理的资格来自于人民。

在谈法治与法治时,费孝通从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实施的条件两个方面比较讨论了西方的法治与中国的礼治。

从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方面来说,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国家”指政治权力,在现代国家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法,传统,不是靠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

从事实的条件方面来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的变迁慢,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而在现代社会中,因为社会变迁实在太快,传统的效力无法保证,在应付问题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应付共同的问题,由力量控制各个人。

礼治与法治的不调和之处也逐渐产生,在差序格局的社会中,有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都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而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

如今,在媒体与法学界,批评中国人法制意识淡薄的声音此起彼伏,但为什么很少人反思,西方的法治可能不适合中国。

我们在开始引进西方的法治时,其实有很多生拿硬套的成分,以宪法为例,康有为梁启超呼喊西方有宪法,中国也要有宪法,但是他们忽略了西方的宪法是根植英国近千年的传统,与欧洲列国数百年经济文化发展,相配套,呼应的,而中国,在政治,经济,阶级,文化等各方面相应的条件很少,此外,中国有自己的文化特色,自己的法律,自己的问题。

拿民法来说,我国的民法典去年才修订出一个总则,而且其中重要的几条尚有争论,而法国在拿破仑时期就有民法典了,这不是我国落后的问题,而是我国建国以后经过规划,在全国建设公有制经济和政治设施,不存在民法问题,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后,市民社会发展,才开始有修订民法的需要。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西方的法治制度与文化为我们带来了丰厚的礼物,为我国政治现代化治理,经济关系调节,社会治理方面提供了借鉴和帮助。但空谈法治,选择性忽略中国的社会与文化传统,进行道德批判,不免有些廉价。

私人为,当今法律界的一项重要责任是将西方的法治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现实实际结合,创造出适宜中国的法律治理模式,促进中国发展,同时也为世界法律文化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中国作为一个曾经创造出《唐议疏律》,领导世界法律文化的文明,我充满期待。

4.必要的虚伪

虚伪,在《新华字典》中解为:“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在日常用语中是贬义词,不是什么好词,但费孝通却从中国社会权力的构成与性质,社会的流变速率方面指出,虚伪是必须的,甚至具有积极意义。

费孝通将权力的性质分为四种: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时势权力和长老权力,其中,他指出,中国社会的权力结构中,以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为主要权力,长老权力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不是统治关系,教化过程是代替社会去陶炼出合于在一定的文化方式中经营群体生活的分子,担负这工作的,一方面可以说是为了社会,一方面可以说是为了被教化者。

文化是一种很有效力的工具,我们要发展记忆,因为我们生活中有此需要,例如,词是人生活和时间最主要的桥梁,没有象征作系也就没有概念,人的经验也就不能或不易在时间里累积,如要生活也不能超过禽兽。教一个人学习这个社会的文化,不仅是为了让他适应社会,更是为了让他在这个社会立足,享受这个社会发展的成果,在传统社会中,流变较慢,文化会训练出与事实相符的行为,遵照文化行事即可,因此文化传统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而现代社会,文化与变迁的世界脱节,但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留一个面子,而且伏尔泰的话说得很好:“我们需要上帝,哪怕没有上帝,我们也要造一个出来。” 我们需要一个形式上的传统来维持嬗变中的稳定,所以对于传统的“反对”,随着时间,逐渐变成了“注释”,注解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其中,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

通过虚伪,社会文化不仅保持了传统的形式,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为事实需要的改变打开了方便之门,阴阳两便。

三、关于作者的思考

 优秀的作品总能透视时代《乡土中国》,这本费孝通36岁时写的一本人类学比较研究的小册子,在如今中国逐渐成为世界的中心,东西方文化交流冲击日益频繁的时代里,不断被提起,书中费孝通对东西方文明的对比与思考,如黄钟大吕,不断回响,读来让人有振聋发聩之感。

  费孝通受教于潘光旦与马林诺夫斯基,名师高徒,无心插柳,写出的《江村经济》至今是人类学的必读书目,著此书时,只有36岁,风华正茂,期待为中国,为人类的文化事业做更大的贡献。然而,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己的生命停止于四十岁,1980年被准许再提笔,名动世界时,他已下不了笔了。他的失声,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江村偶读》 费孝通

李白六十二,杜甫五十九。

我年已古稀,虚度岂可究?

梦回苦日短,碌碌未敢休。

文章千古事,万顷一沙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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