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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观(转载)

2018-01-17  本文已影响15人  石竹

现代科学已经证实自然发展有个自组织过程(自组织就是把简单的事和物经过自身的重新组织,变得复杂了,越复杂就越高级),人类本身也是这个样子,也在不断自组织,使自己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向高级发展。因此,我们的善恶观认为,凡是符合人的生命活动,而且不断经过自组织向高级发展,使人不断完善,使人的生命活动逐渐健康的行为称为善的,否则就是恶的。书上是这样概括的“以人的行为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命活动、是否有利于人这个种的类本质的进步与发展为准则。”人的类本质是在人和大自然、人和社会当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一谈这个问题必须看到整体,而且这个整体是在不断前进的。我们认识到这个道理,就能够理解道德在整个人类发展过程当中,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类历史阶段,有不同的道德规范。这是因为人类和自然事物一样,在自身发展过程当中,有其自然的规律性和天然的合理性,在和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当中,人类就会逐步摸索出有利于自身在那种环境下生存的规律来,那就是人和大自然的统一。不符合这种规律的就被淘汰了,如果不被淘汰,就要符合这些规律。人类历史的道德观念的变化也就是这么个过程。

马克思主义讲:人类的道德是和社会相统一,和生产关系相一致的,由经济基础、社会地位来决定人的道德观念。为什么这样决定呢?这是关系到生命活动的问题,生命活动是它的本质。马克思讲的是社会现象,我们讲的是生命的本质内容。我们正是由于站在了整体观的立场上来对待善与恶的,所以我们就能够正确认识一个个体的人和社会的人的关系。

  我们讲善有两方面:一个是有利于人的生命活动;再一个就是有利于人这个种的类本质的顺利进行。人这个种就不光是一个个体人了。为什么还要加上人这个种呢?

因为人是整体的,人这个类是个群体,离开群体,单个的人就不存在了。所以当我们衡量一个人的行为到底是属于善还是属于恶,就必须把他的行为放到一个社会的整体当中去考察。比如说,这个人把那个人杀了,这个行为不利于被杀的人的生命活动,如果按前面讲的是不是有利于人的生命活动这一点来衡量,这就是恶;但是如果这个人正在办危害更多的人的事情,杀了他一个人保护了更多的人的利益,有利于更多的人的生命活动的进行,杀了他本身不是恶而是善,这是我们的混元整体理论的道德观。

其实对这一点古人也说过,叫作“除恶即是行善”, “止恶扬善”佛家有这个道理,儒家也有这个道理。我们搞气功是辩证的,从整体、从大处去看。如果我们脱离人类的群体,就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西方就曾经有过消灭坏的东西,到底是善还是恶的争论。如果只从是否有利于他本人的生命活动看,你把他宰了就对他生命活动不利,你这人行为就是恶,不加具体分析完全用形式逻辑去推理,往往推出谬论来)。同样,对于善、恶、正义、非正义也要从整体去看。

现在的整个伦理学里边,论述善与恶这个问题,西方是口头的、绝对的观点;东方是阶级的、相对的观点。西方在不触犯当权者利益的情况下谁都可以拿出一种道理对社会现象进行自由评判,结果还是对少数当权者有利。东方用马克思主义做了阶级性、社会性的分析。我们知道,阶级的道德是存在的,不同的阶级,阶级的利益不一样,道德观念也就不一样。在一个大老板那里,工人要罢工,大老板就不同意,工人认为罢工是为了维护工人的利益,是正义的、应该的,大老板说你这一罢工,我这生产就少了,你们这是作恶。立场不一样,所处的经济地位不一样,对善、恶的动机以及评判标准都不一样。

所以善与恶的对立在私有制社会、在物质不丰富的阶段是必然存在的,这是人类还处在低层次的表现。所谓低层次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物质文明不够发达;另一个是精神文明不够丰富。阶级道德存在于低层次文明阶段。一旦实现人类的世界大同,那就不会再有对立的阶级道德,而成为人类道德。其实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讲过,毛泽东讲得也很清楚,他说,人类的道德是有的,那就是共产主义的实现,到了共产主义整个人类道德就有了。共产主义没实现以前,没有全人类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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