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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读|青岛新阳光心理ABA践行课第三十一节:提供选择

2022-05-08  本文已影响0人  鸿蒙小筑

管理者在拥有一定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权威的基础上,在给予管理指令或者要求时,应当尽可能多地给被管理者以选择的机会和自由。

给予选择的机会,意味着管理者提出选项A、B、C、D。被管理者选择做其中之一或者选择做A、B、C、D的顺序。

给予选择的自由,是被管理者自主决定自己做什么。

一般而言,被安排做的事情不如自己决定做的事情(或者有自己参与决定做的事情)做起来更顺当一些。

终止儿童已经看了一个小时电视的行为以后。

管理者A:“接下来你打算做些什么呢?”

儿童:“我先把作业写完,然后到楼下去找小朋友玩。”

管理者B:“你应该写作业了,你打算先写语文呢,还是先写数学,或者英语?”

儿童:“我想先做英语。”

管理者C:“去写作业。”

假如管理者都预期儿童去写作业的行为,在上述三种管理行为中,哪一种最有可能马上付诸行动而减少进一步的管理成本呢?

寻求答案似乎并不困难,但是可能部分家长认为A、B的管理模式过于理想,不现实,或者他们认为现实中儿童不会那样因应管理者的管理。

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看法,很可能不是出于什么辩证或者周全的考虑,而是自己过去管理体会的直接的甚至下意识的反应。对这一部分家长来说,他们忽略了我们一开始就为该策略设定的前提,同时在他们自己的管理实践中,也没有形成或者建立执行这样策略的前提基础:拥有一定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权威。

如何建立和培养管理效率和管理权威呢?尤其以“不管是管”、“主动满足”、“信言为美”、“力建常规”和“抓小搁大”为紧要。

越是善于管理,越是拥有高的管理效率;越是有管理权威,管理者的自由度越高,管理的选择余地也就越大,被管理者越是觉得自由、自主、自立而不觉得被管理。

越是不善管理,管理效率越是低下;越是没有什么管理权威,越容易声嘶力竭、黔驴技穷,瞪眼睛、搞监视、用武力,虽无所不用其极却始终乏善可陈。这也可以称为管理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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