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4 善用人者为之下
68-4“善用人者为之下” 出自《道德经》第六十八章,意思是说:善于用人的人,都是姿态低下。
To be excellent in using people, one should never be arrogant. It is from chapter 68 of Tao Te Ching written by Lao Tzu.
用人就是让别人为自己创造价值的行为。善是完成某种行为和事情的能力。下就是低矮和谦逊的姿态。拥有说服别人为自己创造价值的能力的人,都会采取谦逊和蔼的姿态,吃亏受苦的方式,和对方沟通,交流和协作。
这是无为思想的体现,也是客观为主,对方为要的思维方式,更是完成事业,达到目的的手段。因为人性都是贪婪的,骄傲的和恐惧的,唯有在利益上谦让对方,姿态上低于对方,才能达到使用和利用对方的目的,实现自己的价值,完成自己的事业。工资不高态度谦,回报不大姿势低。做业务要用好人才,做事业要有真高手。人才都很自尊,高手都很骄傲,所以,善于笼络人才的都用谦逊的姿态,擅于招揽高手的都以重礼的态度。
刘邦设坛封帅,任命韩信为兵马大将军,刘备三顾茅庐,恭请诸葛亮出山,都是“善用人者为下”的典型事例。对待人才是要谦卑的,使用人才是要尊重的,雇佣人才是要给钱的。礼贤下士和支付报酬是获得人才和使用人才的有效方式;侮辱,歧视和嫌弃人才,通常都会导致自己的事业衰败,腐朽和没落。
用人有很多方式,可以用铁链,可以用皮鞭,可以用理想,可以用利益,而最好的方式则是用谦逊和低矮的姿势和充分信任的态度。
用暴力强迫他人为你效力的是奴隶制度,历史证明了是残暴的,用傲慢压迫他人为你效力的是封建制度,历史证明了是腐朽的,用理想忽悠他人为你效力的是神奇制度,历史证明了可笑的;用利益诱使他人为你效力的是资本制度,目前看来是有效的。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成熟,在多数地方,许多企业都是用工资,福利和奖金说服他人效力的,基本做到了用尊重,照顾和优雅的姿态对待员工。在欧美国家,多数老板都是用恳请,谦逊和委屈的姿态,安排雇员工作和干活。由此他们也都获得更多和更好的收益。
有的地方,用微薄的工资,傲慢的态度,严酷的管控,也能让雇员拼命工作和不断加班,居然还能兴旺发达,而且还是趋之若鹜,门庭若市;但那是现实的残酷和时代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